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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s

徙置計劃及政府廉租屋計劃,提供了大量居住單位給予有需要人仕,解決了居住需要。但徙置區居住環境擠迫,人口密集,產生大量青少年問題,更成為社會不安的源頭。這些問題,更為六七年暴動其中一個間接起因。政府意識到居住環境嚴重影響社會安寧,從頭做起,希望改善居住環境,不但有助安定社會,亦能製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增長。

一九七一年,麥理浩爵士來港履新,亦注意到香港居住問題。麥理浩爵士在一九七二年發表了「十年建屋大計」,希望在一九七三年至八二年的十年內為一百八十萬香港居民提供設備齊全及合理環境的居所。為了落實這計劃,政府將徙置事務處、屋宇建設委員會及部份小型興建公共房屋組織合併成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統一管理徙置區廉租屋村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屋村外,還負責興建超過十個屋村,為一百八十萬居民提供住所。

1980’s

八十年代公共屋村數量大幅上升,除了因為實行麥理浩爵
士的「十年建屋大計」外,需求量增加亦促成大量屋村落成,
其中大部份屋村皆位於新市鎮區域。

 

 

住屋歷史

圖﹕一九一五年九龍寨城

--1940

有部份香港人居住在唐樓和石屋(圍村)。

圖﹕街道旁的上居下鋪唐樓

1945-1950

木屋、寮屋

香港二戰以後,大量內地移民湧入香港,全港人口由1945年的60多萬,激增至1950年的230萬。香港本地住宅數量有限,且遭戰爭破壞,因而房租高昂,房屋奇缺。許多居民只好在山坡或空地上用鐵皮、木板搭建木屋居住。當時就有約四分之一的港人居住在木屋區。可是,木屋區抵禦天災的能力極差,稍有不慎,便引來「火災」,時人亦謔稱火災為「無牙老虎」,喻其危險。木屋區尤以石硤尾及調景嶺的木屋區規模最大。木屋區的居住環境狹小差劣,沒有自來水,居民需要帶著大小水桶到街上的公眾水喉輪水。電力方面,居民自行駁電,但電線接駁時有問題發生,容易造成火警。

圖﹕木屋區和水上木屋

1951

11月21日,九龍城東頭村大火,一萬多人喪失家園。

1952

4月30日,九龍仔大坑西大火,焚毀木屋近2,000間,兩幼童酣睡中被燒死,災民達7,000餘人。

11月28日,九龍石硤尾村大火,燒毀民房 300多間,災民4,000多人。

1953

1月13日,九龍何文田村大火,兩小時燒毀木屋1,600多間,燒死嬰兒1人,災民16,000餘人。

1月26日,九龍塘萬香園木屋區大火,燒毀房屋200多間,災民2,000多人。

2月24日,九龍城東頭村木屋區大火,燒毀房屋300多間,2,000多人流離失所。

圖﹕寮屋區

12月24日,石峽尾寮屋區發生大火,火災波及石硤尾村、白田村、窩仔村、百步梯村、白田村大街及大埔道村。大火令到五萬多人痛失家園。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在深水?興建了簡陋房舍,這些房舍後來以當時工務局局長命名:「鮑寧平房」。這些房舍只屬臨時性措施。

圖﹕石硤尾徙置區

 

 

 

1954

這是香港公型房屋重要的一年。

 

4月,香港政府設立了屋宇建設委員會(和現時房委會雷同-下稱屋建會),以為當時的「白領階級中的低薪者」,如教師、記者、公務員及小文員等等人士,興建一些水準較高而租金較低廉的單位。屋建會為當時的香港市政局的一個機構,負責屋村問題的決策工作,所有市政局議員都是該會的當然成員;而其執行工作,則由市政事務處屋宇建設處負責。屋建會的廉租屋村,一概由該會內部的樓宇設計部或聘請私人公司負責,這是因為當時的香港政府工務司署忙於應付徙置大廈的建設工作,而無暇為該會設計樓宇。該會屋村的入住資格,除了要自行申請外,申請人的入息也有上限和下限。初時規定申請人的入息須為四百元至九百元;及後放寬至四百元至一千二百五十元。基本上,初時該會之各個屋村是不同設計的,這和當時差不多一樣的徙置大廈和政府廉租屋相比,的確是很有特色。不過由馬頭圍村開始,不難發現屋建會屋村大廈的設計已走向一致的風格。

直至一九七三年該會被解散為止,一共興建了十個「屋建會廉租屋村」。分別是(依落成次序)﹕北角村、西環村、蘇屋村、彩虹村、馬頭圍村、和樂村、福來村、華富村、坪石村及愛民村。

 

7月22日,深水?大坑東木屋區大火,燒掉木屋約2,000所,燒死9人,災民約24,000人。

 

 

 

徙置區

第一座徙置大廈在石硤尾災場原址落成,安頓災民。由於這種第一型七層高的徙置大廈不設打?,興建時間只需八星期。最初的設備一般,只提供住屋,配套設施未見考慮,廁所和自來水都要在單位外與其他人共用,住戶要在屋外的走廊煮食和曬晾,防火設施更是不足。但當時只需每月十四元,就能有一個永久居所,十分受香港市民歡迎。之後,政府將第一型大廈改良為二至六型大廈,更設立「徙置事務處」,專為受天災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市民提供安置。現在這些徙置區已變成公共屋村了,很多還仍然存在。

 

同年,政府創立了「政府廉租屋計劃」。

圖﹕(左)觀唐徙置區 (右)石硤尾徙置區

1957

 

屋建會廉租屋村

初稱為渣華道廉租屋村的北角村是第一個由屋建會興建的廉租屋村,一九五五年五月宣佈興建,五七年末落成,五八年全村完成。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廿五日,當時的總督葛量洪爵士主持北角村的開幕典禮。當時北角村的興建工程被稱為「亞洲最壯麗的工程」。當時的北角村設施可謂相當先進,有社區禮堂、商店、巴士總站、郵政局及碼頭。另外,各座大廈均有升降機之設,而且單位內有梗房間隔,初推出時,極受合資格市民的歡迎。該村之單位分有七種,分別是三人房、四人房、五人房、六人房、七人房、八人房及十三人房,各有獨立露台;每個單位的大門均是磨砂玻璃之設計,以便透光;每戶之郵箱設於每層的走廊。郵政局及屋村辦事處位於西大樓,社區禮堂位於西風車樓地下,後期改為一家傷健宿舍和青年中心。

圖﹕北角村

1958

屋建會所興建之十個屋村,只有北角村是有梗房間格的,及後因北角村造價偏高致使租金高昂,有違「廉租」之原則,故此從第二個興建的西環村開始,所有興建的屋村單位皆取消梗房間隔。

一九五五年十月宣佈興建的西環村是屋建會的第二個廉租屋村,初時稱為加多近街廉租屋村,至到一九五八年六月,正式入伙之前,才正名為西環村。該村共有五座大廈,其中東苑台是獨立一座,其餘四座各座走廊相通。五座皆是露台相連式大廈。由西環村開始,屋建會的廉租屋村單位再沒有梗房間隔。該村之單位分有三種,分別是五人房、七人房及十人房。

圖﹕西環村

美孚石油油庫遷往青衣,政府批准在該處興建「私人住宅」。

1960-1975

蘇屋村第一期三座大廈於一九六零年十一月落成。興建蘇屋村之前,該處是一個很大的木屋區。該村興建工程分了數期落成,而且每期的設計都是截然不同,是一個非常有特色的屋村。其中,楓林樓、丁香樓、金松樓、綠柳樓及櫻桃樓。

 

彩虹村、馬頭圍村、和樂村、福來村、華富村、坪石村及愛民村相繼落成

 

政府廉租屋

「政府廉租屋村」全部亦都在六二年至七五年間落成,包括了十七個屋村:觀塘、長沙灣、石硤尾、山谷道、黃大仙、沙田坳、牛頭角、黃竹坑、石蔭、元洲街、葵興、梨木樹、高超道、葵芳、葵盛、何文田和白田。

政府廉租屋村的類型只得兩款:舊型(六二至六七年)建成,要一至兩戶共用一格設於室外的指定廁所,單位面積和設計與同樣由工務局興建的第三型徙置大廈相約。新型(六七至七五年)建成,有獨立廁所,單位面積較大,走廊及通道空間比較寬闊。

1968

 

私人住宅

香港的私人樓宇,最初出現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一連數幢,但設計一樣,十分乏味,而且又鄰近馬路,不受歡迎。

全港個第一個有完整規劃的私人屋苑﹕美孚新村,它分為八期,第一期於一九六八年落成,全苑總數達一百座之多。及後,其他私人發展商陸續興建私人屋苑,如太古城、沙田第一城,以及近年新興建的天水圍嘉湖山莊及馬鞍山新港城等。

私人屋苑的居住環境寬敞、寧靜、舒適,活動及私人空間也較其他種類的房屋多,每人所佔的空間平均約二百平方呎,而且每人也能擁有自己的房間,廚房和廁所當然也是獨立;設施方面亦十分齊備,除有停車場,另有私人會所和小型商場,居住在私人屋苑的生活甚為舒適。

1970

徙置大廈單位的居住面積分配方法有所更改,成人平均佔用面積由廿七平方呎增至卅五平方呎,亦即是與政府廉租屋大廈單位的居住水準看齊。除了居住環境看齊外,新區的設施亦改進了不少,例如增添福利大廈及遊樂場等等。政府於是決定日後興建的徙置大廈和政府廉租屋大廈在規劃及大廈類型方面都作統一設計。

1972

當時的總督麥理浩爵士宣佈「十年建屋計劃」,開發新市鎮,並下令把當時政府三個房屋計劃即徙置大廈、政府廉租屋計劃及屋宇建設委員會廉租屋村合併。

1973

 

公共屋村

屋建會於四月一日改組為房屋委員會、徙置事務處及市政事務處屋宇建設科合併為房屋署,而所有「新區、政府廉租屋村」及「屋建會廉租屋」合稱為「公共屋村」。

1974

七四年至七七年間,房委會興建了幾個全屋村皆為長型的屋村。及後,房委會分別引入長型(Slab)、十字型(Cruciform)、工字型(包括單幢獨立的工字型(H)、兩幢相連的雙工字型(DoubleH)以及三幢相連的三工字型(TripleH))、鄉村(Rural)、雙塔型(TwinTower)及I型(包括單幢獨立的I型(I)、兩幢相連的I型(DoubleI以及三幢相連的I型(TripleI))各屋村都建有一種以上類型樓宇。

圖﹕(左). I 型 (中) Y 型 (右) 十字型

1976

政府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及訂定一個計劃,以協助中下收入人士自置居所,這就是「居者有其屋」計劃。

 

 

1978

 

居者有其屋 (居屋)

第一期的居屋有六個屋苑,八千四百個單位推出。居屋主要分佈在新市鎮,如沙田、屯門、東涌、將軍澳、天水圍等地,居屋令許多超過申請入住公屋資格,而未能負擔私人樓宇的中下收入家庭能自置物業。後來更加入私人發展商的參予,令建屋的速度加快,質素提高。由於居屋的質素較佳,而且設施齊全,受到市民的歡迎,常有超額認購的情況。

 

1980’s

 

公屋

在這時期,房委會除了繼續興建長型(Slab)、雙塔型(TwinTower)、I型(I)及工字型(H)等樓宇,而長型亦有所改變,發展出新長型(NewSlab)及相連長型(Linear)。而在屯門蝴蝶及興民更出現全香港獨有的梯級型(ZigguratSlab)及有別於大興的十字型(Cruciform)。

深遠影響日後公屋樓宇設計的Y型樓宇(Trident)亦在此時出現。Y型樓宇,共分為四種:Y一型、Y二型、Y三型及Y四型。其中一型至三型皆在八十年代興建,Y四型要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才出現。

圖﹕(左)長型 (中)相連長型 (右)梯型

圖﹕(左)雙工型 (右)雙塔型(各有天井)

1985

 

臨時房屋區

「臨時房屋區」是香港政府房屋供應的權宜之計。臨時房屋區未出現之前,政府已經嘗試以批地形式撥出土地給予市民興建房屋,這些政府稱作平房區或特別區。雖然這樣做能解決一部份房屋問題,但仍然有大量市民居住在危險的木屋區內,政府有見及此,政府在一九八五年開始,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臨時房屋區安置有關居民。

 

「臨時房屋區」一是兩層高或者是只有一層的臨時樓宇,香港先後出現八十多個臨屋區。臨屋區全盛時期,曾有多達四萬多戶共十三萬多人居住,為香港市民提供大量的居住單位。

 

其中,位於沙田的圓洲角臨屋區為八十多個臨屋區當中最大一個,一共有一百二十二幢樓宇,居民人數多達四千五百六十人。而最後一個臨屋區:沙角尾臨屋區則共有五十二幢數宇以及二千八百多個居民。

圖﹕臨屋區

 

1987

政府決定清拆九龍城寨,改建成公園。

圖﹕城寨舊貌

1990’s

進入九十年代,房委會引入「富戶制度」以及「租者置其
屋計劃」,都對原有公屋住戶有深遠影響。雖然香港經歷主權
回歸,但公屋落成的數量並沒有減少。九十年代中期,房委會
推出康和式樓宇,直至現在仍然為房委會最新設計的樓宇。但
由於成本問題,在新的公屋地盤已不再興建康和式樓宇,改為
興建成本較低的和諧一型以及新設計的新和諧一型了。

時至今日,新建公共屋h環境優美,單位設備完善,屋村更擁有大型的商場、休憩場所,交通方便,並不遜色於私人屋苑。

1993

推行夾心階層住屋計畫,幫助月入息20,001元至40,000元的家庭自置居所。

1996

清拆香港唯一餘下的大型寮屋區──調景嶺

1997

為壓抑樓價,特首上任後提出每年興建8.5萬個住宅單位,10年內七成家庭自置居所,惜遇上亞洲金融風暴,樓市需求收縮,「八萬五」頓令住宅供過於求,樓價由97年高峰至03年低位暴瀉六成,負資產業主在高峰期時達10.56萬戶。

 

十二月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協助公屋居民擁有自己物業。以公屋租戶負擔得起的合理的價格,向25萬個租住公屋的家庭提供購房機會,努力實現全港七成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目標。

2001

隨著時代進步,狹小的居住單位已經不合時宜。特區政府早在九八年時已經宣佈會全面清拆「臨屋區」,直至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位於西貢的最後一個臨屋區:沙角尾臨屋區清拆行動正式完成,標誌著臨時房屋正式在香港消失。

 

中轉房屋

存在了多年的臨屋區正式在二零零一年消失,但卻出現了中轉房屋這東西,用來安置未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人。中轉房屋主要為急需要安置但又未能即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受清拆影響人士、火災或其他天災災民提供臨時居所。當初為了能在市區安置有關人仕,房委會將部份健全的「徙置大廈」及「政府廉租屋」大廈改裝成「中轉房屋」。另外,政府亦採用預製材料興建新式的中轉房屋在兩個位於西貢及元朗的臨時房屋區興建了中轉房屋來安置受清拆影響的居民。

近年,為配合政府規劃政策,將市區居民向外分散,政府在屯門興建了更高層的中轉房屋。但由於近年中轉房屋的需求下降,政府有意將位於屯門寶田中轉房屋部份單位改作公屋。

圖﹕西貢中轉房屋

 

屋建會於翌年四月一日改組為房屋委員會、徙置事務處及市政事務處屋宇建設科合併為房屋署,而所有新區、政府廉租屋村及屋建會廉租屋村合稱為公共屋村。屋建會的十個廉租屋村是:北角村、西環村、蘇屋村、彩虹村、馬頭圍村、和樂村、福來村、華富村、坪石村及愛民村。

北角村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房委會宣佈在二零零三年重建該村,村民多被安置到愛東村、興華一村及居屋愛蝶灣。

彩虹村

一九五八年七月,政府宣佈將清水灣道(按;今天的太子道東)以北的一幅土地撥予屋建會以興建一個大型的廉租屋村,這便是後來於一九六四年落成的彩虹村了。彩虹村的設計和一個小市鎮無異,村內除了有郵政局、商店、三間學校及停車場外,更有道路連接觀塘道、龍翔道及彩虹道。而且,村內之道路名稱皆冠以一種顏色名稱,分別有紅梅路、橙花路、黃菊路、綠柳路、青楊路、藍鐘路及紫葳路。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當時的總督柏立基爵士與他的女兒主持彩虹村的開幕典禮,當年的那塊揭幕牌匾仍存於觀塘道的入口處。

馬頭圍村

一九六零年七月,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屋建會在九龍城興建一個新的屋村,這便是馬頭圍村了。馬頭圍村是首個由屋建會自行設計的屋村,有別於之前四條村皆是由私人公司設計;馬頭圍村是由屋建會的建築師范夫和廖本懷設計。一九六五年一月,最後一座大廈,第二期計劃中之洋葵樓落成,差不多時落成的還有位於內的屋建會總部大廈(按;今天馬頭圍政府合署)。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當時的總督戴麟趾爵士主持該村及該總部大樓的開幕典禮。

 

和樂村

位於觀塘月華街的和樂村是是首個興建新式七層大廈的屋建會屋村,該種七層大廈,祇在和樂村及福來村出現。該村之兩期建築物是不同型式的,第二期的大廈達到十層以上。本來,第二期的恆安樓原訂是和同期的居安樓及新安樓同一時間入伙,後因平整地盤需時,故此工程延誤,該大廈直至六六年八月才落成。八月才落成。

福來村

福來村是唯一個位於新界區的屋建會屋村。早於一九六零年,政府已決定把當時在荃灣的一幅新填地撥予屋建會作興建廉租屋村之用。本來按興建計劃,該村只有八座大廈;但在一九六五年,屋建會從日本引進一種新式的「工業化」建築計劃,為了試驗該種建屋方法有何益處,屋建會在福來村第二期中,以該種新方法加建一座樓宇,那座便是一九六七年一月落成的永隆樓。不過通過興建永隆樓的實驗,發現該種建屋方法雖能加快建屋速度,但卻使建屋成本增加,所以後來屋建會並未再用該種方法建屋。福來村是繼和樂村後第二個興建七層住宅大廈的屋村,而且,與和樂村一樣,同樣是當時屋建會的一個較小型的屋村。剛落成的福來村,其西面是一個工業區,中間只有一條明
渠之隔,這種情況時常被引用為荃灣新市鎮在規劃方面有問題的一個例子。

華富村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七日,當時的香港總督戴麟趾爵士主持華富村的開村典禮,同時亦是為了慶祝屋建會第二萬五千個單位於華富村華美樓九樓落成。華富村是香港其中一個「經典」屋村。華富村之所以經典,並不在於它的大廈設計,而是在於它的整體規劃。華富村是香港首個以市鎮形式出現的屋村,村內有本身的華富中心,即現在的華富(一)商場,在當時來說,屋村擁有自己的商場,可說是一個創舉。除了有街市、停車場及學校等等設施外,還有一所圖書館-薄扶林公共圖書館,是當時繼大會堂圖書館後第二個在港島區的公共圖書館。屋村大廈的設計方面,於一九七零至七一年間落成的華興樓、華生樓、華泰樓及華昌樓是香港首批落成的「雙塔式大廈」,有別了從前的「中央走廊式」及「露台相連式」大廈。在華富村,近海邊的大廈主要是較矮的大廈,而較遠離海邊的大廈是高於二十層的雙塔式大廈,此種設計佈局,是為了住戶儘量有海景可觀。不過,在落成之初,華富村的優美環境並未吸引太多市民申請,原因是該村遠離市區及交通不便,結果政府要大力宣傳該村,例如拍了一套名為「華富新村」的宣傳片在戲院播放,後來,入住華富村的居民漸漸增加。

到了七十年代中,房屋署積極尋找地方建屋以舒緩公屋輪候冊的緊張情況,在村內興建了華景樓、華翠樓及華富(二)商場,這便是所謂「華富(二)村擴建部份」了。現在的華富村,比起那套宣傳片,可說是少了一個「新」字。村內的華樂樓、華康樓及華昌樓需要用大鋼架支撐,可見該村樓宇的結構不算理想。

坪石村

一九七一年四月廿六日,當時的總督戴麟趾爵士主持坪石村的開幕典禮。在一九六五年,屋建會已宣佈會興建坪石村。在此時,該位置是兩條鄉村,分別名白屋仔及坪石。當時決定在該處興建一個廉租屋村,被視為是彩虹村的擴展計劃,皆因兩條村僅相隔一條清水灣道,而當時並無屋建會的屋村是興建於同一地區。在計劃之初,屋建會打算興建四十至五十層高的大廈,不過後來因故擱置,屋建會只打算興建廿十層左右高的大廈。另外,大廈之設計亦有所更改,本來坪石村的高層大廈亦是興建成雙塔式大廈的,但後來又改為單塔式大廈設計。

 

愛民村

如果華富村是港島區的模範屋村,那七五年落成的愛民村便是九龍區的模範屋村了。愛民村繼華富村後,第二個興建雙塔式大廈的屋村,而且,該村之整體規劃都和華富村相似,包括屋村大廈佈局,故高的雙塔式建於公主道旁,而其餘的大廈則整齊的佈置在另一邊。

愛民村亦有一個商場。該村的大新聞,莫過於一九七五年首次訪港的英女王參觀愛民村了。當年的五月五日,英女王在房屋署官員的培同下,參觀了其時新落成的愛民村,並到訪了康民樓六樓的一個單位。由此可看出,香港政府對愛民村的設計是挺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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