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靠直覺,相處靠修為…倘若你愛上一個人,千萬別裝作無所謂毫不在乎,
 愛情,玩不起心理戰呀…家興是我在烹飪補習班認識的男友,他是授課老師,我是學生,
 這樣聽來沒 什麼好奇怪的,就讓我說的更詳細一點。
家興在鄉下長大,讀完國中,他便在家境貧困的威脅下北上謀職,
 從此展開給自足的生涯。
他從最低的掃地、洗盤子做起,幾乎每天都在廚房打滾,天份加上後天努力,家興於十五年後成為某家四星級飯店的日本料理主廚, 過著受人尊敬也收入穩固的日子。
而我,是那種標準中產階級家庭仰出來的獨生女,非常『都市』,幾乎沒吃過苦,按部就班考上大學,畢業後便去上班,賺個一兩年就出國遊學三個月,在一京都之旅中迷上精緻的懷石料理,回國後拼命找相關課程來上,結果遇上熱情的家興。
家興的熱情與笑容深深吸引著我,除此之外,我們沒有共通點,挑明來說,我覺得他有些『俗』味,所以我一直不正面承認我們在交往。
但說沒交往,也說服不了自己,因為我早把自己交給了他。
他總共向我求了三次婚。
第一次是在他的餐廳,一道道精美可口的佳餚,完全不假他人之手,連他的徒弟都說,那是他們師傅搞了整整三天三夜準備的。
 我彷彿回到當年在日本嚐到的美麗時光,以致於當他把戒指懸掛於南瓜盅底時,我索性就要點頭答應了。
 只可惜後來端上的生蠔與龍蝦,他得意洋洋的解釋他是怎麼買到牠們在將牠們分屍的,由於過程太殘忍,加上他不停訴說著海鮮對於壯陽種種好處,我突然覺得難以進食並頻頻做嘔。
我不知道該如何結束原本是郎有情、妹有意的求婚晚宴,就把戒指靜靜地放在桌上悄悄離開,他的徒弟們事後對我說,那天師傅喝了一整晚的酒,醉倒在飯店的Lobby。
那時我們交往還不到半年,之後將近一年,我們斷斷續續聯絡, 是一種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一天,家興在街上與我的一群大學同學巧遇,家興阿莎力地請大夥宵夜,由於家興和我的朋友真的是兩個世界的人,我擔心他們彼此之間難以答話,所以飯桌上我一直努力扮演著說笑與潤滑的角色。
之後大夥又吆喝家興一同去唱KTV。家興居然開始扭捏,一下子說有事, 一下子說太累了, 最後還是被大夥拖去。 我又怕家興過於鄉土的言行會把場子弄冷,便賣力地在包廂中耍寶帶動氣氛,沒想到家興的道地台語歌曲在現場一片國、英語流行歌曲中獨樹一幟,
逗的大家都很high,我也看得出來, 我的同學都被家興那種憨直及沒心眼所吸引。
凌晨四點,家興送我回家,車上他始終沉默不語,和在KTV的表現判若兩人。 我找話題問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了,不然為什麼剛才被我同學邀請時顯然不乾不脆?家興苦笑一聲,說了一句至今還教我心痛的話: 『因為妳不希望我去。』
『我,不希望你去?!』
『妳怕我去,丟了妳的臉!從妳的表情我看得出來......。』 我摔了車門上樓,倒在床上嚎啕大哭,我想,那不是被誤會而是一種被拆穿的下不了台 ---我是真的怕丟臉,我怕我的同學知道一向自視甚高、
挑男人總以『氣質』為要的我,竟然曾和一位藍領階級交往, 我會被他們拿來說嘴一輩子的!
但我萬萬沒想到,如此粗線條的男人也有一顆細膩的心,他被我深深刺傷。
天都亮了我才擦乾眼淚預備就寢,拉上窗簾前,我發現家興的車來停在樓下沒有離開,我下樓敲了家興的車窗, 家興的淚痕尚存臉頰,教我好感動。
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家興和我一直待在屋裡沒有出門。
為了跟上我,家興真的做了很大的轉變,家興考慮復學,而下班苦讀的結果,換來疲憊與體力不繼,好幾次他都在我們親熱時睡著, 我不怪他,只是心疼。
比較介意的是,家興不喜歡我當面糾正他的口頭禪,
好比在工作場合脫口而出的三字經,一些電視流行語如『粉』好玩、
『粉』有趣,什麼『不跟你「哈拉了』還有什麼『LKK、  SPP』等等...... 既然多說多錯,他就懶得說話了。
有一次我們吵架,他生氣的拿起家具亂砸,憤怒在他的血管和腦門裡流竄,但他還是 不多話。我們冷戰了好幾小時,他突然衝出門,氣呼呼捧回一大束玫瑰花,跪著問我:『嫁給我好不好?我一定什麼都聽你的,保證拳拳服膺。』
他盡力了,在我面前表現他這些日子用功所學, 我依然忍不住先挑他的語病:
『很浪漫,真的很浪漫......,但,「拳拳服膺」不是這樣用的......』
還沒說完,他就跑了。
第二天我下班回家,他已經搬走了。這大概是我傷他最重的一次吧!
比起其他在都市長大的男人,家興的浪漫特別又深刻,有時候嫌土, 卻土的可愛。
他曾在台北流行『人間四月天』時,抄下好幾首徐志摩的情詩,在電話那頭搭配著音樂背給我聽;然後在我生日時,送我性感內衣,也買給自己一件丁字褲,皆是俗氣的鮮紅色。
我還是會嫌他低級,但他那種精力旺盛的孩子氣,會讓我也隨之年輕起來,即使我倆都是三十好幾的成年人。
但這一切都在他第二次向我求婚失敗暫告一段落,家興有了新的女友,聽說是倒追他好多年的同行經理,我以為我和家興的關係終要劃下句號,哪裡曉得我出了車禍,醫院最先通知的竟是家興, 因為他是唯一可以立即趕來處理的親友。我記得當我臥病在床,我還聽的很清楚家興不停追問護士與警方:
『你是說我的照片還放在她的皮夾裡?你們確定,你們真的確定床上這個病人叫的真的真的是我的名字嗎?』
我不是故意的,因為在昏迷期間的所作所為我無法負責,但照片卻是真的,我一直把它放在皮夾裡,沒事翻出來看看,家興的面孔帶給我很大的安全感。
後來家興再也沒離開了,他的女友常跑來醫院詛咒我, 家興把她哄出去時,一句髒話也沒說。
我著實躺了好一陣子,一度以為我就要癱在床上渡過一生,心想,也好,我總是嫌對方不夠完美,總是在乎對方的教育水準。 這回,換別人來挑剔我了。
家興瞭解我的憂慮,他叫我不要煩惱,他會照顧我『一世郎』。
我一邊點頭一邊搖頭,淚珠一顆顆往下掉,我說:『你這算求婚嗎?』『你希望我就在這裡向你求婚嗎?』
『這是你第三次向我求婚,六年來,你就是不肯放棄......』
『我是個粗人,我知道我配不上你......』
『別說了......』
『我是配不上你,我沒讀什麼書,連話也不會說,但如果你願意委屈.......』
『不要說了!』
我還是沒答應,可是彼此牽拖了這麼久,不結婚,就該分手了。修養了好長一段時間,漸漸地恢復了元氣,出了醫院,我要家興暫且別來找我,我需要獨處,家興似乎領悟了什麼,對我笑了笑,幫我蓋上被子,沒說『再見』,就走了。
他的身影拖的好細好長,就算他出了門我還能看見他的影子在我房裡徘徊。
總該給對方一個交代,我在一禮拜後打電話給家興,約他出來聊聊。
家興問我,願意給他多少時間?我說,一整天。
 那天,家興載我去他台南老家,他格外開心。到了他家,一切可以想像的鄉下景觀, 透天厝、稻田、空蕩的街道, 四周飄逸著素拙的氣味。然後,我見到家興的親友,他的弟妹還不曉得我是誰,湊上來沒大沒小挖苦家興一番,一模一樣的調子,
 一款文鄒鄒得俗氣語調;再來就是他父母,純樸的教人覺得追逐流行是種罪惡,他們不善表達,已經奉獻了一百分,卻總嫌自己待客不周, 巴不得把所有的家當都讓我帶回去;接下來是他的童年玩伴與死黨,一狗票男男女女,男的海派要帶我四處逛,女的主動牽我的手跟我說她們的心底話......
我好像來到了一座遺忘進化的國度,眼前活動的全是外星...... 不,應該說我是唯一的外星生物。
原來我最特殊!
夕陽西下,我的肩膀因適應而輕鬆不少,家興帶我到瓜田,他活像隻在草地間打滾飛跳的小狗,當家興摘下田裡兩顆大木瓜時, 笑著對我說:
『這一顆就像你,這一顆是我,我們永遠不分離!』 而我卻尷尬的不知該如何回答。
『說吧!』
『......說什麼?』
『妳原本想說的話呀,太陽要下山了,我該送妳回家了,把事情解決吧!』
家興側身面對西方,他的髮梢、眉尖、嘴角,全是滄桑。
我明白,家興鐵了心,只要我開口,他不會再回頭。
我們的六年,倏~地像部快轉的電影,迅速衝過眼簾,甜酸苦辣, 都是自己的真滋味。
他錯過了什麼,我做了什麼,我們過了什麼,要不要ENDING, 想不想從頭,都在這一刻。
而他,在等我一個答案。
『家興......』
『說吧!』他喘了一口氣。
 『你......』
 『嗯......』
 『你還願不願意娶我?』
 『啊?』
 我一定是瘋了!我頭一遭向男人求婚!
家興緩緩回過頭來,定神看我,濃情蜜意全在他的眼底,他淺淺一笑深刻迷人且教我心動,我全身都在顫抖,好不容易他迸出一句話:『「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