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獎章

適 合已完成毅行獎章,或年滿十三歲而考獲會員章,探索章及毅行獎章內「童軍技能」、「歷險」、「承諾」和「專科徽章」項目之童軍成員。

完成下列各項:

 

(I)    童軍技能

部份活動需在成年人督導下進行。

1.(a)懂得使用,保養及指導 他人如何安全使用不同種類的爐具和營燈,並以適當爐具在一個兩日一夜或以上之露營中負責烹煮小隊之膳食;或
     (b)在一個兩日一夜或以上之露營中負責管理整個營地之衛生。

2.  策 劃 及 帶 領 完 成 一 個 應 用 不 少 於 兩 種 編 結 之 先 鋒 工 程 紮 作 。

3.  (a)能辨認本地六種不同種類的植物、鳥類或昆蟲,並了解它們的生長特性;或
      (b)示範在冒險性活動中如何處理出血、骨折和身體失溫等意外,及懂得處理人事不省患者之正確方法。

4.  (a)能操控一艘非機動的船艇;或
      (b)策劃及進行一個原野烹飪活動。

5.  (a)參與一個使用密碼通訊之活動;或
      (b)編製一個適用於團集會地方、家居及露營之安全查核表,以預防發生危險;或
      (c)參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童軍技能活動。

(II)   歷險

1.  經訓練後,與三名或以上之童軍,完成一次不少於二十公里以徒步或不少於三十公里以單車或船艇之兩日一夜遠足旅程。

2.  任擇兩項:
      (a)在本港或外地完成一項日間或夜間之定向旅程,並懂得如何利用太陽和星座辨別方向;或
      (b)作為一隻船艇之舵手,進行一簡單旅程,期間需示範控制航向,轉彎,拋錨及拖行一小艇;或
      (c)參與一項拯救實習,並將傷者從荒野、水上或失事車輛中救出;或
      (d)為新加入之童軍成員組織及進行一次康樂旅行(例如:家樂徑或自然教育徑);或
      (e)參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歷險活動。

(III)  文化藝術

1.  完成下列其中兩項:
      (a)製作及示範一個可以操控之模型(例如:熱氣球、飛機、動力船艇、蒸氣輪機等);或
      (b)製作一項介紹童軍的文藝作品(例如:繪畫、雕塑、詩詞);或
      (c)參與並成為一個管弦樂團、合唱團、樂隊、音樂或戲劇小組的固定成員。最少有一年成員資格;或
      (d)製作及展示一輯相片或圖文,以介紹你居所附近的城市發展;或
      (e)自選一項文藝活動,並安排在團活動中與其他成員分享;或
      (f)組織一個內容為美術、工藝、創作性活動或國際童軍交誼之團活動;或
      (g)與一朋友探訪一個有獨特文化之村鎮(例如:錦田吉慶圍或大澳漁村),或參觀一間博物館、藝術館、畫廊或其他有關文化或藝術之展覽廳,然後將所得之經 驗和知識與其他成員分享;或
      (h)參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文化藝術活動。

(IV)   社區

1.  完成下列其中兩項:
      (a)與其他童軍合作製作一張宣傳海報,以介紹所屬小隊或童軍團如何參與社區活動;或
      (b)定期參與三個月而不少於六次,在一個宗教團體、傷殘人士服務機構、老人中心或社區中心等提供服務;或
      (c)學習與弱視或弱聽人士之溝通方法(例如:參加一個手語訓練班);或
      (d)與所屬小隊一同策劃及進行一項環境保護工作;或
      (e)在小隊長會議認可之下,於指定時間內與其他童軍完成一個社區服務;或
      (f)邀請一位非童軍的朋友,參與一次團集會或其他童軍活動。訪問該名參加者對是次活動的感受,並向小隊長會議作匯報;或
      (g)在一項事工或群體活動中,擔任財政預算及會計工作;或
      (h)認識及研究一個與環境保護和自然生態有關的地方(米埔自然保護區,西貢海下海岸公園,有機農場,自然教育徑);或
      (i)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社區活動。

(V)    健康

1.  完成下列其中兩項:
      (a)成為一個隊制體育項目之正式成員(例如:校隊或體育隊伍),並定期參與有關項目三個月而不少於六次;或
      (b)認識在露營期間,應有之衛生,並予以實踐;或
      (c)明瞭人體之生長和發育過程,與及酗酒、吸煙、有機溶劑和濫用藥物對健康的影響;或
      (d)在小隊長會議認同之下,完成一個自行擬定之體能目標,該目標必須能提升目前之水準;或
      (e)示範個人之求生游泳技能;或
      (f)參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健康活動。

(VI)   承諾

1.  完成下列其中兩項:
      (a)三個月的小隊紀錄;或
      (b)選擇合適的禱文,並分別在四次團集會或活動中,帶領其他童軍進行祈禱或讀經;或
      (c)認識一位同齡但不同宗教信仰之人士的生活習慣,並向你所屬小隊介紹彼此的異同;或
      (d)向一成年人闡述童軍誓詞及規律與日常學校和家庭生活的關係;或
      (e)參與一個由小隊長會議和童軍團長認同有類似性質及相若程度之承諾活動。

(VII)  服務

1.  參與不少於十二小時由區、地域或總會認許之服務工作。

2.  示範正確升旗,降旗及收藏旗幟之方法。

(VIII) 領導才

1.  闡述小隊長會議之功能,並出席最少一次會議及負責執行其中一項議決案。

(IX)   專科/活動徽章

1.  (a)考取下列其中一個從未在過往獎章獲得之技能組專科徽;或
        (i)  露營
        (ii) 探險
        (iii)先鋒
        (iV) 風帆
        (V)  獨木舟
      (b)高級航空章;或
      (c)副舵手章。

2.  (a)考取一個服務組專科徽章;或
      (b)社區參與章;或
      (c)維護自然世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