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抉擇—己vs主
(最高層面的生命)
1 克服舊本性
1.1 必須把肉體定罪
Rom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Rom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2
必須承認舊人已和主同釘十字架
Gal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1.3
必須與聖靈同工將舊人釘十字架
1.3.1 必須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
Rom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3.2 必須不要為肉體安排
Rom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Gal 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Rom 8: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Rom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1.3.3 必須不從肉體的要求
Rom 8: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4 必須治死你犯罪的肢體
Col 3: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Rom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3.5 必須捨棄舊人
Eph 4:22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Col 3:9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2
主耶穌作管治
2.1
必須尊耶穌基督為主
2Co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Gal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Phi 1:21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2.2
必須戀慕屬主的事物
Col 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Col 3: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Col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Phi 3: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Phi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2.3
必須與聖靈同工使基督時刻作王
2.3.1 必須向神當看自己是活的
Rom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2.3.2
必須要得聖靈的餧養
Rom 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Pe 2:2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Heb 5: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2.3.3
必須順從聖靈的指導
Rom 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2.3.4 必須將肢體獻給神
Rom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2.3.5 必須披戴基督
Gal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Rom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