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教會聚會指引
1.
颱風警告訊號
1.1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時發出,所有聚會或會議即時取消。惟主日崇拜可因應
情況繼續進行。
1.2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仍然懸掛或預計於聚會前懸掛,
所有聚會或會議取消。
1.3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開始前2小時取消,當日餘下之聚會或會議可照常進行。
但戶外活動必須取消。
1.4 當三號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發出,當日兒童崇拜、小學生團契及所有戶外活動一律
取消。其他團契可按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會否繼續聚會。而主日崇拜會照常舉行。
2.
黑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
2.1
當黑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時發出,所有非戶外聚會可繼續進行。
2.2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仍然生效,所有聚會或會議取消。
2.3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開始前2小時取消,所有當日餘下之聚會或會議照常進行。
惟戶外活動必須取消。
2.4
當紅色暴雨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發出,當日兒童崇拜、小學生團契及所有戶外活動一律
取消。其他團契可按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會否繼續聚會。而主日崇拜會照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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