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
發起人會議暨第一次籌備會議議程 會議記錄
一、時 間:八十九年 三 月 六日 星期一 下午 五點三十分
二、地 點:台北榮民總醫院 急診部 會議室。(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三、出席人員:如附件四。
四、列席人員:內政部 潘柏融 視察列席指導。
五、發起人代表:高偉峰醫師擔任臨時主席。
六、推選主席:一致推舉高偉峰醫師為主席。
七、主席致詞:歡迎各位參加,希望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成立可改善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品質。
八、來賓致詞::非常贊成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的成立。
九、報告事項:由去年底即開始籌備,多謝各位幫忙,今天終於可以召開發起人會議。
十、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七人以上,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陳華恆祕書長,胡勝川醫師,林健盛醫師,高偉峰醫師,郭健中醫師,曾院美護理長,黃建華救護技術員為籌備委員,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2、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議:由高偉峰醫師擔任主任委員。
十一、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由主任委員主持︶︵非籌備委員屬列席性,己可先行離席︶
1、案由:審查章程草案。︵詳見附件一︶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主要針對第二、五、七、十五、二十、三十條詳加討論修正,並決定宗旨和會員申請資格如同章程草案所表示。
2、案由: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兼職或義務工作人員︵執行秘書一人、會計一人等︶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以台北榮民總醫院急診部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處,以郭健中醫師為執行秘書,以徐德福醫師為會計處理日常事務。
3、案由: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登報公開徵求會員。
說明:會員入會申請書格式如下:︵詳見附件二︶
決議:章程和入會申請書格式已修改確定,並登報公開徵求會員於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至四月十六日台灣新生報︵詳見附件三︶,入會截止收件日期為八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止。
4、案由: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
說明: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開會通知、紀錄、議程、出席證件、成立大會手冊、選票等之印製︶、郵電費、會議費、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文具費、兼職人員車馬費等。
決議:籌備期間所需經費概由台北榮民總醫院急診部高偉峰醫師先籌墊。
5、案由:籌備會的時間。
決議:第二次籌備會議定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於台北榮民總醫院急診部會議室舉行。
十二、臨時動議:
成立會員大會定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下午二點於台北榮民總醫院會議中心。
十三、散會。
主席:高偉峰醫生
記錄:高慧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