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mmenwerfer
41在1941-42年東線寒區的使用出現了問題,經常出現冷噴現象,因此,軍工部門對其點火裝置進行了修改,用火藥信管取代了原來的氫打火信管。火藥信管有10個火帽,在嚴寒條件下也能正常打火。Flammenwerfer
41的這種該型被稱作Flammenwerfer 41 mit Strahlpatrone(火藥信管型),全重比Flammenwerfer
41輕了4公斤,僅為18公斤,點射次數和射程同Flammenwerfer
41。該型噴火器成為了德軍噴火兵的標準裝備,一直生產到戰爭結束。FmW 41和FmW 41 mit
Strahlpatrone合計生產了64.284具。
Flammenwerfer 43原計劃用於取代Flammenwerfer
41,但由於其24公斤的全重而極少被使用。Flammenwerfer 43的燃劑儲量為9升,射程40米。而Flammenwerfer
44恰恰與Flammenwerfer
43相反,全重僅12公斤,燃劑儲量4升,射程28米。由於威力不足,Flammenwerfer 44未裝備部隊。
Einstossflammenwerfer 46(46型衝鋒噴火器)外號Flammfaust(火拳),是一種很有意思的設計。其是為空降兵和進攻部隊設計的,一次性使用。其外形類似爆破,長500毫米,直徑70毫米,壁厚1毫米的管狀燃劑罐記憶體有1.7升燃劑。燃劑罐前部為100毫米長的噴管,與燃劑罐的介面平時用橡皮塞塞住,噴管下方有一個噴射劑腔。Einstossflammenwerfer
46通過一個摩擦點火器點火,按下摩擦點火器的斷裂杠杆,噴射劑腔破裂,燃劑被噴出,點火器同時點火。Einstossflammenwerfer
46全重3.6公斤,射程為30米,噴射時間為0.5秒。在1944-45年間生產了30,700具Einstossflammenwerfer
46,柏林戰役時曾大量使用。背負式Flammenwerfer 35火焰噴射器有一種雙人制改型,被稱作mittlerer
Flammenwerfer(中型噴火器),全重102公斤,30升裝燃劑和噴射劑混合罐被裝在一輛小拖車上,該型號能夠持續噴射25秒的火焰。該型號還有一個放大版,用輕型車輛拖曳。
對蘇作戰開始後,德軍對繳獲蘇軍的一種大型噴火器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很快這個裝置的德國仿製版出現了,被命名為Abwehr-Flammenwerfer
42(42型防禦噴火器)。這是一種近戰防禦型武器,其根據需要可進行單發點射或面覆蓋噴射,當進行面覆蓋噴射時,可覆蓋長50米,寬15米的面積。Abwehr-Flammenwerfer
42的偽裝性很好,表面上看去只是一根金屬管,其餘部分都埋於地下,但火焰持續時間極短,僅為3秒。
二戰中,德軍絕大多數火焰噴射器可由單兵攜帶,但一個噴火小組依然由2-3名士兵組成,其中一名為噴火手,另一至兩名為觀測手。噴火手
除了噴火器外,只配有自衛手槍,而觀測手一般配備衝鋒槍,為噴火手提供掩護。噴火器作為一種火力強大的武器,在西歐城市�堥�得不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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