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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忘記」 | ![]() |
自己不常拍拖,仍有幾次離合; 好友情海翻波,又常被充當「x小姐信箱」; 經歷過後,終於發現「愛人」這東西, 有又煩無又煩,令人又愛又恨。 分手時常常想去忘記一個人,但都不得要領。 最近組織過後,得出一個結論: 要忘記一個人,首先要學會忘記去忘記。 越想固執地去忘記,反而會變為不斷的思念。 要怎樣去忘記又能會忘記去忘記呢? 答案就是要讓自己美麗精彩,這答案不論男女。 列出所有他/她嫌棄你的事項: 1. 他/她說你肥 2. 他/她說你不夠體貼 3. 他/她說你不夠時髦 4. 他/她說你頭髮不夠型 5. 他/她說你不剪手甲 6. 他/她說你粗魯 7. 他/她說你無記性 8. 他/她說了橫蠻無理 9. 他/她說你窮 10.他/她說性格不合 這一籮的分手條件一列出來,足可有太平山般高, 但他/她畢竟是你曾經愛過的人,你就跟著他/她說的去改, 令自己更美麗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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