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型
一九五四年九月,第一座多層高的大廈在九龍石硤尾落成。基本的設計為『H型』,居住單位位於兩邊的長型建築物,而廁所、洗濯室及浴室則在中央的連接處興建,樓梯分佈於不同轉角處。
每一個單位的面積為十一點十五平方米,其餘的地方包括環繞長型建築物的走廊。每一個居住單位可以容納五名成年人,令到居住面積的比數為每人三點二三平方米。而最初第一型的大廈為六至七層高。
一九五九至一九六一年期間,第二型的新類型及標準大廈已設計成功。它的基本設計與早期的原本沒有重大改變,但長型建築物的兩端則連接起來。這種改變可增加二十四個居住單位,每一單位都擁有獨立露台與增加四間寬闊的地下商店。
第一型
第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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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型
一九六二年,符合標準的第三型取代了『H型』建築物。新設計與『H型』的分別是設有一條中央走廊,提供獨立露台給每一單位。
第三,四型秀茂坪
在最初三種類型的徙置大廈,廁所、洗濯室及浴室都屬於公用設備,升降機服務更談不上。
一九六三年,第四型的設計已告面世並取代了第三型的設計方法。至於基本的建造與第三型相差不遠,不過,大廈樓高十六層而不是八層,升降機由地下開始每隔三層可停一次,而每個居住單位均設有獨立廁所和自來水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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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型
一九六六年的第四型居住大廈,設計方法略加修改,棄用圓柱及棟樑的建築方式。但是新的第五型建築物與其前身大同小異。第五型及所有較早類型的居住單位大部份可供五至七人應用,居住面積維持每人二點二三平方米。
第五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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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型
第五型的設計在一九六九至七零年期間稍為修改後演變為新類型的第六型。而第六型的房屋,其基本設備與第五型相若。然而,有一項有意的改革,是將每人的居住面積增至三點二五平方米,即差不多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大部份的房屋可容納五至九人居住。新的設計包括有風力牆,令興建樓宇時更符合經濟原則。
第六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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