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地理
中國古代邊疆及政策
前言
中國古代的邊疆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長期發展的產物和有機組成部分,不但有著較明顯的自然特徵,而且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特點。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服務于歷代王朝的大一統政治思想,至清代形成了完整的體系,其經驗與教訓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邊疆是一個含義較廣的概念,中外文獻中,一般把邊疆解釋為一個國家比較邊遠的靠近國境的地區或地帶。
邊疆是一個地理概念,包括陸疆和海疆。邊疆又是一個歷史概念,它是隨著國家的形成和發展而逐漸形成和固定下來的。因此,在討論中國歷史上的邊疆問題時,應考慮如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因素:一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相連接的省區;二是歷代封建王朝邊疆的實際情況。
中國邊疆地區的發展趨勢與歷史特點
疆域遼闊、人口眾多的中國是經過漫長而曲折的發展過程後大致定型的,這一過程雖然十分漫長而曲折,但總的趨勢是,自先秦時期起,在現代中國領土內開始形成一個核心區域,這個核心區域並不固定於一地,在這個核心區域建立政權的既有漢族也有其他少數民族,也經常發生王朝興衰交替現象。當然,單一的中心分成兩個或更多的中心在歷史上也是十分常見的現象,這就是所謂割據時期。但是,即使是在多政權分立時期,每個有作為的統治者也都努力實現更大範圍的統一,由此最終導致一個疆域更大的、統一程度更高的國家誕生。也就是說,每次戰亂和分裂都為下一時期進一步的統一準備了條件。至清代,中國古代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發展到了最高水準。
首先是地域的廣闊性。中國有著遼闊的領土,其邊疆地區地域亦十分廣袤,因此在社會人文環境與自然地理條件方面往往存在巨大的差異。中國的邊疆是在分散發展演進後統一為一體的。這�堜畛羲漱懂祥P統一均有兩重含義,分散的含義既包括整個邊疆可以劃分為若干地區(如夏商周時期的諸侯國,宋朝時的西夏、蒙古及遼國,明朝時的金人),也包括一個大的地區又往往可分為若干相對自成體系的局部(如三國時期、魏晉南北朝、五代十國);統一的含義既包括各大邊疆區域逐步統一於中國的進程,也包括各個邊疆區域內部趨於一體化的進程。
其次是民族的多樣性。在中國這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邊疆問題與民族問題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這不僅因為邊疆地區是各少數民族的主要聚居地,而且因為各民族在自立發展基礎上的融合是構成中國邊疆的基石。在這�堙A我們應該確立一個衡量民族發展的標準-- 任何形式的融合都是民族發展歷史上的進步。當然也要注意到,民族的多樣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國邊疆問題的複雜性。
第三是歷史的悠久性。中國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國,中國邊疆發展史不但是人類文明史中最悠久的,而且具有明顯的連續性。中國邊疆地區的發展史一般均可追溯到上古時期的石器時代,各個邊疆地區社會發展速度或快或慢,但都或早或遲地納入了統一多民族國家連續性發展的軌道。
第四是問題的複雜性。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中國邊疆是統一多民族國家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是社會多重矛盾發展疊加的結果。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有機組成部分,全國性的矛盾在邊疆地區也會發生,這是矛盾運動的普遍性的一面。與此同時,中國邊疆社會矛盾運動還有其特殊性,它們往往更集中地發生於一地,這就增加了邊疆地區社會矛盾的複雜性,也給辨析其發展脈絡和尋求解決方法增加了難度。
總的來說,在近代資本主義殖民者入侵以前,中國邊疆形勢發展的趨勢有利於形成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即使是入主中原的北方遊牧民族也從未中斷過這一進程。到了19世紀中葉,西方殖民主義侵略者給中國帶來了新的邊疆危機,這是與以往截然不同的社會危機,它使得中國獨立發展的歷史面臨著中斷的危險。但是,強烈的挑戰也逐步喚醒了中國各族人民,經過百餘年艱難曲折的探索與奮鬥,統一多民族的中國再次崛起,中國邊疆也在繼承數千年歷史遺產的基礎上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
中國歷史上無論哪朝哪代都有自己的邊疆問題,因此歷代統治者都會制定並實施治理邊疆的政策,以實行有效的管轄。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有著十分豐富的內涵,主要包括陸疆政策與海疆政策、各個歷史時期不同政權的治邊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邊防政策、與邊界交涉相關的外交政策、邊疆行政建置、邊疆經濟開發以及傳統的治邊思想等等。
中國歷史上統一的封建王朝的邊疆政策既具有繼承性,又各有特色,這�堨H清朝為例試作概述。這是因為清朝的邊疆政策既有繼承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邊疆政策的一面,又有根據時代需要和自身民族特點創新發展的一面,自成體系。
清朝統治者治邊思想的基本內容包括:一、對漢族封建統治者傳統的"華夷"觀進行創新和發展。在中國歷史上,統一的王朝往往在政治上反對言華夷之別,由滿洲貴族建立的清朝就更加反對。而清朝統治者的創新之處首先是要求各民族承認清王朝為正統,其次是在調整滿漢關係的同時,十分重視聯合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上層(尤其是蒙古上層貴族),把邊疆政策的制訂、推行和不斷完善作為基本國策的一部分。這雖然是為了達到以人數明顯處於劣勢的滿族貴族統治人口眾多的漢族人民的目的,但是在實踐上對維護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推進大一統有積極意義。二、從"中外一體"(指內地與邊疆為一整體)的認識出發,主張以積極態度治理邊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 "拱衛"的作用。三、堅持"恩威並施"與"因俗而治"相結合的治理原則。前者為我國歷代封建王朝慣用的統治方針,清朝統治者亦奉行不替;後者在唐朝推行的羈縻政策中雖已初見端倪,但清朝突出強調"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使"因俗而治"方針在清代,特別在清代前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不過,清朝統治者"因俗而治"的方針並不是對傳統的簡單繼承,而是根據統一國家的總體安全目標出發有所改變和發展。
清政府邊疆管理的各項制度與措施是清代統治者治邊思想的具體化,涉及行政、軍事、民族、宗教等諸多方面,完備而周密。其內容要點可歸納如次:一、改進和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在中央,設立理藩院,與六部平行,主管邊疆民族事務,在清代前期,理藩院還兼管中外交涉事宜。為使管理規範化,制訂並不斷修訂補充《理藩院則例》、《回疆則例》等法規,通令實施。在地方,在加強中央集權、保證政令統一的前提下,採用適合當地民族的行政體制,不強求劃一。如東北三省為將軍制下的州縣、八旗並存制;內外蒙古為盟旗制;新疆為將軍轄下的伯克、州縣、劄薩克制;西藏為以達賴和駐藏大臣協同管理噶廈政府制;西南地區改土歸流酌情保留土司制;臺灣為隸屬福建的府州縣制,等等。二、制定籠絡安撫少數民族上層的各項政策,如封爵、給俸、年班朝覲、聯姻等。首重蒙古是清朝的基本國策,它取得了有利於清朝統治的效果。三、從治國需要出發制定對待各種宗教的方針政策。對有益自身統治的宗教加以大力扶植;對沒有威脅到政權穩定的宗教採取不干涉的相對寬容的政策;對不利於鞏固統治或保持疆土的宗教或教派則予以嚴厲打擊。堅持宗教不能干預皇權,限制宗教的世俗權力;堅持以法治教,眾建以分其勢的原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