其实,吴竹光事件并没什么大不了的,想起以前那几个老师,我这才心有不干。交了学费还要被人污辱,这种感觉又有谁能了解?被老师罚留堂,不准上厕所,不准上食堂,拉耳朵,其实只是蒜皮小事,如果连这一点小小的处法都认为会伤自尊心的话,那我们所糟受到的岂不是足以让我们上吊自尽?
〔1〕以前,这几个老师对我们采取非常极端的处法方式,教室整洁与秩序评诂,只要出现一个B,就罚款RM150,一个C罚RM300,一个D罚RM600,每个星期一结账,我们除了要交学费,还得负担这笔无谓的费用,后来,在父母的追问下,决定找彭副校长谈,虽然之后有关老师不敢再继续向我们征收款项,但这笔为数整万块的款项却在没有获得全体同学同意的情况下当成捐款捐给了学校,我们不能有异议,因为他们拿成绩来威胁我们,要扣分至留级。
〔2〕平时上课或考试,只要有一个人打磕谁或不及格,就法我们站在太阳底下晒太阳,连实习课也不用上,一连晒上几个小时,有时候甚至向其他老师借节,从早上晒到下午四点。有几回,有几个害群之马躲在厕所抽烟被捉到,他们就认为我们知情不报,全班被罚不准上实习课,每天晒着太阳做伏地挺身长达一个月之久。
〔3〕如果被发现没有带课本,就会被罚每天都要把一整年的课带到学校去,包括一个工具箱。不照办,小心留级!
以上几点,只是冰山一角,说出来只是要让人对宽中老师有深一成的认识,像吴老师
的个案,其实很平常,根本不值得追究,何必小体大作?真正要追究的,应该是我所提的那几个老师,他们才不配为人师表。
想知道他们是谁吗?告诉你们,他们就是
沈 XX,苏XX,丁XX〔已离职〕,张XX (在调查中,暂隐其名。—CB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