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敵   by  Freak
第四章 

                  
  他開始消瘦。有時我聞到他嘴裡的酒氣。我知道他偷偷喝我收藏的好酒,一次一點,很有節製。最近他經常煮法蘭西菜,特別是那些用酒調味的。他精心挑選配餐酒,往往因為不夠肯定而多試幾口。他不再假裝馴服,我撫摸他的時候,他也撫摸我。他急切地吸吮我的肌膚,甚至留下齒痕,仿佛這是一種補償。我沒有阻止他,因為,我喜歡這樣。媽的。他就象《聊齋志異》中采陰補陽的……天,想到那裡去了? 

  在床上的時間不知不覺中延長。有時我想今晚就留他在這裡好了,瘋狂地做到天亮。當然,想想而已,絕不能讓他得逞。 

  他也不再刻意沉默,他評論電視新聞,議論我的手下們,甚至批抨我的衣著品味。退場門成章,連綿不絕,有時不知所謂,有時針針見血。我不阻止他,因為瓊斯說這是精神經衰弱的初步跡象。 

  我開始帶著他參加各種隆重的社交場合。瓊斯反對這種“不安全”的做法,並說在一個已決犯面前賣弄財勢無疑是幼稚的舉動。但瓊斯錯了,我只不過想聽張家明醉熏熏地嘲笑各類自以為是的大人物。 

  五年前我不過是一名普通的頭班殺手,盡管我的生父是美國有名的唐人街教父。我的母親是沒落的英國貴族后裔,俗稱藍血,這是她成為高級交際花的主要資本。當然,她長得很美,一朵英國玫瑰,可惜不能討那東方人的歡心。很快便被冷落。我和弟弟被往台灣“賠養”,而我母親繼續夜夜笙歌,直到在某個療養院死去。我二十五歲的時候,生父病死,留下幾個純種繼承人上演豪門恩怨。最終我被元老們召回美國續承一個爛攤子。 

  起初仿佛一場惡夢,我在排外的華人社團中舉步維艱。即使一口標準京腔的國語,能說流利的台語、粵語甚至潮洲話,曉得泡功夫茶耍太極劍,我仍是“英國妓女生的雜種”。有人背后簡稱為“TSOEB”──The Son of English Bitch.其實我的生父已非純正中國人,但他比較幸運,因為他沒有一雙“鬼眼”。我憎恨他,我憎恨這些華人。他們離鄉別井,寄人籬下,幻想著桃花源。有能力提升層次的人在這裡歇息,等待搬出去融入更一個世界。三兩年后,他們就能帶朋友到這裡逛茶樓,指點門神、元寶蠟燭、雜貨鋪裡的潮洲咸菜,為這光怪陸離的異鄉風情嘆氣。而留下來的抱做一團繁殖生養,頑固保持本色。我看透了這些人。我沒有親人,沒有退路。一個殺手尚有上岸的機會,而幫會老大只有兩個選擇,生或者死。我咬緊牙關,身先士卒,一點點贏得手下的尊敬。我比純種的中國人還要守行規講義氣,設立遊學生獎學金,閑時不忘陪老前輩聊一聊中國勞工血淚史。有華人參與的反歧視活動,我會派手下去義務維持秩序。終于,美國東部的舊地盤得以穩固,勢力漸漸延伸到東南亞,幾乎包辦了一半的東南亞走私業。日后如果有人想寫唐人街黑幫史,我想屬于我的一段至少可稱之為“中興”。 

  我將主持一個酒會,以名下合法公司的名義向非洲難民捐贈醫療設備。我在社交際備受歡迎,“新近到埠的華裔實業界明星”,姓名和政界名人一同印在報刊雜志上,盡管我的黑底無人不曉。我對穿衣鏡冷笑,溫文爾雅的黑社會頭子,人,總要學會務實。 

  家明拿著我的真絲長圍巾站在一旁,突然說道︰“你不適合中式服裝。” 

  我冷眼望向他。為了配襯並突出主角,他和保鏢一樣穿一身簡單朴素的灰色中山裝,有點象五四時期革命青年。他最近瘦了很多,簡單的服飾突顯出勻稱修長的身形,我不其然想起一句戲文“好一個俊俏郎君”。 

  “你太高,還有你的眼睛,你看起來象寶島十日游的外國人。” 

  我又覺得手痒。但我告訴自己,他在挑逗你,打他就是承認低能。 

  但我聽見耳邊傳來一連串“先生,請問你在那裡學的國語?對寶島印象如何,對台北交通問題有什么建議?你是否景仰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然后是一陣刺耳的大笑。

  在覺察之前,我的雙手已經扼住他的脖子,他竟有膽追加一句︰“踢到痛處?展幫主,以你今時今日的身分地位,你還需要証明什么?” 

  我呼吸急促,一時之間,渴望扭斷他的脖子,封住這張該死的刻薄的嘴。兩秒之后,我冷靜下來,就勢用雙手為他整理衣領,撣去一粒看不見的灰塵。我會讓他償還,用別的方法。望著他的黑眼睛,我忽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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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ness in your eyes
I guess you heard me cry
You smiled at me
Like Jesus to a chi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