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使用者必看

必看!!---如果你使用信用卡
今天看到了一個節目,是有關信用卡問題的 call in節目,
一個小時的節目中,有很多觀眾提出了問題,
在場的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律師也一一的做了解答,
在這裡幫大家作一下整理,提供出來給大家作為參考之用:

一、有些信用卡特約商店,在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消費時會要求付3%的手續費,事實上這是不合理的
此費用應由特約商店自行吸收,而並非由消費者來負擔,
因為特約商店為了提供信用卡服務招攬客人,會和銀行訂定契約,
銀行負責提供信用卡服務,而特約商店要付不等的%數費用給銀行,
因此很多商店便順手推舟的轉價給消費者,謝律師強調這是不合理的,
消費者可拒絕付出這3%的錢,但如果店家執意要消費者付,
而消費者又非用信用卡不可,這時可於消費之後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訴,
並要求銀行退還其3%的費用,基本上,銀行是會退費的!
節目中特別提到這種情形旅遊業特別嚴重,
所以各位下次遇到這種不合理的要求時,可以抗議:
「別的商店也一樣要付3%的費用給銀行,但卻自行吸收,
為什麼旅遊業無法自行吸收」,
且在法律的角度上,也是站在消費者這邊的!!
(唉~如果真的遇到有理說不清的商店,而又非買不可時,就認了吧,
等消費後再向銀行要錢囉!!)

二、關於中國商銀最近自行取消失卡零風險的作法,基本上是不合理的,
因為這種片面更改銀行和消費者間訂定失卡零風險契約的作法,
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所以如果銀行真的在消費者信用卡被盜刷時,
要求負擔部份費用(約5000元)是可以拒絕的,
更可以拿出當初訂定的契約來堵住銀行的嘴巴!!
(但如果是新辦卡者,可就要看契約上的約定囉!!)

三、有些銀行在消費者掛失信用卡時會要求付800~1000元不等的掛失費用,
基本上這也是不合理的,
因為通常銀行收費的理由是為了要補辦新卡所酌收的費用,
但如果消費者要求不補辦新卡,銀行也是會執意要收費的,
在法律的立場上,消費者是可以不負擔此費用,
但有些銀行會耍詐,將這1000元加入下個月的帳單中,
這時消費者可拒繳,並不斷的向銀行抗議,
如此一直下去,銀行也不會為這1000元到法院控告消費者,
最後銀行就會自行吸收這筆帳了!!(這是謝律師教的^.^)

四、最近熱門的網路Shopping在法律上屬特種消費,
消費者在收到貨品七天內是可以無條件的要求退還商品,
通常銀行對這種消費機制會特處理,
會在消費者收到貨品七天後才允許業者向銀行申請費用,
所以下次網路消費時,如果收到不滿意的商品,記得要要求退費哦!!
基本上大家要有一個觀念,
就是「控管系統」是操縱在銀行及商店的手中,
消費者就算信用卡掉了也不應由消費者來負擔風險費用,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今天控管系統做的好,
就算卡被別人偷了,信用卡上的簽名、照片甚至是密碼都能發揮其作用,
那卡怎麼可能會被盜刷,所以這時應反過來想想,
銀行不能一味的將風險責任都推到消費者手中,
而應自行反省為何今天的控管系統做的如此之差,
就算簽名不同,照片不一樣,照樣給人家刷卡,給人家消費,
事後再來跟受害者來要求費用,我想這樣大家也覺得不合理吧……
而且消費者辦卡繳了年費後,就沒有必要在消費時再花別的費用了,
所以以後如果有信用卡上的問題,就以這種角度來思考來據理力爭,
這樣就不會被商家或銀行吃的死死了!!

本來我就對信用卡這東西就沒啥信心了,加上今天看了節目後,
發現信用卡的問題真的是千百種,就算卡沒有遺失也會有問題發生,
所以在這奉勸還沒有辦卡的人好好想一想,
在國內信用卡市場的機制尚未健全時,
辦信用卡真的是求方便嗎?還是求不便呢??真的要有信用卡才能過日子嗎??
而已經辦卡的人,記得要好好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別弄丟了,
而且還要多多去了解信用卡的規定及法律問題,
別那天被銀行坑了還不知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