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
廷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種特殊情形,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宮門對大臣予以杖責。封建時代,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對於大臣,即如父親對於兒子,稍不如意,就隨時行杖打人。因此,廷杖不載於歷代的法典,但它確實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刑罰。尤其是在明代,廷杖成為慣例,其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歷史罕見。被廷杖的朝臣受刑的慘狀,實在怵目驚心。
我們首先來看一幕廷杖的情景吧。
萬曆五年(1577),神宗皇帝朱翊鈞的輔命大臣張居正的父親死了。因為當時皇帝年幼,張居正身負重任,他不願丟開權力回原籍為父親守孝。這便是歷史上所謂的「江陵奪情」事件。按照封建道德標準評判,張居正的行為顯然是不合規範的。於是,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禮部主事艾穆、沈思孝,進士鄒元標等人,先後上疏進行彈劾。張居正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就和宦官馮保勾結,對彈劾他的人予以反擊。於是,就讓小皇帝傳旨,廷杖上疏的各位朝廷大臣。
明代的廷杖大多在午門外進行。吳中行等人都被用繩索綁住手腕,身上穿著囚衣,押出午門。午門隨即關閉。午門前的空場上,百名校尉衣甲鮮麗,手執木棍左右排列。司禮監太監宣讀了萬曆皇帝的批示之後,在午門西側臺階下左側就坐,錦衣衛指揮使在右側就坐,手下聽候差遣、往來奔走的有數十人。不一會,校尉把應受杖的犯官拉過來一個,讓他在指定的位置臉朝下趴在地上,掀起上衣,褪下褲子,露出屁股和大腿。同禮監太監命令:「擱棍!」兩旁排列的校尉齊聲大喝:「擱棍!」這時,有一人拿著一根大竹杖走出隊列,把杖擱在將被打者的大腿上。校尉們又按照司禮監太監的命令齊聲大喝:「打!」於是,行刑者把杖高高舉起,打犯官的屁股。打三下之後,校尉們又大喝:「著實打!」行刑者更加用力。打的中間,校尉們有時會按照司禮監太監的眼色,大喝「用心打」,這是告訴行刑者往死處打,行刑者心領神會,打得更加凶狠。每打五下,行刑者要換一個人,校尉們照樣用吆喝聲傳達太監的命令。每次喝令時,都是先由一人發令,然後百名校尉齊聲附和,喊聲震天動地,正在挨打和等待挨打的犯官們莫不心驚膽戰,兩腿發抖。
最先受杖的是吳中行和趙用賢,每人挨六十。吳中行被打夠數之後,校尉們把他放在一大塊布上,抬起四角往地下摔幾次,然後拖出長安門,再把他放在一扇門板上,讓家屬當天立即把他抬出京城。吳中行已經昏死過去,有位中書舍人名叫秦柱,與吳中行交厚,帶一名醫生趕來看他,醫生把一匙湯藥給他灌下去,他才甦醒。家�堣H雇一乘轎子抬著他南下返鄉,到家後,又請醫生把他身上腐爛的肉割掉幾十塊,人的一塊就有一滿把,大腿上往�堳鶪F約一寸深,肉幾乎被掏空了。趙用賢是個大胖子,抬到家後,爛肉一塊塊脫落,有的就像巴掌那麼大,他的妻子把這些爛肉用鹽醃上,收藏起來。
艾穆、沈思孝和鄒元標三人比吳中行、趙用賢挨得更狠,每人都被打了八十,打得血肉模糊、死而復甦。沈思孝受杖時,把右腿疊放在左腳上,所以他的屁股一邊傷勢較重,另一邊傷勢較輕。回到家後,請醫生剜去重傷處的爛肉,同時找來一隻黑羊,活著割取羊前腿上的好肉,塞到他的傷口處的皮膚�堙A把皮縫好,敷上藥。據說,這樣過一段時間後,羊肉可以和人肉長在一起。不久,沈思孝按照朝廷的處分決定,應該流放到粵東戍所,他徒步翻越南嶺時,血還在順著腿往下淌。鄒元標傷勢更重,後來雖然痊癒,但每逢天陰,胯骨間就隱隱作疼,到了晚年,他竟然不能彎腰作揖。
吳中行等四人的遭遇是夠悲慘的,廷杖的殘酷於此可見。實際上,廷杖早在漢代就開始實行了。東漢初,丁邯被選為郎,嫌官卑職小,託病不赴任,光武帝劉秀大怒,就命令武士用頭號大杖對他予以責罰。東漢明帝時,政事嚴峻,九卿常被鞭杖。漢代以後,廷杖的做法各代屢見。隋文帝楊堅常在殿廷杖責大臣,有時一天竟有三四次。楚州參軍李君才上書批評文帝寵信高熲,文帝動怒,命令對他用杖,但一時沒有找到杖,就用馬鞭把李君才拷打致死。唐玄宗時,曾在朝堂杖責監察御史蔣挺和秘書監姜皎等。北魏、金代和元代也都使用過廷杖。明代以前各代的廷杖只是皇帝偶而動怒,即興所為,到了明代便逐漸形成制度,成為皇帝常用的懲罰朝臣的手段。
明代廷杖始於太祖朱元璋。洪武八年(1375),茹太素上疏奏事,言詞有所觸犯,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來當面責問,並在朝堂施用杖刑。茹太素是明代第一個受廷杖的朝臣。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又將工部尚書薛祥廷杖致死。朱元璋的做法被他的後代繼承下來並加以發揮,永樂以後施行廷杖的次數越來越頻繁。洪熙元年(1425),仁宗朱高熾命令武士用金瓜擊打李時勉,實際上也是一次廷杖(參見笞杖)。同年,宣宗朱瞻基初即位,就捶死兵部侍郎戴綸。正統年間,宦官王振擅權,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祭酒李時勉等都受過廷杖。景泰六年(1455),代宗朱祁鈺曾杖大理少卿廖莊於闕下。成化年間,宦官汪直亂政,曾將給事李俊、王浚等五六人各廷杖二十。御史許進得罪汪直,也被廷杖,幾乎致死。成化十八年(1482),南御史李珊等人上疏請求賑濟災民,憲宗朱見深藉口奏疏中有錯別字,詔令錦衣衛在南京午門前,由守備太監監刑,將他們各杖二十。這時,廷杖在施刑時的儀式、方法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固定的程序。
正德年間劉瑾專政,廷杖的使用更為酷烈。正德元年(1506),劉瑾把大學士劉健、謝遷趕出京師,激起士人共怒,給事中艾洪、南京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二十一人,或獨自具名,或幾人聯名,上疏請求保留劉、謝二人,同時彈劾劉瑾和另外兩名宦官馬永成、高鳳。劉瑾在武宗面前添油加醋地進讒言,請得聖旨,將這二十一人全部逮捕,各廷杖三十。其中戴銑受刑最重,當時死於杖下。御史蔣欽三次上疏,三次被杖,每次杖三十,第三次受杖後過了三天死在獄中。明代著名思想家王守仁當時任兵部主事,上疏救戴銑,劉瑾假傳聖旨,把他廷杖五十,打得死去活來,之後把他貶官為貴州龍場驛丞。
劉瑾施行的廷杖,其狠毒也超過前代。成化以前,朝臣被廷杖都不脫衣褲。有時,朝臣受杖時還穿著厚棉衣,外面再�堣@層毛氈,廷杖僅僅是表示一下懲罰罷了。即使是這樣,有的人被杖後還臥床數月不能動。從劉瑾開始,朝臣受杖時要解衣去褲,這樣就很容易被打死。而且,某朝臣在受杖時能否保全性命,要取決於監刑太監的態度。校尉行刑時,既要聽監刑太監的口令,也要看他的臉色,還要看他的腳尖。如果他的腳尖向外張開成八形,校尉就下手輕一些,不至於把人打死;如果他的腳尖向內收歛,那麼這位受刑者就休想活命了。當然,太監的暗示所執行的仍然是劉瑾事先交待的密令。
劉瑾使用的行刑的校尉都是經過專門訓練的。訓練的辦法是,先用皮革包紮成兩個假人,一個�堶掘豸W磚塊,另一個外面裹一層紙。用杖打裝磚塊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輕,但打開皮革察看,�堶悸瑪j塊要全部粉碎;打包紙的假人時,看上去下手很重,但連紙也沒有打破──練到這種程度,他才能被選用為執行廷杖的打手。這樣,在實際行刑時,就可以隨心自如:如果想把人打死,就用打包磚塊的假人的手段,如果想照顧某人,就用打包紙的假人的手段。不知內情的旁觀者單從校尉用力的情形根本看不出監刑者的真實意圖。正德初年,南御史李熙劾奏某貪官,觸怒了劉瑾,劉瑾求得武宗聖旨將他廷杖三十。當時南京的校尉們長期沒有行刑的實踐,更未受過專門的訓練,缺乏執行廷杖的技術,於是,劉瑾命令挑選身強力壯的兵士多人訓諫了好幾天,才對李熙用杖,結果差點兒把他打死。正德以後,嘉靖、萬曆等朝也採用劉瑾創立的訓練方法。
劉瑾挖空心思,利用廷杖殘害朝臣,他自己後來也受到廷杖的懲罰。正德四年(1509),劉瑾因謀反罪被捕,有位官員傳言說把劉瑾拿到午門予以廷杖。錦衣衛指揮劉琿按往常規矩,面對午門城樓跪下請旨,問打多少,沒有聽見任何回音,稍停,他起身向校尉宣布說:「聖旨讓打四十。」當值的校尉齊聲答應。又有一位官員命令:「擺著棍,五棍一換打!」校尉們齊聲呼應,然後行刑。其實,當時武宗並沒有到場監刑,劉琿等人故意演示往常的程序,目的是懲治劉瑾。劉瑾作惡多端,終於自食其果。
劉瑾死後,廷杖的次數並沒有減少,用刑的程度也沒有減輕,其他宦官把持朝政時,迫害異己勢力的殘酷手段比劉瑾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德十四年(1519)春天,宦官江彬鼓動武宗南遊,群臣紛紛上疏,勸諫武宗不要聽江彬的奸佞之言,便天下勞民傷財。武宗大怒,傳旨將上疏進諫的兵部郎中黃鞏、兵部員外郎陸震等數人下詔獄,將修撰舒芬等一百零七人罰跪午門外五天。舒芬這幫人五天跪完之後,武宗又下令在午門將他們施行廷杖,每人三十。江彬見大臣們都彈劾他,十分惱恨,授意校尉從重行杖。這些文職官員平時溫文爾雅,哪�堥�過這種荼毒?臨刑時慘叫聲響徹皇宮內外。舒芬被杖後,奄奄一息,抬回翰林院時,掌院的官員害怕得罪江彬,不許在院中停留,舒芬說:「我在這�堨蘌鴃A就讓我死在這�塈a!」還是不許,舒芬只好帶著重傷,被人抬著踏上貶謫的行程。幾天後,武宗又下令將已下詔獄的黃鞏等六人予以廷杖,其中大理寺正卿周敘等三人各五十,另外三人各四十。同時被杖的還有姚繼岩等二十二人。黃鞏受杖後削職為民,遣送回原籍。陸震杖傷特別重,江彬又讓人絕其飲食,第二天他就死在獄中。工部主事何遵被打得肢體開裂,兩天後也死了。大理寺評事林公輔身體虛弱,不勝杖而死。行司副余廷瓚等人當時就死於杖下。這兩次被打的共一百六十八人,打死十五人。
時隔不久,嘉靖初年又施行一次大規模的廷杖。事情的起因是,武宗朱厚照駕崩,他沒有兒子可以繼承帝位,於是由皇太后張氏做主,將孝宗朱祐樘的的弟弟興獻王朱祐杬的兒子朱厚熜過繼給孝宗,作為嗣子,這樣他就算是武宗的弟弟,可以繼承帝位。朱厚熜就是世宗嘉靖皇帝。他即位後本來應該承認孝宗為父,而應稱自己的父母為「本生父母」,但是他登極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免去「本生」的稱呼,並給親生父親追加皇帝的諡號。他的意思顯然是不願意再作孝宗的嗣子,這和當初皇太后讓他繼位時的說法相矛盾。因此,群臣輿論譁然而起,認為世宗的做法不合大禮。於是,以尚書金獻民、侍郎何孟春為首,共計二百二十九位朝臣,一起跪在左順門進諫,勸皇上改變主意。這就是明史上著名的「議大禮」事件。世宗知道之後,命令司禮監太監傳旨,讓進諫的群臣退下,群臣說,一定要得到聖諭才能退。從早晨到中午,世宗兩次傳旨,眾官仍然跪著不起來。世宗龍顏大怒,命令錦衣校尉把為首者逮捕。修攘楊慎、檢討王元正等人用力搖晃左順門的門扇,放聲大哭。世宗更加惱怒,又命令把四品以下的朝臣馬理、王相、毛玉、張曰韜等一百三十四人拘禁,五天後將其中的十六人在午門施行廷杖。再過四天,又將修撰楊慎等七人再杖一次。被廷杖的一百三十四人中共打死十七人。
「議大禮」風波之後,世宗仍然不斷使用廷杖。嘉靖中期,宣大總督翟鵬、薊州巡撫朱方、大同巡撫陳燿等文武重臣都受過廷杖,其中朱方、陳燿等人死於杖下。嘉靖十二年(1533),郭君弼上書言星變事,觸怒世宗,被逮送錦衣衛獄,用夾棍、拶指拷逼近百次之後,又拉到午門施行廷杖,打得兩腿露出白骨。嘉靖十三年(1534)世宗派武定侯郭勳替他到太廟祭祀,給事中張選上疏進諫,世宗不悅,命令將張選押到午門,杖八十。世宗親自坐陣於文華殿監杖,每一個校尉行刑完畢,都必須把已打的數目報告給他,行刑用的竹杖都打斷了三根。打完之後,張選已經氣絕身亡。世宗叫人把張選拖走,仍然餘怒未息。張選的屍體抬到家中,家�堣H給他灌藥,又慢慢甦醒過來。對這些朝廷大臣,世宗尚且如此刻毒,職位較低的官員遭受廷杖之刑的就更多了。審理李福達一案時,張璁、桂萼倚仗武定侯郭勳的權勢,杖黜朝士四十餘人,其中也有被杖死者。
嘉靖以後,直至明末,廷杖未斷。隆慶二年(1568),穆宗朱載垕廷杖給事中石星,杖後將他削職為民。萬曆時的廷杖,除了前面敘述的因諫「江陵奪情」而受杖的吳中行等人之外,萬曆十四年(1586)又杖禮部侍郎盧洪春,十六年(1588)杖給事中李沂,二十年(1592)杖給事中孟養浩,二十八年(1600)杖給事中王德完。孟養浩和王德完都各杖一百,創明代廷杖數目的最高紀錄。天啟年間,魏忠賢專政時,廷杖和其他酷刑並用,更慘於往代。天啟四年(1624),屯田郎中萬��上疏彈劾魏忠賢,魏忠賢指使一群太監到萬府抓住萬��,拳腳交加,一陣痛打,拉到午門時已經體無完膚,魏忠賢仍然命令將他杖一百。打完之後,那群太監又在萬��身上亂踩亂跺一氣,萬��被整得血肉模糊,第四天死去。當時的閣臣葉向高曾建議廢止廷杖,魏忠賢表面上接受了,但他把需要懲治的朝臣都交鎮撫司處理。這鎮撫司是人間的活地獄,百刑俱全,來到這�堛漸ワx遭遇就更慘了。(參見拷訊)
崇禎時,明毅宗朱由檢仍不願丟棄祖宗的法寶──廷杖,而且常常親自指揮太監和錦衣校尉拷打朝臣。崇禎十三年(1640),名臣黃道周被錦衣校尉逮捕,就受了廷杖,姚雪垠的長篇小說《李自成》中有詳細的描述。崇禎十六年(1643),宜興人吳昌時被蔣拱宸彈劾,毅宗在朝堂親自審問,吳昌時辯駁不已,毅宗動怒,吩咐用刑。閣臣蔣德璟、魏藻德當時在場,為吳昌時講情,說:「在金鑾殿上用刑,是大明朝三百年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毅宗說:「吳昌時這廝,也是三百年來沒有見過的惡人。」於是命令太監動手。先用夾棍,吳昌時的兩條腿都被夾斷,昏死過去,無法站立,一名校尉把他背出朝堂。蔣拱宸也因事觸怒了毅宗,毅宗高坐金殿,喝聲「打」,行刑的校尉立即對蔣當頭一杖,一下子把紗帽打成兩半。可見,這時的廷杖已是不分場合、不講方式了。
崇禎十七年(1644)春,明朝滅亡前夕,毅宗還在濫用酷刑。熊開元和姜埰二人都因直言進諫,得罪毅宗,被逮受審。熊開元先受拶刑,再受杖刑一百,又被夾一次,再打五十棍,這已經被整得只剩一口氣兒;兩天後又夾一次,打五十棍,再剝光衣服打四十棍。這樣多次折騰,熊開元竟然沒有死,也算是奇蹟了。姜埰在午門被廷杖,趴在地上,臉朝下,塵埃滿口,兩隻腳也被縛起來,由人四面牽扯,絲毫不能動,只露出屁股和大腿受杖,杖被打折了好幾根。打完後,姜埰已不省人事,他的弟弟姜垓當時也在朝做官,前來救護,採用流行的祕方,含一口人尿,嘴對嘴地餵給哥哥,姜埰才甦醒過來。有個醫生來為姜埰治傷,他說:「杖傷的青痕已經到了膝蓋以下,恐怕是沒救了。我用刀把爛肉割去,敷上藥試一試,七天後如果感覺到疼,就有治好的希望。」後來過了半個月,先後割除的爛肉約有一斗,身體才逐漸復原。姜埰受廷杖後,於崇禎十七年三月被勒令謫戍宣城,還沒有來得及動身,三月十九日北京就被李自成攻破了。盛行於明代的廷杖,確實伴隨了明朝的始終。
明代除廷杖之外,還有一種名目叫「門杖」。清初王士禎《居易錄》記載說,崇禎末年,浙江有個叫祝淵的舉人,到京師上疏營救黃道周,毅宗傳旨,讓校尉對祝淵施行門杖。祝淵談笑解衣,毫無恐懼的表情。監杖的太監說:「真是一個奇男子!」讓校尉從輕行杖,結果祝淵未受重傷。俞樾《茶香室續鈔》卷九「門杖」一節引述了王士禎的話並加按語說:「世知明代有廷杖,罕知有門杖。」但是,門杖在施刑時與廷杖究竟有哪些異同?是否因為廷杖在午門執行而又叫門杖?這些問題,尚待進一步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