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

岳飛(1103∼1142),南宋抗金名將。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北宋末年投軍,

任秉 義郎(下級軍官)。南宋王朝建立,以上書高宗反對南遷,被革職。不久隨宗澤守衛 開

封,任統制。澤死,從杜充南下。建炎三年(1129)金兀術渡江南侵,他移軍廣德、 宜興,

堅持抵抗。次年,金軍在江南軍民的反擊下被迫北撤。他攻擊金軍後防,收 複建康(今江蘇

南京),紹興三年(1133),因鎮壓江西地區的農民起義,得高宗所獎 “精忠嶽飛”的錦旗。

次年又破金傀儡軍,收復襄陽、信陽等六郡,任清遠軍節度 使。紹興五年,又從張浚鎮壓

洞庭湖地區楊麼領導的農民起義。後駐軍鄂州( 今湖 北武昌),派人渡河聯絡太行義軍,屢

次建議大舉北進。紹興九年,高宗、 秦檜與 金議和,他上表反對。次年,兀術進兵河南。

他出兵反擊,收復鄭州、洛陽等地, 在郾城大敗金軍。兩河義軍紛起回應。這時高宗、秦

檜一心求和,下令退兵。他回 臨安後,被解除兵權,任樞密副使。不久被誣謀反下獄。紹

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 日(1142年1月27日)以“莫須有”(也許有) 的罪名與子嶽雲及部將張

憲同被殺害。 甯宗時追封鄂王。有《岳武穆遺文》(一作《岳忠武王文集》),詩詞散文都

慷慨激昂。

滿江紅:

怒髮衝冠,憑闌處、瀟瀟雨歇。
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
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憾,何時滅。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
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待從頭、收拾舊河山,朝天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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