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署考慮委託愛護動物協會等獨立團體,負責審批公屋戶申請飼養寵物。房屋署消息人士說,由於絕大部分公屋居民反對屋村飼養寵物,房署無意全面解禁,但初步考慮容許有生理或醫學需要的公屋戶飼養寵物,包括殘疾或失明人士,但須經審批團體批准。
不過,愛護動物協會則要求全面容許公屋戶養寵物,並憂慮協會並無足夠人手及資源處理審批申請。
另外,房屋評議會發表聲明,要求房委會嚴格執行公屋租約中禁止飼養寵物的條文。該會批評房署多年來未有效執法,雖然扣分制有助改善屋h衛生,但署長梁展文在寵物問題上節節退讓,表現令人氣憤。該會並質疑若佔大多數沒有飼養寵物的居民上街抗議,房署是否會馬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