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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權擺脫暴政

鍾祖康
原載於http://www.newclothestribune.com/

大概在過去二十年間,中共把統一中國視為全黨全國首要之務,到今天已經先後統一了香港、澳門。在自由民主政體已獲公認為典範政體的今天,一個獨裁殘暴的政權竟然可以相繼收回兩塊遠較其自由的土地,而且還是在掌聲中完事,此刻更向另一個更文明的現代民主政體伸手。要是大家可以擺脫一刻漢族民族主義,客觀想一想,就會感覺到這是多麼可怖、可恥的事,情況就如我們拚命反對法官把虐兒成性的父母與子女隔離一樣。的確,在此之前,在人類歷史上,還未有發生過這樣在國際社會普遍「認可」下把自由土地交予獨裁政權的事。人類的文明進展正受到史無前例的挑戰。

可是,香港、澳門甚至台灣三地的自決論者至今並未能針對中共漏洞百出的的「唯統一論」發出有力的還擊。

 

民眾有權擺脫不義統治

其實,台灣人有權自決其理甚明,首要原因當然是﹕中國毫不含糊實行獨裁統治 。只要我們翻一翻國際學界就「領土脫離」問題(secession) 的討論,就看到即使是對脫離權設限最多的著名學者(如亞利桑那州大學哲學教授Allen Buchanan) 也同意﹕擺脫不公義(unjust) 統治是民眾尋求領土脫離的有力理由。Buchanan 以脫離權比作夫婦的離婚,並名之為「政治離婚」(political divorce) 。Buchanan在與筆者的通信中稱,由於台灣被中國收回後人權難保,所以在道德上絕對有權要求獨立,並稱其性質可歸為先發制人式脫離(pre-emptive secession) 。至於像Harry Beran教授等篤信自由主義的學者,更認為民眾有自由組合(free association)立國的天賦權利,無須因為被統治者奴役才有權行使脫離權。

 

在西班牙大獨裁者佛朗哥橫行的年代,當時由英國殖民的西班牙領土直布羅陀便在1967年過全民投票,結果以12,138 票對 44票之比選擇離棄祖國,投進較西班牙自由的英國殖民主子懷抱,這個事例不是說明了「民權」與「民族」的致命區別嗎﹖

 

脫離暴政屬溫和行動

其實,民眾豈止有權脫離暴政,更有權推翻暴政。這個權利甚至是責任在西方從 John Locke以降已深受肯定,隨著以壓抑神權為歷史背景的絕對主權論(absolute sovereignty) 日見衰落,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 思潮日興,即使在過去盛行絕對主權論的大陸法地區,以國家主權壓倒一切的做法也日受唾棄,民眾有權推翻暴政的理念幾已成為所有文明先進國的常識。即使再保守如中國者,兩千多年前,聖人如孟子已認許民眾有權推翻暴政。《梁惠王下》第八章:「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無怪研究脫離權的學者認為,面臨暴政時民眾尚且有權革命,若只是脫離暴政其實已是很溫和的行動﹗

國際社會沒有明顯質疑中共的絕對主權論,只是為其帶有自毀性的霸道懾服而已。

 

台灣獨立技術無礙

因此,國際間就脫離權的的爭議絕不是針對民眾有沒有權脫離暴政,這方面是沒有甚麼爭議的。他們主要研究包括在一個非常自由民主的國家某部份民眾有沒有理由脫離獨立呢﹖範例如魁北克想脫離加拿大獨立﹔又如一國之內不同文化背景的小數族群是否都有權獨立呢﹖又或者若要求獨立的領土是被原來國家包裹著的裹地(enclave) ,如何解決技術問題等等,很明顯,所有這些問題台灣都是沒有的。有趣的是,幾乎所有這方面的學者都同意,任何一群人若想自立一國,以便實行獨裁統治,則萬萬不可、必須制止﹗

 

國家分裂自古已然

中國統治者永遠彈著老調﹕哪個哪個地方「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是「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請問「自古以來」有多「古」呢,有沒有非洲現代人6萬年前踏足中國時那麼古呢﹖(見註)自古以來還有許多許多地方是中國的,如何挑選呢﹖「不可分割」又有什麼科學根據呢﹖中華帝國今天衰落,原因是不是外蒙古甚至台灣等地分割開去呢﹖還是我們要為外蒙古、台灣等地因為擺脫了中華帝國而走上民主路而慶祝﹖儘管中國統治者的願望是世界大同,全球一統,但世界的發展卻恰恰與此相反,全球國家的發展趨勢是﹕分裂不止,從1776年的21個暴增至今天的約二百多個。至於國家規模與民眾福祉高低也沒有必然關係,反而在聯合國的「人類發展指標」的理想國排名中,所謂小國(如挪威、比利時、瑞典、荷蘭、冰島、瑞士、芬蘭、丹麥、奧地利、盧森堡等等……)倒佔了頭二十名的一半以上﹗

 

「一族一國」制難以成立

畢竟,這個世界的領土不是「自古以來如此」就萬世不變的,否則世界版圖就要徹底重劃了,特別是若提出這個要求的是獨裁政權,問題就更大。這個世界的發展不是也不應如中共的宣傳那樣﹕一個民族只能成立一個國家,否則世界上的盎格魯撒克遜民族、日以曼民族、阿拉伯民族、拉丁民族等等已分裂成大批國家的民族便要重新走在一起,不得「數典忘祖」,更加嚴重的是,按此邏輯,中共當年就不得同時承認處於分裂的東、西德,今天也不得同時承認仍處於分裂的南、北韓,剛果情況亦如是,此外,中共還必須讓國內其他起碼五十多個小數民族獨立,以貫徹「一族一國」。

權力趨向腐化,絕對權力只會絕對腐化,絕對主權也逃不過這條鐵律,民族主義不過是一條遮羞布、一帖救命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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