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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李察家有個關於喜愛作家的討論,有人提到愛倫坡,鮪魚也看了這位推理小說始祖的幾個作品,隨便說一下吧。
之一
偶然看到一篇愛倫坡的小說「黑貓」,看的時候不知道是驚慄小說,之前也不怎麼認識愛倫坡其人,故事看到後來才嚇了一大跳。
下面將會披露重要情節,若大家沒看過「黑貓」,請停止閱讀,免得失掉以後看小說的樂趣。
老實說,看驚嚇小說怎會有「樂趣」可言,鮪魚是蠻擔小的啦,沒膽看靈異鬼怪之類的題材,連推理小說也很少看,原因當然是鮪魚沒推理能力,另外是其中涉及許多兇殺和淌血的場面,這是鮪魚最害怕的。
「黑貓」深入人類內心的罪惡心理,故事中主角一向是個好好先生,小時候就對動物蠻有愛心,家裡養了一隻黑貓,十分依戀主人,簡直到了形影不離的地步。後來主角遭到事業和其他事件的打擊,變成酗酒漢,常常喝得酩酊大醉,結果在一次酒醉下打盲黑貓的眼睛,之後主人不斷虐待牠,彼此關係越來越疏離對峙,最後在一場大火下,黑貓被燒死了。
主角某天去酒吧帶回另一隻黑貓,樣子生得和之前那一隻差不多,對主人也同樣纏身。前黑貓的死並沒有改變主角酗酒和凶殘的潛藏本性,新黑貓漸漸成了受虐的替代品。有一夜在家居樓梯上無意中絆倒主人,主人大發雷霆,順手拿起巨斧把企圖勸阻的妻子一斧劈死(鮪魚就是被這個突如奇來的舉動嚇倒的)。
主角十分冷靜,沒有一絲哀傷,他小心把屍體拖到屋角,用新磚把妻子封在牆內。
後來警察來搜屋,上上下下搜查都沒發現,正要離開時聽到一聲聲怪叫,聽清楚竟是發自牆中。警察破牆後發現女屍,牆角卻蹲著那只失了蹤幾天的大黑貓,正用一雙詭異的眼射著主角,令人心中發毛,有意無意的隱含黑貓靈魂來復仇的意象。
故事完了,很熟悉吧,愛倫坡是驚慄小說的始袓,小說可能早被參考改編過無數遍了,橋段更被不斷炒作,加長補短,被拍成許多電視或電影了。
性惡性善學說爭論了幾千年,換了西方的說法是魔鬼與天使之爭,兩種相異的性格同時活在人們的體內,那一方勢力大,便決定了外在的行為表現,犯罪份子無疑是潛藏的惡魔意識較強,德蘭修女心中的魔鬼大概早給壓制得動彈不得了。
平常人有良善一面,例如同情心,看見別人遭到危難,能力範圍內一定給與援手,極少會見死不救的,最近南亞的海嘯災難便是一例。
平常人亦有邪惡一面,不說那些殺人放火的極端性格,人性的陰暗面常常圍繞我們生活,貪婪、妒嫉、自私、怯懦和懶惰等等多不勝數,私心自問,這些人性的弱點到底佔的比例多少,鮪魚先來自首,幾乎都有呢。
「黑貓」是短篇小說,萬多字的篇幅展現一個失去了自制能力的人如何在正義與邪惡中掙扎。毫無例外地,愛倫坡的小說,人性的天秤傾向邪惡一方,狂亂戰勝理智,暴力壓住平和,主角犯罪後的平靜更叫人心寒,世界上不少兇犯均是冷血可怕的,許許多多解不開的懸案,破不了的罪行都是這些人的傑作,畢竟,福爾摩斯只是小說的虛構人物,警方的破案率超過五成已經是可以叫神探了。老實說,福爾摩斯在疑人中找線索,若碰到那些無目標的隨意罪犯,未必有能力破案。
犯罪和變態心理小說,一直是鮪魚少碰的,上面其實是亂講一通,有空要找書補充一下自己貧乏的知識啊。
之二
越來越覺得鮪魚沒有腦袋,很笨。
不過聽說男生喜歡女生笨,這麼說來,缺點反而是優點了。但裝笨和真笨不同的,鮪魚覺得自己不裝也笨。
為什麼覺得自己笨?其實和上文有關,因為剛看了愛倫坡一個短篇,雖然給嚇著了點,說到底寫得不壞。於是又看了另外兩篇:「金甲蟲」和「莫爾格街謀殺案」,前一篇是符號密碼小說的鼻祖,當今最流行的<達文西密碼>也發現愛倫坡符號小說的影子,後一篇是偵探推理的開山之作,聽介紹就知道是腦力震盪的作品,憑鮪魚的小腦袋,看完只有「贊嘆」的份兒,文中提及的解謎和破案手法,鮪魚連想也沒想過,可算大開眼界。
認識的男網友都愛動腦筋,大半愛看推理和偵探小說,有一位更把「福爾摩斯」列為最愛的小說。老實說「福爾摩斯」聞名已久,卻是摸也沒摸過呢,幾次在圖書館或書局裡,「福爾摩斯」的封面在眼底溜過,始終提不起興趣拿起來看一下。請注意,是「拿起來」也沒有啊。
不要見怪,我想別的女生也一樣,從來沒聽過女網友說愛看「福爾摩斯」什麼的。當然,這只能反映鮪魚的交遊狹窄(交遊廣闊的相反詞),我想也許有那麼一小撮女生愛動腦筋、愛看偵探故事,只是鮪魚未認識吧。
推理、數學和邏輯等等概念皆缺乏的鮪魚,其實很欣賞有智慧的人,所以愛倫坡的兩個短篇:「金甲蟲」和「莫爾格街謀殺案」才會看得傻眼,心中滿是佩服啦。
「金甲蟲」
的符號解謎令人大開眼界,把英文字母層層推演,得出最後的結果,比<達文西密碼>的字母換位更巧妙,字母換位非得要對英文極端嫻熟不可,非英語世界的讀者其實無法參與其中。但愛倫坡的字謎卻不同,利用邏輯和推理,一般人容易明白,也合理得多。
下面又要揭露「莫爾格街謀殺案」的玄機,若未看這小說請立即停止閱讀下文 !
好了,都走了吧。
「莫爾格街謀殺案」中,一頭稀有的大猩猩殺了一對母女,最後賣給動物園,並得到好價錢。問題來了,雖說大猩猩具有無法用人類道德規管的獸性,但如此兇殘的暴行,難道牠不須負任何刑責嗎?
沒記錯的話,香港狗隻嚴重傷人後(例如咬傷甚至咬死人),多數會遭人道毀滅,這固然是一種極端的刑法,另外也杜絕牠今後再犯。人類受到懲罰後或者會改過自新,但畜生就未必了,與其甘冒危險,不如一了百了,殺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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