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級章簡介 | ||
| 專章目的: | 確認已考獲中級章之學校隊伍隊長或隊員具備協助學校隊伍隊監管理隊伍及可獲晉升為副總隊長/總隊長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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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資料: | 香港交通安全隊總隊長管理技巧口令表(Words
of Command),組織會議(通告、議程、記錄、常規、程序、議決、執行、跟進),公眾演講的方法及技巧,學校隊伍活動記錄(例會、訓練、社會服務、當值、專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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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訓練: | 道路安全組訓導警官的常規訓練,特殊職務署於適當時間舉辦練習/複修班及安排考章。範圍參照上述專章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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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考核: | 學校隊伍(中學)隊員/隊長已考獲中級章並服務滿兩年者可於學校隊伍接獲通告後由隊監/訓導警官推薦參加研習/複修班及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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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配戴: | 考獲初級章之隊員可配戴「紅色」初級章於左衫袋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