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面面觀

. 前言

前聯合國秘書長Javier Perez de Cuellar認為一個社會對待兒童的方式﹐不僅反映出該社會的愛心和保護性照顧的特質﹐也是一個社會對正義的辨識﹐對未來的承諾﹐和為下一代建立一種人性的環境。可見保護兒童權利之重要性﹐既然保護兒童這般具意義﹐那麼﹐兒童權利究竟包括那些內容呢?文章的一開始會根據聯合國兒童公約作簡單的界定。

「無證兒童」失學的問題成為社會的焦點﹐有關應否容許一百多名爭取居留權的無證兒童上學的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兒童受教育的人權是否被港府剝奪的問題引起各界人仕的關注。現今文明社會﹐講求法治的同時﹐也高呼人權﹐在無證兒童入學事件中﹐又涉及了那些兒童權利呢?從法律的角度又如何去看此事件呢?是否存在其他和人權相關的因素以影響外界人仕對此事件的介入程度?政府政策、社會環境和文化和兒童的權利又有甚麼關係?在這事件中﹐各界人仕及家長有沒有聆聽過兒童的聲音呢?本文會以以上各問題來探討兒童權利。

在文章的最後一部分﹐是無證兒童事件引發我對香港一些日趨嚴重化且有關兒童的社會問題的一些看法﹐從中帶出我對「香港兒童權利否得到保障?」這一問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