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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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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

 

對末期腎病    的病人來說,另一種主要治療是腎臟移植,方法是從病者的親屬或剛逝世的死者取出腎臟,利用手術移植給病者,將有健康功能的腎臟代替患病者的腎臟,但為了減低對植入的腎臟的排斥。 病者必須終身服用抗排斥葯物。當然,這類葯物也會產生副作用。

由於腎臟移植是一個大手術,加上術後需服用大劑量的抗排斥葯,所以腎臟移植並非適合所有腎病患者。 現時醫管局轄下各腎科中心都會為50歲以下並適合腎臟移植的病人安排往瑪麗醫院抽血作身體組織分析檢驗。此外,每三個月安排回院抽血作抗體檢驗,這些檢驗的目的是讓醫生準確知,各輪候病者的身體狀況從而評估腎臟移植的成功率。當有屍腎時,醫生便能迅速地選出適合的人選安排往指定醫院作手術。

因為香港的屍腎數目有限,腎病患者都需輪候一段頗長的時間。 所以部份病者的親屬願意將自己的一個腎臟捐給患病親人,而醫護人員則會盡快安排接見病者及其親屬,以便更詳細講解他們所需接受的檢驗及一些有關手術的資料。供移植用的腎臟來源供移植用的腎臟來自健在的親屬或剛逝人士。

親屬捐腎者病人的在生父母、兄弟或姊妹(年齡逾十八歲者), 病人的配偶(必須結婚三年持有合法結婚証明書)都可以成為親屬捐腎者。有關親屬必須有適合的血型,以及與病者(接受捐腎人士)的身體組織吻合。有關方面還會進行各項特殊的免疫學測驗,以證明親屬的腎臟,可以為病者所接受。親屬捐腎者移植成功的機會高。這是由於所獲的腎臟比非親屬人士捐贈的腎臟組織較易比接受。

任何親屬如希望討論捐腎事宜,可以安排會見腎科醫生。不過,親屬與醫生討論捐腎事宜,並不表示必須捐出腎臟。

剛逝捐腎者(屍腎)通常剛逝世捐腎者生前都是健康人士,但由於受了無可挽救的頭部創傷而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