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中獎, 千萬不要輕易就放棄
好不容易中了統一發票的一個小獎, 拿到銀行兌獎時, 行員卻告訴你發票
上店家名稱不清楚, 無法給付獎金. 你會就此放棄嗎 ? 千萬別放棄
依據稅捐處的說明財政部早有規定 --->四獎以下(四千元獎金), 可以
直接兌現,三獎以上 (一萬元)才需找原開發票的店家重蓋店章才能領獎.
下次銀行行員若用這樣的理由拒絕兌獎給你.
你可以要求他立即打電話到財政部六組(02-2322-8193)查證
無肇事紀錄沒減費, 保險公司要受罰!
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實施一年多,不少車主最近正面臨續保事宜。
雖然新制車險費率結構增加「無肇事紀錄減費」項目,
但不少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續保時,保險公司卻未減費。
財政部保險司前陣子接獲一些車主檢舉保險公司未依規定減費,
保險司已對多家溢收保費的保險公司開出罰單,每案罰鍰二十萬元。
保險司官員指出,自去年四月起實施的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將保額和
保險費大幅提高一倍左右,但也增加以肇事紀錄加減保費的規定,
讓紀錄良好的駕駛人可以減少保費負擔,以鼓勵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
依據規定,肇事紀錄加減保費大致可分成七種等級,分別是:
新承保或無承保紀錄、過去兩年無理賠紀錄、過去兩年內理賠一次、
過去兩年理賠兩次(又分其中一年無理賠、每年都有理賠兩種情形)、
過去一年無理賠、過去一年理賠一次、過去一年理賠兩次等。
原則來說,如果過去一年無肇事紀錄者保費可以打九折計算、
兩年沒有理賠紀錄可以打八折、三年沒有理賠紀錄可打七折。
最高保費以打七折為上限。
不過,很多保險公司在承辦車主續保時,可能以「沒有過去承保資料」
為由,保費並沒有打折;或是車主明明從來沒有理賠紀錄,
保險公司僅打九折計算保費,讓車主平白多付保費,損及車主權益。
保險司官員說,許多車主並不知道強制車險無肇事紀錄可以減費的規定,
因此未發現保險公司溢收保費。最近財政部接獲一些車主的檢舉案件,
顯示車主已逐漸重視本身的權益。官員表示,
如果駕駛紀錄良好的車主在續保強制車險時,保險公司並沒有打折計算保費,
車主可以檢附保費收據向保險司提出檢舉,一旦查獲確有此事,
保險司將處罰保險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