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面面觀

. 無證兒童入學事件

1. 香港無證兒童入學事件情況

「無證兒童」是指滯留香港但無居留證的中國內地兒童﹐除了某部分有居港權案在身外﹐多是偷渡入境或逾期居留的﹐在香港是非法居留的。目前涉及的187名無證兒童﹐政府己經向大多數發出了遣返令﹐這些無證兒童目前暫時留在香港是因為未能安排到遣返﹐他們的讀書問題其實是遣返安排衍生而來的一個問題。也因此﹐無證兒童的失學問題成為了社會的焦點。

保安局認為容許無證兒童入學會吸引更多內地人士逾期居留﹐並可能引發偷渡潮。律政師梁愛詩則將無證兒童比作遊客﹐表示為這些兒童辦學不切實際。政府指學校如果接受無證兒童學生﹐有可能犯刑事罪行。

香港天主教教區助理主教陳日君神父去信香港300多家天主教學校﹐呼籲學校有空餘位置的情況下﹐收取無證兒童入學或作旁聽生﹐並指這些無證兒童即使還有一天在港﹐都應該享受讀書的權利。陳神父的這一舉動引起了各界的紛紛回響﹐立法會議員、社會上其他專業人仕、香港社區組織等等提出了質詢政府的理據以抨擊政府的做法。

對於無證兒童入學的問題上﹐社會上各界人士各持己見﹐究竟應否讓無證兒童入學?最終也沒有一個碓定的答案。但事件中牽涉到和兒童權利有關的幾個重點﹐究竟事件中兒童的那些權利得不到保障呢?而且他們的權利應由誰來保障呢?又是誰真正剝奪了他們的權利呢?以下逐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