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法律常識
當大家看到此篇,要是有任何的疑問,不妨打電話至消基費問問吧!
為維護自己的權利,請大家告訴大家
今天看到了一個節目,是有關信用卡問題的call in節目,一個小時的節目中,
有很多觀眾提出了問題,在場的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律師也一一的做了解
答,在這裡幫大家作一下整理,提供出來給大家作為參考之用。
一、有些信用卡特約商店,在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消費時會要求付3%的手續費,
事實上這是不合理的,此費用應由特約商店自行吸收,而並非由消費者來負擔,
因為特約商店為了提供信用卡服務招攬客人,會和銀行訂定契約,銀行負責提
供信用卡服務,而特約商店要付不等的%數費用給銀行,因此很多商店便順手
推舟的轉價給消費者,謝律師強調這是不合理的,消費者可拒絕付出這3%的
錢,但如果店家執意要消費者付,而消費者又非用信用卡不可,這時可於消費
之後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訴,並要求銀行退還其3%的費用,基本上,銀行是會
退費的!節目中特別提到這種情形旅遊業特別嚴重,所以各位下次遇到這種不
合理的要求時,可以抗議:「別的商店也一樣要付3%的費用給銀行,但卻自行
吸收,為什麼旅遊業無法自行吸收」,且在法律的角度上,也是站在消費者
這邊的!!(唉~如果真的遇到有理說不清的商店,而又非買不可時,就認了吧,
等消費後再向銀行要錢囉!!)
二、關於中國商銀最近自行取消失卡零風險的作法,基本上是不合理的,因為這種
片面更改銀行和消費者間訂定失卡零風險契約的作法,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
,所以如果銀行真的在消費者信用卡被盜刷時,要求負擔部份費用(約5000元)
是可以拒絕的,更可以拿出當初訂定的契約來堵住銀行的嘴巴!!(但如果是新辦
卡者,可就要看契約上的約定囉!!)
三、有些銀行在消費者掛失信用卡時會要求付800~1000元不等的掛失費用,基本上
這也是不合理的,因為通常銀行收費的理由是為了要補辦新卡所酌收的費用,
但如果消者要求不補辦新卡,銀行也是會執意要收費的,在法律的立場上,消
費者是可以不負擔此費用,但有些銀行會耍詐,將這1000元加入下個月的帳單
中,這時消費者可拒繳,並不斷的向銀行抗議,如此一直下去,銀行也不會為
這1000元到法院控告消費者,最後銀行就會自行吸收這筆帳了!!(這是謝律師教的^.^)
四、最近熱門的網路Shopping在法律上屬特種消費,消費者在收到貨品七天內是可
以無條件的要求退還商品,通常銀行對這種消費機制會特別處理,會在消費者
收到貨品七天後才允許業者向銀行申請費用,所以下次網路消費時,如果收到
不滿意的商品,記得要要求退費哦!!
五、基本上大家要有一個觀念,就是「控管系統」是操縱在銀行及商店的手中,消
費者就算信用卡掉了也不應由消費者來負擔風險費用,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
今天控管系統做的好,就算卡被別人偷了,信用卡上的簽名、照片甚至是密碼
都能發揮其作用,那卡怎麼可能會被盜刷,所以這時應反過來想想,銀行不能
一味的將風險責任都推到消費者手中,而應自行反省為何今天的控管系統做的
如此之差,就算簽名不同,照片不一樣,照樣給人家刷卡,給人家消費,事後
再來跟受害者來要求費用,我想這樣大家也覺得不合理吧 !而且消費者辦卡繳
了年費後,就沒有必要在消費時再花別的費用了,所以以後如果有信用卡上的
問題,就以這種角度來思考來據理力爭,這樣就不會被商家或銀行吃的死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