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社會有約」,
No. ? ──
主持人葉仁昌:有關同性戀的議題,我們曾經邀請到厲真妮小姐講「過來人談同性戀的滋味」,柯志明與張玉欣談「同性戀能夠改變嗎」,今天的這個專輯「如何走出同性戀」可說是續篇,還是請林愛翎和厲真妮小姐來為我們談這個問題。在上一集「同性戀能夠改變嗎」,呈現出一個觀點──人本來就是生理和心理、肉體和精神的混合體,人最可貴的地方,就是我們不甘受制於生理的本能和肉體的慾望,是我們的價值信念決定我們怎麼生活,不是我們的肉體生理決定我們怎麼生活。所以,即使同性戀者,受到某一些賀爾蒙或基因的影響,那麼影響到什麼地步呢?我想,我們不能說影響到一個決定性的地步,所以我們還是要改變。為什麼同性戀者須要改變?對於這個問題,真妮的看法如何?
厲:我真的覺得同性戀是一定要改變的,沒有改變就沒有出路,沒有改變就很痛苦;我認為一定要改變,我就真的改變了,我也沒想到,我能夠改變;我真的走出來之後,那真的可說是釋放了!自由了!我覺得非常的好,那才是真正的愉悅跟滿足。
葉:雖然你現在尚未婚,還沒有進入異性戀,但是你在精神上、心理上都超越了。我記得,上次你來跟我們對談的時候,談到同性戀圈中那種痛苦感,很強烈的希望愛情能夠永恆,不希望換來換去,但是你在那裡面有很大的挫折,這一部份,可能聽眾朋友還不是很清楚,可否再為他們補充一下。
厲:我覺得,同性戀的痛苦,對我來講是一種罪惡感,我很在意的是價值觀,道德觀,再來就是我自己到底要做一個什麼樣的人,是很重要的,我在找,後來我發覺,我在愛與被愛之間,我很衝突,因為以前我會覺得我是一個情聖,我可以很專一的愛某一個人,如果今天我跟他,我可以很完全的愛他,接納他,可是到有一天,我發覺我不行,為什麼?當我付出這樣愛的時候,我會相對的希望有回應,我希望他能夠回饋我,可是我發覺,他所回饋的,並非是我所期望的,其實這是一個不切實際的期望,希望達不到的話,我會繼續要求,在這要求當中,雙方就很衝突,你永遠會覺得你是在收拾殘局,可是你永遠收拾不完,這個過程雙方就受到很大的傷害,分分離離,很想在一起,又不能在一起,非常的使我難受。
葉:談到改變,我想同性戀的人,或支持同性戀的人,他們一面強調,要求同性戀者改變是不可能的,但是今天坐在我們這裡的是活生生的例子,我想,這個改變的歷程,可能也是相當的辛苦,你總共花了多少時間去經歷這個改變?可否為我們講一講你的心路歷程。
厲:十幾年了吧,大概我在
15歲的時候,國中時代我是個籃球員,參加球隊是我第一次的投入感情,那是友情,因為那時我是從南部到台北,來接待我的隊友大我二歲,我叫他姐姐,那時並無同性戀的關係,可是,打了一年球以後,我回到南部的家,就很思戀這個人,那是我第一次的感覺,我在愛一個人,我那麼需要一個人,可是對方並不知道,是我自己投入,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一直要捕捉他的影子,我到任何一個班級,我就會找類似他的樣子的人,通常同性戀的人都會有這種狀況,他喜歡某一型的人,就會一直都很喜歡那一型的人,或是與那一型感覺很像的人,我那時就一直在捕捉這個人,因為我沒有得到滿足,我就一直希望換伴、換伴、換伴,換了十幾個,這條路真是辛苦,到了真的可以在一起的時候,然後,我就會告訴我,我要走了,我就會不告而別,為什麼會不告而別?其實我那時很苦,我一直都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後來信了主,我就調整我自己,我反省,我才發覺,原來我是一種報復的心態,不是因為他有第三者,而是我覺得我追的好辛苦,我得到了,我就不要了,我以為那是一種潛意識的東西,當我離開,我並未向對方說Bye Bye,我也沒有是先告知我要走了,其實當我要離開,我非常的痛苦,而對方其實也很痛苦,雙方都受傷,你想想看,十幾年下來哪受得了阿!我的青春都流掉了,所以我非常的難受,我就試圖要去自殺,去算命,我長期失眠,我很矛盾,矛盾到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是誰,自己真的不能肯定自己。葉:你是到了什麼樣的階段,才開始有改變?
厲:「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始」,我覺得真的是這樣,我覺得我的人生,實在走到沒有辦法的地步,然後,上帝介入了,就開始有人向我傳福音,那時我覺得很好笑,我心想關你什麼事,你又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的感覺是什麼?
葉:事實上,同性戀者都把自己圈起來,讓別人不了解他們,也拒絕別人幫助他們。
厲:我那時有一個同學,他非常的好,他從南部寄信來給我,信的內容都是聖經的話,我剛開始認為那是座右銘,可是後來,就覺得很有意思,就想要去明白,因為這樣的原故,這些聖經上的話就進入我的思想,後來這位同學來台北,他要上教會,我很海派,也很豪爽,你要上教會我就帶你去,是這種心情,我就進了教會,一進去,我就信主了,為什麼我信主?是因為我覺得,我那時的感覺是氣氛,那種氣氛就是我要的,這有說不上來的感覺,後來我知道了,那是上帝的吸引,是一種愛的吸引的力量,是一種聖靈的感動。
葉:所以,事實上帶給你改變的第一個因素,是一個長期不關心你的人,寫聖經的話給你,那麼後來你信了主之後,你完全改變了嗎?
厲:沒有,情況更糟,其實我那時才真正走入那個圈子,夜晚就去
Pub玩樂,我雖不喝酒,但會抽菸,那些人都叫我小天使,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基督徒,他們都會問我:「你的伴在哪裡?」我一直都不承認我有伴,其實,即便是個信主的同性戀者,他仍然不願意承認他自己是同性戀者,他的刻板印象就是同性戀是個大罪人,是很差勁的,跟痲瘋病一樣,如同姦淫一類的。葉:也就是說,如果承認同性戀,就是對自我很大的否認,自我會受到很大的傷害。
厲:再來就是說,我也真的不覺得上帝認為同性戀有錯,那時因為我剛信主,我聖經沒有讀那麼多,也沒有人教導我,我根本不敢跟別人講我是同性戀,那時候我們的社會是很保守的,我不敢跟教會牧師講,我到教會是一個樣,回到家又是一個樣,基本上我這樣的日子過了四年,那簡直是人格分裂的生活,真是痛苦,後來我實在沒辦法了,我呼求上帝:「上帝救我!」;後來,我讀聖經羅馬書,看到同性戀的字眼,我愣住了,這是上帝關心的問題,我折服了,我就承認我是同性戀,我覺得這很重要,承認,是非常重要的。
葉:真妮跟我們談到改變的一個先決條件──承認自己是一個同性戀者,承認這個行為存在的事實。先決條件,其實很重要的動機是什麼?
厲:我想,同性戀者改變的動機,就是造成他能不能戰勝同性戀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改變的動機」對我來講,我對同性戀的生活是徹底的失望,我覺得我很厭倦,再來,就是因而社會上的道德壓力,因為我們必竟是一個保守的社會,我曾經到美國去尋求同性戀,在美國可能比較快樂。
葉:在美國同性戀比較開放,是否真的就快樂嗎?
厲:那不見得,雖然美國社會比較認同同性戀那個意識,但是他們要面對的生活壓力是一樣的。
葉:剛才你講到你對同性戀的厭倦感、失望感,是造成你改變的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我們看到現在很多人在拍電影,或在網路上寫文章,試圖告訴全世界的人同性戀很快樂,這樣看來他們是講假話嗎?
厲:其實,動機裡面,還有包括家人、朋友對你的期望,我不能讓他們失望。再來,就是信仰上的衝突,可能你信了主,但你又是個同性戀者,就會非常的難過,覺得很矛盾。但是,正如你剛才說的,他們表現很快樂的樣子,這也可能我們的價值觀在改變,社會環境告訴我們:同性戀是沒什麼不好的。同性戀的電影都會得獎,同性戀的文化形成了,坊間到處可看到討論有關同性戀的書刊,我們的社會接受了,可是,當年我在同性戀的時候,那時的社會就很難接受。其實,很多同性戀者都想把他擺明了,公開給別人,請別人接納他,在過去,家人都痛哭,可是現在,很多家人接受了這個事實。或者說,也許我對同性戀的生活非常厭倦,因為我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萬一我找到一個合適的呢?我是不是就不想改變了?所以,我的意思是,這些客觀的因素都有可能改變,都有可能隨著時間變遷,但是有一點不能改變,就信仰,這就是我要告訴大家的,真正使我改變的動機,就是因為信仰,因為我知道上帝愛我,是因為祂釋放我,真正的愛我到極點,我願意回應祂的愛。就是因為這個因素,我願意改變,雖然經過很多失敗,我仍然堅持,愈挫愈勇,我的生命愈來愈有韌性,我就告訴我自己,我一定要走出來。
葉:所以,對你來講,信仰是促成你改變的重大因素,你剛才提到的先決條件,還有沒有其他能使你改變的先決條件?
厲:這要先承認你自己是在同性戀,然後你要承認同性戀是不對的,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你認為同性戀是對的,你會改變嗎?第三點,我覺得,你要相信改變是可能的,為什麼有人不相信改變是可能的?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們認為他們是天生的,甚至調侃自己說:上帝既然把我生為同性戀者,我又何必去改呢?上帝為什麼要開我那麼大的玩笑?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認為根本沒有人戰勝過同性戀,他沒有看過有關同性戀者改變的實例。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可是他們不相信,還說我是假同性戀者。
葉:我發現,這其中有一個撥不倒的論證,第一個命題是:「同性戀者是無法改變的」,如果你舉出一些改變的例子,他就推出第二個命題說:「你不是真正的同性戀者」。依此,我們也可以推出很多撥不倒的論證,第一個命題「女人都是溫柔的」,如果遇到了不溫柔的女人,於是就搬出第二個命題「她不是真正的女人」,這是一個撥不倒的論證。除了這麼一個先決條件之外,對你來說,你覺得改變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厲:還有一個先決條件,必須要拋開所有跟同性戀有關的東西和人,也就是脫離那個環境。
葉:這一點,是否一隻手掌拍不響,會被另一半死纏不放?
厲:這真的是有很多這種例子,我曾經很努力的幫助一個人,支持他,鼓勵他走出來,可是,他的另一半就一直打電話來干擾我們,甚至找上門來,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
林:像這樣的改變,其實是需要另外一群人去幫助他的。
厲:是的,非常須要。
葉:即使在異性戀裡面,也是有死纏不放的例子,可是在同性戀裡面,這種事情普遍嗎?
厲:很普遍。
葉:也許因為他的圈子太小,就非常的珍惜他所認識的人;我們一般人很容易找到對象,可是他們就很困難。
厲:是的,他們的圈子很窄,膩在一起的時間是很多的,那個感覺是很深的。我的意思是,痛下決心斷掉這一切關係,甚至把以前所有的相片都要撕掉,我自己就做得非常徹底,不能給自己留任何的影子。
葉:對你來說,改變的真正意義是什麼?我想,就是要很清楚哪些是正面的?哪些是負面的?我們先從負面來講,就是,今天你改變,並不代表你從此就不受誘惑及試探,改變不是那麼快速的,像吃大力丸,馬上就變了,改變就像是戒菸,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另外,改變不等於不要跟同性別的人建立親密的友情的關係,難道我是個女生,就只有去找男生,而遠離與我相同是女生的朋友嗎?如果是這樣,我會很失落,也還是很痛苦。聖經�堛漪顳陶皜礞j衛,就是非常正面的友情。另外還有一點,你不一定要用結婚生生子,來證明你已獲得重大的改變,也就是說,你不是一定要走上異性戀,才叫做改變,其實,你只要能在同性中活出釋放、活出自由,就對了。
葉:這三個意義非常的好,我再復敘一次:一、所謂改變,並不意味著你永遠不再受到誘惑,馬丁路得講過一句話「我沒有辦法拒絕飛鳥從我的頭上飛過去,但是我可以拒絕它在我的頭上築巢」,沒錯,確實有時候,那種情緒、那種慾望,還會出現,但是不要讓它在你心裡面生根。二、不要認為,你永遠不要同性別的友情。三、不一定要用結婚生子來證明你已經改變了。
剛才真妮為我們談到改變的先決條件和改變的真正意義,非常的精闢。但是我想,改變不是那麼簡單的,很多時候,我們的改變是一種行為的轉化,舊的行為過去了,但是很可能,新的行為還沒有見立起來,在這中間可能有一個很大的落差,那個落差可能滿痛苦的,我不曉得這一點你是怎麼克服的?
厲:到如今,談起來,我還是感覺到那種痛苦。可是我要說,那是一個很大很複雜的過程,是一個很慢長的路程,是煎熬,是矛盾,我之所以鼓勵大家要去支持他們,就是這個原因。談到我自己,我是認為,我自己在這當中要能夠控制、拒絕那個誘惑,光是這種衝突就很難了,可能我不是有意色咪咪的要去咪誰,可是卻看到一張動人的海報或很多東西來挾制我、來影響我,就會讓我很痛苦,我就會感覺到:我根本無法走出來,我根本不可能會好,我就會有這種衝突。再來就是,你也不敢告訴人家,你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傾吐,你會覺得不被了解,沒有人可以了解你,這是一個滿辛苦的過程。另外就是,你會覺得,既然上帝不喜歡同性戀,而我也願意改變,那麼我到底是誰啊!我又覺得我不像個女生,那是很實在的東西,譬如,我不喜歡穿裙子,我就是不想嘛,我就是穿不來,我也不喜歡穿絲襪或擦口紅,我會覺得,那樣子對我來講很奇怪,這個落差是滿大的,會讓我非常的難受,所以,在這個過程,你或者要慢慢的去恢復,慢慢的去修正,要去調整,要去養成一個新的習慣。
葉:這是不是你所說的,要了解你自己真正的需要?
厲:是的,我必須了解我自己,在這個當中不要害怕,一件一件的,慢慢的去突破,但必須相信可以走下去,所以這是個慢長的路。另外,我也須要感覺到,我的生命是有價值的,所以我必須跟很多人來維繫,我必須跟大環境彼此共融、共存,那麼我的生命才有價值,我的生命不只是單一的女朋友而已,我也要懂得,我怎麼給?我怎麼接受?這個相對的關係,我覺得我須要學習,因為,同性戀其實就是在關係上面出了問題,所以它須要在關係上重新恢復,這個部分是須要走過來的。
葉:這個過程當然是非常的辛苦,今天從你的談話裡面,我深深的感覺到,你是真是的走出來了,這非常的重要。我們至少打破了一個神話,神話中說同性戀是不可改變的,改變是微乎其微的。目前,你是不是在從事一些幫助同性戀者的工作?要不要談一下你現在工作的大致狀況。
厲:我覺得很感恩,其實,當上帝要我做這個工作的時候,起初我是很害怕的,因為,我會覺得我好不容易走出來,我這下子又要往圈子�堙B往火坑�婺鶠A萬一我經不起誘惑怎麼辦?我會覺得我很難受,可是,既然是出於上帝,我就做了下來,做下來以後,我就投入這個工作,至今已經九年了,直到去年,我才正式成立了一個支持小組,這個小組叫做「走出埃及禱告事奉中心」,目前都是女同性戀的基督徒,以後我們也要成立男同性戀的支持小組。
葉:如果他不是基督徒,可以來嗎?
厲:可以呀,他可以先跟我們聯絡,我們的電話是
9290441葉:各位聽眾朋友,如果在你周遭有這樣需要幫助的朋友,請你可以跟真妮聯絡。在這九○年代,是同性戀大放異彩的時代,結果你反而逆向而行,有沒有造成別人的恐慌或厭倦,或者給你一些攻擊?有沒有這樣的行為?
厲:我想是有的,剛開始的時候,我確實很難受,因為那時我是一個人在做,我比較孤單,我會覺得,我面臨的教會或社會的團體,真正支持我的聲音是很微弱的。可是我也感覺到,社會的價值體系在崩潰,我很辛苦,可是,這幾年我比較好一點,即使有一個大的聲音說「同性戀是可以的」。就是因為出於神,所以,我比較有力量向很多地方傳遞,去跟他們對話,去跟他們談:到底同性戀是個什麼東西?為什麼我們要做這個工作?做這個工作的價值在哪裡?我會開始願意去跟人接觸,在這之前,我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心理建設。再來就是說,上帝也真的很恩待這些人、愛這些人,祂不願意這些人那麼苦,祂也願意興起幫助這些人的朋友。
葉:我們都知道,現在有一個同志教會,他們同樣是從宗教的立場、從信仰的立場,來幫助同性戀者,但是很顯然的,你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路線,我不曉得這兩個團體有沒有怎麼樣的互動?或者是有沒有什麼樣的對話?我想,可能有些基督徒會很好奇─怎麼搞的,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議題就分成兩大派。
厲:我先談談我自己的感覺,在去年的時候,當我知道
5月5日要成立同志教會,那時我人在國外,我幾乎要崩潰了,我就哭在上帝的面前,連續三天,我搞不懂怎麼會鬧雙包,鬧雙包不說,還各走各的,我實在是很難過,我不是生氣,而是非常的憂傷,我不明白上帝的意思是什麼?我那時候真的很痛苦,我還記得,那時TVBS討論這個問題,請了楊牧師等一些人來抗議我,他們本來要找我,可是我人在國外,後來他們找來了周神助牧師,後來我回到國內,聽了那一次對話的錄音帶,坦白講,我聽了之後,還是很難受。葉:原因在哪裡?
厲:我覺得好像是一面倒,有二比一的人認同同性戀是可以的。
葉:認同這個行為,而不是這個人。
厲:對,他們認為同性戀的行為是可以的,還有就是,一般人會認為牧師很八股,都是講的聖經那一套,他們譏笑我是衛道之士,我受到這種衝擊,我很難過,我就設法找同志會的楊牧師聯絡,可是他不願意跟我對話,因為他覺得立場不同,後來我也沒有刻意要跟他談什麼,我覺得,今天已經不是同性戀不同性戀的問題,而是我們今天要相信聖經是絕對的真理,這是很重要的。
葉:是實上,支持或反對同性戀,都是信仰預設的問題,其實我想,這不只是同性戀的問題,現在很多社會議題,沒有什麼對話的空間,是信仰的告白,我想,這沒關係,因為事實上,目前這個時代,是一個諸神鬥爭的時代,每一個價值信念就是一個神,每一個價值信念都相互的為自己的立場辯護,真妮就在這裡表達出他的道德信念,他們表達他們的,也沒有關係,這是一個公開討論的問題。但是,我覺得,在這一個過程裡面,我滿好奇的一點,就是,你過去身為一個同性戀者,你覺不覺得我們這些異性戀者,須要有一些態度上的改變,我們不能一味的去譴責異性戀,或者說同性戀怎樣的不好,異性戀者自己也須要受教育。
厲:沒有錯,其實從這裡面,我可以直接感覺到,是教會帶來的壓力,因為我在關心這些人的時候,他們就跑來告訴我說:「厲姐,牧師說我是罪人,大大的定我的罪,說這是天譴。」
林:對於這一點,我有一個同學,他也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可是,我跟他說,我們要去關心同性戀朋友的時候,他就說這是非常大的罪,你沒有第二句話可以讓他有脫罪的方法,我就跟他講說「你今天早上起床後亂發脾氣,那種罪,其實也是一樣的罪,罪就是罪,因為我們是人,不是說基督徒就是聖人。」
厲:對,沒有錯,真的是這個樣子,其實上帝鑑察人心,今天你有私心就是罪了,對不對?不是你要拿刀去殺人,才是罪,在神看來是一樣的。
葉:等一下我們請真妮就這一點為我們詳細的分析,到底我身為異性戀者以及整個社會對於同性戀者的態度,我們應當有什麼樣的反省?
厲:為什麼我剛才會先講到教會,因為我直接從教會中感覺到,我自己是一個傳道人,我自己是一個這樣的過來人,其實我非常的衝突,我心想,教會怎麼可以不接受這些人、不關心這些人,我的衝突真的很大,而後,我又幫助這些人,這些人從教會跑來我這裡,可是我又被教會罵「濫好人」。
葉:為什麼他們會罵你「濫好人」?
厲:因為他們認為我不談罪,其實我不是不談罪,而是我很在意的是一種關係。
葉:你比較希望先建立一個關係。
厲:是的,要建立關係、建立友情、建立信任。
葉:從關係中求改變嗎?
厲:對,從建立關係起,慢的談出來,這是很重要的,如果你一開始就說他是大罪人,說這是罪,那就很難了。所以,其實就像一般的社會人士,也不能這樣的來看待他們,不能說他就是天譴、他就是人渣、他是變態、他是
AIDS等等,非常負面的定上標籤,我想,這是絕對不對的,我的建議是要尊重他們,但是要怎樣尊重?葉:我想,會不會這些異性戀者心中有一些恐慌?恐懼自己跟他們接觸以後就掉下去,所以,他們也可以自我辯護說是「唯恐被誘惑」,他們想自我保護。
厲:這可說是「恐同症」,在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教會,對同性戀都很怕。
葉:其實反過來看,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相處的時候,他們會不會有這種恐懼?
厲:比較不會,我覺得,對同性戀的恐懼,其實是很能理解的,因為我有這種感覺,即便我今天是同性戀,我也不希望我的家人是,以後我如果有了孩子,我也不希望我的孩子是,我再怎麼樣,我也不希望他是,我希望他真的是好好的,他很健康、他很正面、他很沉穩、他清楚他要的是什麼、他有價值觀,他能夠成熟。
葉:你剛才講,我們對同性戀者要有尊重的態度,除了這個之外,還有沒有?
厲:我還是要講,尊重並不是認同他的行為,我愛這個人,但跟我認同他的行是兩回事,我很愛同性戀者,我也有很多這樣的朋友,我從來不會逼他們:你給我改變!如果他不選擇改變,我仍然可以跟他做朋友,為什麼不可以呢?我是有很多地方可以跟他學習的啊,他可能有很多優點是我沒有的。
葉:他可能人格很高尚,他可能很有文學成就。
厲:是的,他有很多值得我們欣賞的部分,我也不必敬鬼神而遠之,其實你還是可以從他身上學習很多,但是你也不必因為這樣,你就一股腦的說「你的同性戀行為是對的」,就好像你很支持他。
葉:我常常感覺,我們後現代社會的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後面有很重要的價值判斷,就是,任何一件事情,只要是你選擇的,別人就給我閉嘴,表面上看來這叫尊重,其實背後另外一種叫做冷漠,如果你真的愛你的朋友,你對他的關懷絕對是帶著價值觀的關懷,如果你是一個沒有價值觀的去關懷,我覺得,你那不是尊重,是冷漠,你根本不在乎他的感受、不在乎他的死活,所以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尊重但不見得就是認同。除了這一點,還有沒有別的?是你須要提醒我們這個社會的,怎樣建立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和諧的關係,我覺得這是滿重要的。
厲:我想,我們的社會,如果已經真的慢慢的認同同性戀,或者是支持同性戀的文化的話,就在你我的身邊就有很多的同事、同學或師長,可能是同性戀者。我要跟大家講的,就是說:其實建立一個關係是很重要的,我現在就比較談正面的東西,我希望大家伸出援手,伸出友誼的手,跟他一起走,建立一個信任的關係,當他有困難的時候,至少讓他感覺他可以跟你來講,做一個傾聽者是很重要的,聽他的故事,聽他的感覺,陪他去吃吃飯,看看電影,這都沒有問題,用平常心把他當成正常人,也讓他來關心你,這樣子相處就可以了,而後再看看他願不願意改變,他如果願意,我們就再進一步的幫助,幫助又是另外一回事,我覺得很重要的是:每一個人要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裡。
葉: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實在沒有辦法繼續深談,我非常同意真妮的看法,我們要給他們一個尊重,要去傾聽他們的話,但是我想,傾聽之前,很重要的是要有一個謙卑的心態,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不願意傾聽,不願意尊重,是因為我們覺得:身為異性戀者比同性戀者要好得多,但事實上,在上帝的面前,大家都是罪人,而且,很多同性戀者也有值得別人尊重的人格,相反的,很多異性戀者也有許多地方見不得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