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童軍支部訓練之目的旨在促進十一歲至十六歲之少年人身心精神之陶冶與啟發,以貫徹整個童軍運動連續性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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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在成年人領導下,以童軍規律與誓詞為本,給予歡愉富吸引力而有價值之有進度性訓練,並在團內實行小隊制度,以達成童軍支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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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規限 童軍支部的年齡規限是由十一歲起至足十六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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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團的最低應有標準 | |
人數︰ | 一已成立的童軍團,最少要有童軍十二名。 |
領袖︰ | 一童軍團最少需有兩名領袖,而其中一名必須持有領袖委任書。如團內有男及女成員,則必須有男及女領袖。 |
訓練︰ | 童軍的訓練,必須遵照總會總部出版的「童軍訓練綱要」及所頒佈的任何有關修訂文件,並確保每一童軍每年最少有一次參與小隊或全團露營的機會。 |
進度︰ | 每年最少有四份一團員考獲較高一級的童軍進度性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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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訓練 童軍訓練是採取進度性的訓練程序,配上專科徽章(專章)制度,引導童軍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去學習,並確認及表揚童軍努力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