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團各部門的職責
(節錄自尹世英 ─ 劇場管理)

在劇場中的組織,各部門的工作性質完全不同,每一部門的技術,皆為專門,當然每一部門工作的內容常常因演出內容,性質不同,演出製作的不同也有很大的差異,設計者本身往往由於個人習慣、表演方式、創作程序的不同,而工作方法也就跟著不同。下面的內容,是大多數,也是較正常普通的一個工作步驟。

舞台監督 舞台佈景 道具 服裝部門 化妝部門 燈光部門 音響部門

一. 舞台監督

舞台監督即是舞台的管理,將舞台上一切的行動都紀律化、合理化、秩序化。這些雖然不是藝術的本體,卻是造成藝術的基礎為得到好的秩序,必須施行嚴格的分工,嚴格的依秩序行事及嚴格的執行時間秩序。舞台監督必須注重組織和實踐,但其工作常因組織的不同、演出的內容、方式不同而有所改變。舞台監督必須對導演負全責,有關後台的協調工作,以及在演出時對演員及所有工作人員具有權威性。

舞台監督的工作,大致可分:

演出前的工作:

  1. 堪察演出場地
  2. 對於導演、演員及工作技術人員的地址、電話應該有確實的資料,以便聯繫
  3. 對於排演的一切進行過程、各幕各場的內容劇情、各幕的演出需若干時間、出場人物的次序、效果配音、佈景狀況、燈光的變換等應有很詳細的了解
  4. 將所有 (3) 之資料分別用圖表表達,做出每一個部門的cue紙,並編上號碼

上演時的工作:

  1. 在觀眾未來到劇場之前,對所有演職員人數點算一下,查看是否有尚未到的,當然最好是有一簽到表,當每一位人員到劇場時,即時簽名,舞台監督便可知出席狀況,如有缺席者,即可予以聯絡
  2. 檢查各部門佈景、道具是否齊全完整
  3. 根據圖表檢查化妝、換裝是依照計劃時間表上的時間作業
  4. 依照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逐項檢查
  5. 隨時提醒所有工作人員注意時間,監督各部門時間與工作的進行,使其與原計劃相配合,不致延誤了開幕時間
  6. 控制後台秩序、清潔、安全
  7. 清場
  8. 檢查各通話系統
  9. 演員及各工作部門一切準備就緒
  10. 通知燈光控制室、音響控制室準備開始
  11. 發出啟幕信號
  12. 依作業計劃按部執行

二. 舞台佈景

這裡分為兩部份:一為佈景設計,一為佈景製作組。

佈景設計師:

  1. 詳細研究劇本之後,有了創作的概念,與導演討論、溝通,然後把自己的想像與導演的想像結合起來
  2. 繪製草圖,與導演再作進一步討論
  3. 瞭解劇場,特別是舞台空間及其設備
  4. 繪製平面圖及立體透視圖,在平面圖中精確的註明每一幕的場景、牆、門、窗、平台、樓梯、道具等的位置及精確的尺寸,以及舞台區位的運用等,作為製作裝置佈景、道具的依據,並為燈光設計師提供了明確的舞台環境
  5. 設計師再依照整個裝置佈景的比例縮小製作模型,作為進一步製作佈景的參考,它對於劇場其他工作部份有很大參考價值,對於導演及演員,提供了環境概念的能力

佈景製作組:

  1. 開始去採購材料
  2. 再依尺寸大小,按照指定時間製作完成,製作一定要堅固,不致使在演出時發生意外
  3. 佈景接合處製作時要小心考慮,使其容易且方便,演出時不致費時和發出聲響,能夠很方便的變換
  4. 製作好後,一定要再上色。製作組調出適當的顏料,得到設計師的認可後即可釉上顏色,釉的方法也有很多種,所得到的效果不一樣,所以釉的方法,最好也能經過設計師的指導
  5. 製作出所有的景片後,必需在舞台上予先實地裝置,檢查是否適宜、裝景是否有困難。並將所有的景片編上號碼,以便管理
  6. 裝景、拆景必需指定好固定的人選來負責,也需要排練得很純熟,並紀錄下每幕裝、拆景所需花費的時間
  7. 演出時,應將下一次要用的景片放於有利位置,以便節省換景時間
  8. 演出後,將景片卸下、整理、歸類、運回原儲藏室,將舞台回復原來狀況

三. 道具

道具部門雖然東西小,但確也極為重要,因此有專門人負責,因為它的製作有時也需相當的工程,工作大致如下:

  1. 依照劇本、佈景設計圖、導演等的構想,將道具列出,製成一道具計劃表,注明道具形式、種類、數量甚至什麼時代、色澤、大小,以及那一幕,那一個角色使用,或放置在什麼地方等等,再分送導演參考
  2. 將總道具、予以分類、何者可備用、何者購買、何者需製作。所有的準備過程,皆應按時間完成
  3. 依道具數量做一份演出工作計劃表,將所有道具劃分,由那些人搬上舞台,搬離舞台,上下路線,費時若干,應有詳細說明
  4. 應有一平面圖,確知每樣道具放置的明確位置
  5. 接近上演時,重新按照計劃,檢視安放在舞台上的道具有沒有短少,角度如何等等
  6. 將演員的隨身道具在演出前交與演員,演畢後再交回保管
  7. 消耗道具之預備
  8. 演出前,道具之收檢,將借來的予以歸還,其他妥當的放於儲藏室,分門別類保管

四. 服裝部門

服裝對舞台的色彩和線條有直接影響力,它穿著在演員的身上,隨著演員來移動,所以美國戲劇家Milton Smith曾給服裝下了一個解說「服裝是演員穿著的佈景」。由於它的移動,可產生不少變化的趣味。服裝部門的工作大致可分服裝設計與服裝製作,在小劇團或人手不足的時候,往往二者合為一,它的工作大致如下:

  1. 服裝設計師依照劇中角色的個性、身份、時代等等,再加上導演的意念設計出每一角色的服裝,繪製成草圖,加上顏色的搭配,經過導演、佈景設計師、燈光設計師等的研商,概念的溝通,修訂後,定出最後的服裝形式、色彩、質料
  2. 將服裝設計圖交給製作小組,採購布料、配件等
  3. 為每一位演員度身,作下記錄
  4. 剪裁、製作、試穿、修改至完成
  5. 服裝部門列一表註明每一幕、每一位演員穿什麼衣服,供演員、服裝組參考
  6. 檢查演出期間,換裝是否有困難,如暗場時間短暫,演員換裝不及,應設法克服,或在側舞台備一緊急換裝室,派專人協助換裝,或另設法使該件服裝簡化等等
  7. 管理人員將所有製作好的服裝,予以編號,掛於服裝間,以便演員取用
  8. 彩排時,演員化好妝,穿上戲服,與佈景、道具及燈光配合。戲服與戲服之間的搭配,導演及設計人如發現有不適宜或無法統一,色澤上有不調和的現象,彩排後即時再予以修正。服裝、佈景、道具、燈光,要在一個完整統一的主題之下,求得勻稱、調和,那就會產生美感
  9. 清洗、熨燙、保管

五. 化妝部門

負責將演員的面型或身型,利用化妝品及技巧加以設計,依照導演對人物角色的概念,雙方再予以溝通,工作過程如下:

  1. 將自己對角色的外形設計概念與導演溝通,繪製大概的造型,再與導演洽商,定出演員的最後造型
  2. 與燈光設計師協商,大致`了解其表演區的光度、色彩,以作為化妝色彩選擇的依據
  3. 演員原本的膚色、面型、髮型或身型,也需事前予以了解,之後即可開始擬定化妝計劃
  4. 化妝品依化妝計劃,訂出牌子、種類、數量,並製作特殊化妝用品
  5. 演出時,依演員出場先後進行化妝,並依照舞台監督規定的時間完成
  6. 到台前查看在表演區燈光照明下,演員的化妝是否適宜,可作為下次化妝的依據
  7. 如演員有需要急改妝時,化妝工作人員應特別派人在舞台旁候命
  8. 演畢後,化妝品之收檢,清洗

六. 燈光部門

在舞台上,它已被稱為最有價值的藝術工具,它的效用是增加戲的表演及瞭解。燈光在演出上是以時間計算,是將時間與空間互換並推展至另一個境界,首先燈光設計師須先將演出場地的燈光數量、燈的負合量、燈的大致位置圖知悉,之後依據劇情、劇場的條件來設計燈光,當設計圖完工作,來到劇場應該:

  1. 將色紙分別依編號有秩序地整理,裁剪成需要的尺寸,裝入色片夾中
  2. 將所有的燈具降下 (通常是一排一排的,約有三至四排),檢查內部是否有燈泡,將需要用的燈具內裝上燈泡,把插頭拔下來,再依設計圖中所需要用的燈或幾個燈變成一個回路的插頭插到插座中
  3. 已裝入色紙的色片夾,即依號碼分別裝入不同的燈具中並拴緊
  4. 調光、對角度、所有的燈具升至適當的高度
  5. 設計師再檢查看是否達到了所要求的
  6. 燈光操作員可以開始進入控制室作cue表
  7. 燈光設計師預先將設計圖做好,依照次序、劇情先後,做成一個燈光的cue表,每一個cue表中,包括許許多多的開燈或關燈的程度 (從0至10度),以及每一個cue之間是用多少時間,用什麼方法,譬如用Fade Out、Fade In、Cut Out、Cue In;等每一個cue上來是用Boom Cue或Movement Cue;或上一個Cue是用Cross Fade等等,都會有所紀錄
  8. 設計師用耳機分別告知舞台監督及燈光操作員,在何時做第幾個Cue,以及一個Build Picture需以多少時間來進行。燈光操作員即可依此設計來操作
  9. 燈光排練
  10. 演出時,燈光操作員聽從舞台監督的發號,按部就班來操作
  11. 演畢後,將所有的燈降下,燈泡取出,色紙卸下、整理,燈具如果是自己的即清點帶回
  12. 電源關閉

七. 音響部門

音樂部份在劇場中非常重要,一次的演出聲音可以分成三類:演員的聲音、音樂和抽象的聲音、具體的聲音。第一類並不包括在音響處理的範圍內,音樂和抽象的聲音,大扺是當場演奏的音樂由音樂家負責,其次就是採用錄音帶。

劇場中的音樂可分為兩大類,附帶音樂與戲劇音樂。附帶音樂是配合一劇的演出,但並不是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它的主要作用是製造氣氛、強調、提高情緒或轉場等。最普遍見到的是用在序曲和幕間音樂,目的在培養一個適宜的氣氛。有時為了劇情特殊需要會安排有主題音樂。除了有作用的配樂外,可能在劇本中會需要一段歌曲,如沙士比亞的戲劇常常都會有許多首歌,有的是為了要表露情緒,有的則純粹為了娛樂效果,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另行作曲、演唱,如可能可先用錄音錄下,要不就現場演唱。具體的聲音則通常稱效果聲,如雷聲、火車聲、雨聲等等。

配樂又可分現場製造與錄音兩種,現場製造的聲音可能在每一次演出中都不同,它的優點是可以適應每一次演出的個別情況,錄音是事先錄製,只要準確的抓住時間,就不會發生人為或機器的錯誤,而且在每一次演出中都完全相同。設計人在演出前應該設計,何時用現場製造,何時用錄音,該選用些什麼樣的音樂,什麼樣的效果,在劇中何時出現,出現的時間又該若干,音量到何種程度,如何繼續等等,設計師依此做出一圖表,把每一個音樂的Cue排列,演出時依此表而行就不會到時手忙腳亂。如需現場製造,又該從什麼方向來製造,假如聲音來自錯誤的方向,所製造的效果就會失敗,操作員對於機器的性能,也應有很澈底的瞭解。

音響也需要預演,與演出密切配合,要依照劇場、觀眾席、演員和劇本的需要作適當的調整。假如能適當地計劃,恰如其分地執行,則可為演出生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