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城助理先鋒專章簡介           
專章目的: 灌輸道路安全常識予就讀中學的隊員使其認識交通安全的重要,除盡力以其所學的交通安全常識影響其家人、親戚及朋友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外,更規定隊員出席由警務處主辦的「交通安全城助理先鋒」計劃。隊員通過上述項目之訓練活動將有機會發揮其領導才能、管理及學習交通法例,正確使用道路。

 

專章資料: 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伍)手冊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第一至七項及警務處提供的最新交通安全訊息及法例。

 

專章訓練: 道路安全組訓導警官之常規/特設交通安全法例及常識講座予報名參加先鋒計劃之隊員。香港交通安全隊特職署長官(接受有關單位訓練後)將協助開辦同類訓練班予隊員。課程結業後,合格者獲警方頒發證書,日後依據乙部執勤指標參與交通安全城。管理及工作,考獲初、中、高等章。

 

專章考核: 甲部筆試 ─ 交通安全常識及法例(合格者獲頒証書)

 

乙部執勤 ─  完成甲部筆試隊員可向所屬總區道路安全訓導警官申請出席交通安全城之執勤安排
i,  服務滿二十四小時(三日)獲初等章
ii, 服務時數累積滿五十六小時(四日)獲中等章
iii,服務時數累積滿九十六小時(五日)獲高等章

 

專章配戴: 所有累積時數由訓導警官簽認確實,完成某一時段的隊員可憑認可訓導警官簽署到總會購買適當專章,配戴於左衫袖校徽右手邊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