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包括雜劇、散曲兩部分但雜劇是戲劇,而散曲才是詩歌的一種體裁形式。當然二者也有一定的聯繫,雜劇中的唱詞和散曲一樣,都是合樂歌唱的。因此,有人把那種用於清唱的曲也稱為散曲。但實際上只有那些按譜填詞的獨立唱曲,才是真正的散曲。最常見的形式有小令(獨立的單只曲牌)和套數(以同一宮調的若干曲牌按一定規則組成一篇)。元曲不僅在形式和格律上迥別於詩詞,而且在風格、韻味上自成一家,貴俚俗,尚直露,多諧謔,提倡以尖巧出奇制勝,表現了高度的藝術特色。

做為詩體的散曲的出現,可追溯到十二世紀前的宋遼時代。這時,在中國的北方,流傳著一種具有少數民族特點的民間歌曲,這些民歌具有尖銳潑辣、質樸鮮明、音韻粗獷、語言流暢等特點。相傳,當時的百姓踏著蓬蓬的鼓聲節奏來歌唱這些民歌。在這期間,一些文人吸取了這些民歌的營養,革新了原來的歌詞,創造了新的歌曲形式,這就是流行於當時的講唱文學鼓子詞大麯諸宮調

散曲興起於元代。到了元代,散曲獨立于傳統的詩詞之外,異花獨放。據考證,元代有名有姓可考的散曲作者達二百多人,作品有小令三千八百多首,套曲四百多套。這只是流傳下來的。因為散曲是民間歌唱形式,在當時不被一般文人所看重,因此,散佚的作品也很多,不足以全面反映當時散曲創作的思想內容和藝術質量。

元代散曲創作大致可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散曲作家的活動中心在大都,也就是今天的北京。這一時期是散曲的興盛時期,作家隊伍中有達官貴人、雜劇作家,還有民間藝人。由於作家的社會地位不同,思想感情各異,使這一時期的散曲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局面,而散曲作為一種新的詩歌形式也逐步走向成熟。到了後期,散曲作家的活動中心逐漸轉移到中國南方的杭州。出現了一批專攻散曲的作家,他們研究散曲的體制和規律,寫出了一些好作品。後期在創作數量上雖然比前期多,但總的創作傾向,卻趨於雅正典麗,失去了前期的生命力。

元代散曲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反映了元代社會的黑暗現實,寄託了對人民苦難的同情。其二,慨歎世情險惡,嚮往脫離現實生活,歸隱田園,這類作品數量眾多,它們反映了元代士人們的存在的消極避世情緒。其三,歌唱愛情和描寫閨怨,這類作品想像豐富,語言直白,明顯地表現了受民歌的影響。其四,描寫景物也是元散曲中的一個重要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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