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倫(西亞) - 生活

民族遞擅

    最早的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偉大創建者--蘇美爾人,似乎既不是印歐人的一支,也不是閃米特人的一支。他們的語言與漢語相似,說明原籍可能是東方某地。但不管怎樣,是蘇美爾人在美索不達米亞南部開掘溝渠,依靠複雜的灌溉網,成功地利用了底格�奡答e和幼發拉底河的湍急的河水,從而創建了第一個文明。到西元前3000年時,蘇美爾地區已出現12個獨立的城市國家,各城市國家為了爭雄稱霸,相互征戰不休;戰爭愈來愈專業化,並付出了昂貴的代價。結果,大大削弱了蘇美爾人的力量,使他們臣服於閃米特人。

    閃米特人的著名領袖薩爾貢一世就是作為第一個帝國的奠立者而在歷史上聞名。他以流域地區中部的阿卡德為基地,首先征服了整個蘇美爾,然後向遠地擴張,最後建立起一個從波斯灣到地中海的龐大帝國。阿卡德帝國在當時是一個幅員廣大的國家。但它的壽命短暫。來自伊朗的新入侵者打敗了薩爾貢一世的子孫,毀滅了阿卡德,使其從歷史上消失。

    於是,蘇美爾人的城市國家又一個個重新出現,並享有一定程度的獨立,直到烏爾城邦崛起,建立起一個純粹的蘇美爾人的帝國。這一帝國從西元前2113到2006年,維持了一個世紀。

    在這期間,一批閃米特遊牧民即亞摩利人侵入兩河流域,在他們著名的統治者漢謨拉比(約西元前1704-1662年)的率領下,經過長期征戰,建立起巴比倫帝國。這種連續入侵的模式繼亞摩利人之後的入侵者還有赫梯人、亞述人、波斯人、馬其頓人、羅馬人、阿拉伯人和突厥人。

經濟生產

    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文明實質上是城市文明和商業文明。城市是最基本單位,每個城市都尊奉一位主神,城市被看作是屬於主神的一個神聖的存在物。寺院和國王是當時最大的富豪,不過也有許多私人資本被投入土地、手工業、商業冒險和放債。大多數平民是靠當農夫、工匠、商人、漁民和養牛人謀生。每個城市都有一個手藝人階層,包括石匠、鐵匠、木匠、陶工和寶石匠。他們在自由市場上出賣自己的手工藝品,買主支付貨幣或以實物代貨幣。貨幣通常是銀塊或銀環,每次交易後都須秤其分量。

    城�晱~面是農田,城市居民的生活最終取決於農田的收成。大部分土地以大地產的形式被佔有,佔有者是國王、祭司和一些富人。他們將土地劃分成小塊份地,連同種籽、農具和耕畜一起,分配給為他們服務的農人。農人則提供勞動、自行經營,然後將生產出來的剩餘產品繳納結寺院、宮廷或地主,作為報答。兩河流域的居民主要用使用牛、驢拉著木犁耕地,當時的基本農作物是大麥和小麥。大麥酒是人們最喜歡喝的飲料。提供乳液的牲畜是山羊和母牛。綿羊提供羊毛,羊毛是美索不達米亞的主要的組織纖維。最普通的蔬菜有蠶豆、豌豆、大蒜、韭蔥、洋蔥、小羅卜、葛苣和黃瓜。水果包括甜瓜、椰棗、石榴、無花果和蘋果。椰棗是人們的主食之一。古代兩河流域人民編寫了人類歷史上最早的農書《農人歷書》。

    大約在5000年前,古代兩河流域的居民就會制做陶器了。他們制做的陶器主要是彩陶,色彩富麗奪目,有的還涂有層。人們常用的生活用具象酒杯、油缸、爐子、燈盞等幾乎全是陶制。最有趣的是,人死後用的棺槨也用陶土燒制,形狀象個有蓋的長方形大箱。

    古代兩河地區的金屬製造工藝達到了相當純熟的水準。大約與我國商代同一時期,兩河流域有重約2噸的青銅鑄像,手工業行業很多,像製磚、織麻、刻石、珠寶、皮革、木業等等。

婚嫁習俗

    美索不達米亞實行的婚姻制度名義上是一夫一妻制,實際上丈夫也能納妾。《漢謨拉比法典》規定,結婚雙方必須締結婚約,無婚約的婚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婚姻一般由父母安排,因此婚約的締結不是由結婚者本人,而是由雙方的父親來完成的。男女雙方都必須交換禮品,當然,男方應先下聘,女方則往往以高於聘禮的物品作為嫁��。法律規定,如果男方違約另娶則失其聘金;如果女方毀約另嫁,則要加倍退還聘金。

    結婚前要先行訂婚。在訂婚儀式上,未婚夫要在未婚妻的頭上灑上香水,並送上厚禮。經過這個儀式,女子就算成為未婚夫家庭的一員了。到了正式的結婚日子,新娘的父親將女兒交給新郎,新郎在證人面前揭開新娘的面紗,向參加婚禮的親戚朋友鄭重宣佈:這是我的妻子。這樣,新娘就獲得了法律和習俗承認的"妻子"的地位和身份。

    在家庭關係中,夫妻地位是不平等的。丈夫佔絕對統治地位。丈夫如果對妻子不滿意只要把她的嫁�衖棫髡o,並說:"你走吧,我不要你這樣的妻子!"就可以休妻了。但妻子不能對丈夫說:"我不要你這樣的丈夫。"不育、通姦、性格乖戾、不會持家等都是丈夫休妻的理由。

    丈夫不但可以休妻,還可以置妻於死地。因為法律規定"為人妻者,如懶惰、放蕩、不顧家或輕忽子女,均可溺斃之。"這反映出婦女地位的低下,頗有些類似於中國的封建時代。當然,法律也適當保護婦女的權益。例如,法律規定,妻子雖然不能申請與其丈夫脫離關係,但如果她能證明丈夫毫無理由地虐待她或有外遇,均可攜其嫁�菑怹釵陸]產回娘家住。而這項權利,英國女性直到19世紀末才獲得。此外,如果丈夫應徵入伍或經商在外超過一定年限而妻子生活無著時,妻子可以與別的男人姘居,而丈夫不得以此作為理由休妻。

    婚前性行為在古巴比倫時期較為普遍,男女之間同意就在一起,不同意隨時可以分開。與有婦之夫同居的女性,身上要戴一橄欖樹枝作為標誌,以表示她的身份是妾。不過,一旦結婚,性關係就不能隨便。《漢謨拉比法典》規定,有夫之婦與人通姦者,姦夫淫婦應行溺斃。

埋葬方式

    人死後,要洗浴、化��,然後用亞麻布包裹屍體,放到棺材�堙C據《吉爾伽美什》史詩記載,先把屍體用亞麻布包好,放進棺材�堙C然後,主持哀悼儀式的祭司開始組織對死者的弔唁。這時,與死者有關的親屬、朋友要摘掉頭飾,脫去帽子,撕碎衣服,穿上喪服,撕扯自己的頭髮和鬍鬚,撲倒在地,用刀劃破自己的身體,以表達對死者的哀悼。弔祭時,要用牛和山羊作為祭品。

    土葬是最普遍的形式。在蘇美爾,普通的百姓死後都埋在城中,有的埋在寓所的庭院�堙A有的則埋在房間�堛漲a板下,棺材也很簡陋,把兩個大陶罐的開口連在一起,就充作棺材用了。墓穴以土坯壘制,形成一間簡陋的墓室。準備的陪葬物品也很少,因為他們不相信有來世報應。

    當然,王公貴族與普通百姓是不一樣的,表現在喪葬上的等級差別。在蘇美爾,國王死後要有三天的弔唁期。國王的棺材一般是用貴重石料或石灰石製成的石棺,墓穴是用磚砌的拱頂墓室,陵墓入口有封閉的青銅門或用青銅鑲的木門,墓室內有大量的陪葬品和殉人。

    1922年,英國考古學家伍利在蘇美爾烏爾遺址發掘了大批烏爾王陵,使我們第一次了解了前所未知的5000年前的葬俗。這批王陵的大型墓葬是從地表的斜坡道通入,坡道底部一般有士兵和女僕及車馬陪葬。墓主放置在墓穴中部的石棺床上,周圍放著各種陪葬品。這些陪葬品絕大部分是精細的手工藝品,有金盃、護身符、寶石串成的項鏈和細工鑲嵌的豎琴、七弦抱琴琴架、獸俑、鑲了次等寶石和金屬的戰車殘架,甚至包括精工鑲嵌的有全套骰子和籌碼的賭具,應有盡有。經仔細研究表明,這些陪葬者並非因暴力致死,而是自願殉葬,他們的屍骨全部都向左側臥,排列整齊、雙膝彎曲、兩臂交疊胸前,姿態安詳猶如入睡。經考證,這些陪葬者都是供王室使喚的人,如衛士、隨從、宮中女侍、樂師等。並且從墓穴情形來看,這些自願殉葬者在臨死前舉行過某種宗教儀式,死前全部都是盛裝打扮,尤其是婦女,就像現代人要去參加盛大慶典一樣。

    巴比倫人和亞述人的埋葬習俗與蘇美爾人基本相同。

    20世紀初,德國考古學家在亞述古城遺址發掘了5座國王陵墓,這是在亞述發現的首批王墓。墓穴就在亞述王宮的地板下,可見,亞述國王和普通老百姓並無兩樣,也葬於日常居所的下面。大約2000多年前,這些墓穴曾遭到帕提亞人的劫掠,等發掘者們找到這些墓穴時,�堶惘迨w空空如也。

法律

    在法國巴黎的盧浮宮�堨i以看到世界上迄今為止保存最完整和最早的成文法典--《漢謨拉比法典》。該法典全文共3500行,內容涉及盜竊動產和奴隸,對不動產的佔有、繼承、轉讓、租賃、抵押,涉及經商、借貸、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典對研究古巴比倫王國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西元前1762年,漢謨拉比(阿摩利人)成為古巴比倫國王。他是王朝第六代統治者,勤於朝政,關心農業、商業和畜牧業的發展。在位43年,使巴比倫成為一個強盛的國家。因為每天要處理的申訴案件太多,應付不了。他就讓臣下把過去的一些法律條文收集起來,再加上社會上已形成的習慣,編成了一部法典。漢謨拉比命令把法典刻在石柱上,豎立在巴比倫馬都克大神殿��。法典後來也成為閃米特人其他各族如亞述人、加勒底人和希伯來人制定法律的基礎。

    漢謨拉比法典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法典的開頭是漢謨拉比的一篇引言"讓正義之光照耀整個大地,消滅一切罪人和惡人,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

    正文共有282條,其中包括訴訟手續、盜竊處理、租佃、雇傭、商業高利貸和債務、婚姻、遺產繼承、奴隸地位等條文。其中有些內容看來太過嚴厲,大體而言還是公平合理的,也能感受到漢謨拉比強烈反對強者欺壓弱者。

    漢謨拉比法典全面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情況。 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謨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

法典的幾個主要特點

    1.施行同態復仇法,即奉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如果一個人傷了貴族的眼睛,還傷其眼。如果一個人折了貴族的手足,還折其手足。"(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

    2.階級歧視;對下層社會的賠償低於上層社會:"如果貴族階層的人打了貴族出身的人,須罰銀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隸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處割耳之刑。"(法典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五條)

    3.施行嚴格的、保護商業界財產的規定:"如果一個人盜竊了寺廟或商行的貨物,處死刑;接受贓物者也處死刑。"(法典第六條)

    4.頒布許多"福利國家"的規定,包括:確定基本商品每年的價格,限制利息率在20%,周密地調整家庭關係,保證度量衡的信譽,城市負責對本偵破的搶劫案或兇殺案的受害者作出賠償。"如果沒有抓獲攔路的強盜,遭搶劫者須以發誓的方式說明自己的損失,然後由發生搶劫案的地方或地區的市長或地方長官償還損失。""如果是一條性命[已失去」,市長或地方長官須付銀子一明那給死者親屬。"(法典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5.具有現代人之前各民族的共同特點--對過去、現在和將來持靜止的觀點。法典是作為神的命令,是為了人類的利益能受到公正的對待而頒布的。法典生動、尖刻地詛咒了以後任何敢於篡改法典的統治者:"怨聲載道的統治,壽命不長,將出現連年饑荒、一片黑暗、突然死亡,……他的城市將毀滅,人民將離散,王國將更換,他的名字永遠被人遺忘……他的幽魂在地獄�堻雂ㄗ鴗禲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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