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 球 歷 史
美國東部麻省的春田市內的春田體育學院的學生們,曾一再的請求學校的體育主任古力克博士,給予他們一種有興趣的適宜在冬天室內作的運動項目,以替代多姿多采的戶外運動。 古力克博士將這種運動發明的工作,責成來自加拿大、三十歲的納斯密博士,經過兩星期的縝密考慮,納氏開始各種有關運動項目的嘗試,例如:橄欖球、足球、曲棍球、北美式的長杓球.........等,更依據一種鄉土遊戲「石上鴨」(一種用石塊投擊野鴨的遊戲)。而奠定了籃球運動以高度為獲分的設計,使人在室內的速度,有了控制的可能。 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前幾天,納氏用一隻足球,並命人將盛桃子的籃子(春田市盛產桃子,故桃籃是最易覓取的道具),懸掛於健身房的兩端高約十呎的欄杆上,同時, 納氏此時所任課的體育班級,有學生十八人,乃分為九人一隊,進行球賽,乃成為人類歷史中,第一次的籃球競賽。 當時,球投入桃籃內,還必須有人用梯子爬上欄杆自籃內取出用球,因為決定得分的目標是桃籃,遂被命名為籃球。 一八九二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十五分,歷史上第一次籃球公開賽,在春田體育學院的健身房舉行,由春田體育學院的教員對抗職員隊,結果職員隊以五比一的比數,獲得勝利。從此之後,籃球在青年會的大力推行中,遍及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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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 球 簡 介
球 場 | 球 場 大 小 約 為 5 0 ' x 1 0 0 ' , 而 三 分 線 離 籃 底 約 2 3 . 5 ' , 籃 框 離 地 3 米 o 另 外 , 籃 球 板 的 大 小 為 4 2 " x 5 4 " o 另 分 石 屎 地 ( 戶 外 ) 和 地 板 地 ( 室 內 ) o | 實 物 | |
球 員 | 人 數 : 5 | 控 球 後 衛 | |
得 分 後 衛 | |||
大 前 鋒 | |||
小 前 鋒 | |||
中 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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