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第八屆排聯盃賽例

 

1)         比賽定於200557625共七星期;逢星期六晚六時於香港島西區公園體育中心開賽(528休賽)。

2)         必須穿著整齊及前後須有號碼之球衣。

3)         本賽事採用2.43之網高。

4)         未經報名之球員不能出賽,若經發現,取消比賽資格。

5)         球員只能申報一隊,球賽期間不得轉隊,若經發現取消比賽資格。

6)         報名表上所有資料絕對保密但必須正確,若發現有誤,可能取消比賽資格,而參賽費用不會退還。

7)         球隊必須準時出席比賽,若果超過15分鐘,作棄權論。

8)         若比賽時間到達時,球隊依然未能派出六人出賽,作棄權論。

9)         一切賽果不設上訴,大會以最新國際球例作準則。包括紅黃牌際。

10)    本賽事採用自由人制度,但不設技術暫停。每隊均有二次自由暫停(30秒)及六次換人次數。

11)    如遇颱風,比賽將會延期舉行。

12)    比賽時須用大會指定之國際標準排球作賽。

13)    隊均須派出二名球員作為球計分員,大會將會派發指引給予二名球,倘若球隊未能派出球及計分員,大會將收取HK$100 及扣一分作處罰,超過2次大會有權取消該球隊比賽資格。若大會發現該名球有任何錯誤或有偏私,大會有權即時更改球

14)    此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以直接得分計算。第一及第二局頂分為25分無限分刁時。決勝局頂分為15分,刁時最先取得17分為勝方。

15)    此比賽共有8隊球隊作賽,大會採用單循環制。勝方得二分負方得一分,每隊完成七場比賽得分名次,不設決賽。

16)    每隊最多可報12名球員,比賽期間不可加入隊員。

17)    參賽費用每隊HK$2000,參賽一經落實費用不予退還。

18)    設冠亞季軍及最佳球員各得獎盃及獎牌。

19)    特設冠季軍獎金,分別各得HK$1200$800$500

20)    大會以計算直接取得分數之發球攻擊攔網選出最佳發球球員最佳攻擊球員最佳攔網球員以及最高得分球員(總得分最高)。

 

以上條例大會有權隨時更改而不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