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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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課文「前略」部分

2. 關於吳森就孔子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討論

 

1. 課文「前略」部分

「世情薄,人情惡,雨送黃昏花易落!」  唐琬《釵頭鳳》

  首先要向諸位聲明,我今天所講的題目,是帶幾分主觀性的,是我個人對文化社會感受以後的一點反省,目的不是宣揚甚麼學理。諸位還好,有機會住在香港。香港總算是中國社會,中國社會是講人情的,有人情便有溫暖。下完了課或公務之餘,可以約兩三知己,到茶樓或咖啡館裡談天說地,多麼快意,多麼夠情調。有歡欣喜樂的事大家一齊高興,有不如意的事大家互相關懷和照顧。人和人間的關係,縱使不是水乳交融,也算相互感應。可是,離開了中國的社會,尤其是到了美國,情況便完全不一樣了,你有暇想找朋友談天嗎?你的朋友可能嫌你打擾他。你有高興的事要告訴別人嗎?別人可能淡然置之。你有不如意的事,要別人幫忙嗎?你可能呼天不應,叫地不聞。人和人間的關係,只是利害式的和公務式的關係。當你有利於他人時,你可能會被請為席上客,但當你對別人利益毫無貢獻的時候,別人自然對你冷落。「花開蝶滿枝,花落蝶還稀。」這兩句話把這種世情刻劃得非常透切。可是「主人貧亦歸」的堂前燕,在今日的美國社會,簡直是鳳毛麟角了。

  從字形的結構來說,「情」字是形聲字,從「心」旁得意義,從「青」得聲音。但從「心」旁的字太多了。「情」字所以別於其他「心」旁的字,完全因為「青」字的緣故。宋代文學家王聖美用歸納法把「青」字的含義展示出來。「青」字含有「美好」之意。他找著了很多例子,其中有下列幾個我們常見到的:「晴:日之美者。」「清,水之美者。」「菁:艸之美者。」「精:米之美者。」「倩:人之美者。」「請:言之美者。」「情」字不用說了。代入公式,「心之美者是為情。」從文字學來看,我們的先人已經對情非常重視,非常珍惜,非常欣賞。後來有些道學家們主張壓制情感的,大抵都是佛教輸入後影響的結果。我們如仔細讀先秦儒家的典籍,便發覺孔子和孟子對情的重視。

  中國思想的代表是儒家,儒家的代表是孔孟。西方思想的源頭在希臘,希臘思想的主要代表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他們都以理性為主。「情」的地位一點都不被重視。亞氏更給「人」下定義謂人為理性的動物。中世紀雖然看重信仰(Faith)的地位,但神學家們卻建立了所謂「理性的神學」,主張用邏輯來證明神的存在。近代西方哲學對理性更加發揚。康德的大部頭的名著,都用「理性」作號召。他研究理性起家,檢討批評理性而成大名。他的《純粹理性批判》為現在研習西方哲學的人所必讀的書。一九六三年是我在美國專攻康德哲學的那一年。那時我心中便開始發生疑問:為甚麼西方哲學中沒有一本對「情」批判的典籍呢?康德以批判理性而奠定後世西洋哲學的方向,我們為甚麼不可以開闢「情」的新園地呢?我那時比現在年輕十年,好名之心甚重,常常想,假如我能寫成一本對「情」批判的專書,可以創一劃時代的大貢獻,可以立刻成名,甚至可以流芳百世。這一個念頭在我的腦海裡蕩漾了多年。到最近,美國哲學家郎格夫人(Susan Langer)寫成了兩巨冊書,題為:MIND: An Essay on Human Feeling(Vol I: 1967, Vol II: 1972,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可是出版了好幾年,在美國哲學界反響不大,原因可能是美國哲學界已經中了分析學派的毒。和分析學派平分春色的是存在主義。郎格夫人的哲學,既非分析派,又和存在主義有很大的距離,所以捧場的哲學學者不多。但最要緊的問題是,這本書的缺點實在不少。第一,這書採取生物學的進化觀點來探究人的情感,取材多取自生物學和心理學,未能超現代科學的立場來探究。第二,郎格夫人雖長於認識論,但缺乏形上學的深度。第三,郎格夫人雖對藝術哲學造詣極深,但對藝術的社會性還未夠認識,從而對人性的社會性忽略。第四,郎格夫人雖然立專章討論人類行為和「情」的關係,但「情」在道德及宗教所佔的地位完全忽略。第五,郎格氏雖然受學於文化哲學大師卡西勒(Ernest Cassirer),但她的書卻沒有豐富的文化內容來支持。所以,嚴格的說,一部真正論情的不朽巨著還未面世,還等待我們的努力。(錄自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中國文化學會編《望道便驚天地寬》)

2. 關於吳森就孔子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討論

  批評孝道的人,往往認為顧全孝道許多時會犧牲更高的理想,從而產生因私而害公的流弊。《論語》的「其父攘羊」章成了批評者眾矢之的。我們要討論「孝道」,絕不能忽視這一章所引起的問題。這一章的原文是: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

  批評孔子的大都以為孔子以親情為重,國法為輕。有些人甚至會批評孔子鼓勵犯法:不惜為了父子私情而違反國家法律。關於這一點批評,衛道派的學者似乎還沒有很好的答辯。而對孔子作批評的,對這一章書似乎還沒有弄個清楚。所以我們還有討論分析的餘地。

  首先,我門要弄清楚,孔子所說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並不是對問題的答案。這裡葉公並不是對孔子發問,而孔子並不是對葉公所問(根本葉公無所問)而表達自己的答案。《論語》有「顏淵問仁」和「樊遲問仁」等章,孔子都給予問者非常明晰的答案。顏淵問仁時,孔子答以「克己復禮」;樊遲問仁時,孔子答以「愛人」。「克己復禮」和「愛人」,都可以代表孔子的積極主張。但「其父攘羊」章的對話,和「顏淵問仁」、「樊遲問仁」等章有很大的區別。這章書並不是記載「葉公問直躬」。葉公既無所問,孔子亦無所答。倘若我們用了解「顏淵問仁」和「樊遲問仁」的方式去讀「其父攘羊」章,以為孔子主張「父子相隱其惡便是直躬」,便可能距離孔子的原意很遠了。

  那麼,我們對孔子這幾句話應當怎樣解釋呢?

  要了解孔子話中的含義,首先要了解葉公的話。葉公並不是要向孔子請教,而是給孔子報導一件事實。要報導一件事實,當然也有目的。葉公絕不希望孔子聽完了他的話,一言不發,毫無反應。要聽取孔子對這事的反應,是葉公作這報導最起碼的目的。孔子說的話,是對葉公所報導的事實作立刻的回應。從孔子的答話中,我們看出,孔子對葉公所用的「直」字(或「直躬」兩字)反應為最強烈。孔子的答語表面像是描述句,事實上是下價值判斷。孔子答語的要旨,不是在描寫他自己鄉黨的「直躬者」,而是表示不贊成葉公稱那頂證父親偷羊的兒子為「直躬」。「吾黨之直者異於是」實在相當於今日的習用英文句:This is not our way. 這個英文句子,表面是描述句,其實是一個價值判斷,相當於:We do not approve this 或 We do not agree。孔子向葉公提出的異議,就是不同意葉公稱這頂證父罪的兒子為「直躬」。因為孔子學說的中心是仁,仁是一種人情。這個證父攘羊兒子的心理,有兩個可能。第一個可能是他根本對他父親一點父子之情都沒有。第二個可能是他本來對他父親有情,但為了別的目的,不惜犧牲父親來「逆情干譽」。對父親無情的兒子,是孔子學說不會嘉許的。對「逆情干譽」的兒子?更為孔子所不容。也許有人認為還有第三可能--大義滅親--犧牲父親以顧全法律上的正義。但這很難說得通,因為父親攘羊,作為兒子的去頂證,「滅親」是滅了,但所得的無「大義」可言。由此看來,這個是非常不近人情的兒子。這樣不近人情的兒子,我們還可以稱他為「直躬」嗎?孔子的答案,主要就是反對葉公用「直躬」兩字來稱呼證父攘羊的兒子。

  那麼,「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又應當作甚麼解釋呢?是不是孔子敘述他鄉黨中的「直躬」都是「父子相隱」的呢?要是我們認為這句話是敘述句的話,我們便要問,孔子的「吾黨」究竟指那兒?山東曲阜嗎?還是周遊列國時臨時寄居的鄉黨呢?孔子和葉公會面時,早已離開曲阜,至於暫時寄居的鄉黨,孔子的觀察,不可能到用歸納法下結論的地步。據筆者個人的看法,孔子答語的末句,不能解作敘述句。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解作規範(normative)句呢?若解作規範句,我們的結論逃不了孔子認為「父子相隱才算『直躬』」。但從語氣方面分析,「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絕不能算是給「直躬」或「直」字下規範性的定義。孔子下規範性的定義,在《論語》記載的著實不少,顯著的例子像:「克己復禮為仁。」「仁者其言也訒。」「仁者愛人。」「君子不器。」「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直在其中矣」一句沒有上述例子的那麼斬釘截鐵地肯定自己的主張。孔子若主張父子互相隱才算直躬,他應該說:「夫直躬者,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也。」他也可以說:「父子相隱為直。」現在《論語》的記載,顯然地孔子不是明確地肯定他的主張。這一來我們不可以認為孔子提倡「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那麼,「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數語,在這一章書中有甚麼正面性或積極性的意義呢?

   筆者對本章所引發的問題,數經思考。在美國開中國哲學課時,洋學子必不放過這一章。經過多次討論和反省之後,筆者已漸漸形成對這章書自己一家的註釋。洋學者和洋學子都認為合理而接受。現在把這一點小心得奉獻於國內學術界之前,還希望深思飽學及觀察敏銳的讀者們多多賜正。

   第一:「吾黨之直者異於是」是孔子對葉公稱證父攘羊兒子為「直躬」的一個溫和的抗議。葉公是一個有官階的人,又不是孔門的弟子,孔子是不可以用叱責弟子的語氣來對待的。我們試想想,假若對話者是子路,而不是葉公,孔子會怎麼說?他可能劈頭便說:「由!非也。證父攘羊,惡得為直乎?」孔子對葉公既要用溫和的方式,自然語意含蓄而非斬釘截鐵地提出他的主張。「吾黨之直者異於是」實在不是敘述句或描寫句。孔子並不是報告葉公有關山東曲阜的鄉黨道德標準,而是告訴葉公,「證父攘羊為直躬」的道德標準並不是到處都被接受的。孔子說這句話的目的,是用暗示法使葉公反省自己的價值判斷。這種異議的方式在今日口語還很流行。「我們家鄉沒有這一套」,可以暗示我們對對方提出的一套並不衷心接受。英語界也有這種提示性的異議方式,通常是:This is not our way 或 This is not my way。

  第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在孔子答語中,並不是用來提出積極主張的。這句話的主要功用,是在加強第一句的力量。孔子為了溫柔敦厚之旨,在第一句用含蓄的提示的方式。但孔子對葉公的價值判斷非常不贊同,是毫無疑問的。孔子為了再加重自己的「不贊同」,自然要再補充一兩句。後面那一句話,實在用以補足第一句的對葉公價值判斷的抗議,指出「證父攘羊為直躬」不是人人接受的標準。末句的用意,在補充這一點。它的意思大概是:「你說『證父攘羊』便是『直』,我們的標準可不同啊?『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人們,他們何嘗沒有『直』在其中的呢!」換句話說,孔子答語的末句,也是用暗示法,目的在批評葉公的價值判斷,而不在直接發表自己的主張。

   筆者上述的解說,絕不是有意替孔子「自圓其說」,使孔子保持無懈可擊的聖人地位。上面的解釋,是筆者研究語意學的成果和對《論語》該章直接感受(語文上的感受)所得的結論。我從來沒有強我的學生跟從我的解釋。能欣賞我的「新解」的讀者,本人衷心致謝。那些反對我的讀者,只要其反對出自至誠和求真的精神,本人也表示敬意。

(錄自吳森《比較哲學與文化•孝道的時代意義》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