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步操訓練員專章簡介               
專章目的: 提高學校隊伍資深隊員對協助訓導警官施訓的興趣及確認其具備有關知識。考獲專章之隊員將被要求參照「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伍)步操訓練進程表」編號Ref:98RSP(SD-SP-0019)安排所屬「見習隊員/隊員」接受前期步操訓練
複修。訓導警官作後期糾正,整體練習。

 

專章資料: 口令表(Words of Command)與座標方向研討,叫喊口令的方法及技巧研習,溝通/表達能力的認識,訓練員須具備的條件/質素,施訓步驟/程序/觀察/提問/鼓勵。

 

專章訓練: 道路安全組訓導警官的常規訓練,特殊職務署於適當時間舉辦研習班及安排考章。範圍參照上述專章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專章考核: 學校隊伍(中學)隊員,已考獲中級章並服務滿兩年者可於學校隊伍接獲通告後由隊監/訓導警官推薦參加研討實習班及考章。現時就讀中三或以上隊員尚未考獲中級章而申請報名參加課堂者須接受班前步操測試以確定其具備一定程度之步操技術。

 

專章配戴: 考獲基本步操訓練員專章之隊員,可憑認可主考官之簽署到總會購買專章並配戴於左衫袖校徽右手邊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