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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同時喜歡好多好多的人,只要一點點好感,就足以維持這種「喜歡」的感覺;只要一點點感動,那「喜歡」的感覺便會越來越濃烈。可是再感動,喜歡還是喜歡,喜歡還是不能替代愛。愛是單純地存在著的,即使那人不曾為你做過甚麼,即使他從沒使你感動過,愛還是存在的。因為愛是沒有代替品的。失去了所愛,就再找不著。找著了,但那感覺已大不相同。 喜歡是可以失去的,失去了,難過管難過,不見得會活不成。假以時日,也許會找到個更喜歡的,漸漸會便忘懷從前曾喜歡過的那一個。日後再遇上,也許連對方的名字也喊不出來。之所以會忘掉,是因為那還不夠深刻。真正重要的,是如何也忘不了的。 從前流行盲婚,只見過一兩次面便結婚的大不乏人。有位老伯,跟盲婚的妻子過了五十年平淡的生活。他們也是一對只見過兩面便已決定婚嫁的夫婦,老伯當年也自然沒想過甚麼愛與不愛,甚麼失去了她便活不成的問題,反正兩個人一起生活就是了;老一輩子的人不大流行自由戀愛,反而能終老。陪對方走過半個世紀,老伯只曉得這五十年來習慣了每天也有她在身邊,跟她一起便覺得安心自在。 習慣了每天見她在屋裡走動;每天都聽得見她跟他說話,都得聽她嘮叨;五十年來,也沒有一天覺得有啥特別,也不覺得自己在談戀愛。只是自她離去以後,老伯才感到身邊的一切景物不再相同,一切都變成回憶了。 她剛離去的時候,老伯還不時會不自覺的跟她說話,話吐出了口,屋子裡空洞洞的沒有回應,他才猛然醒起原來她已經不在了,已再不能相見了。 不能再相見了,才曉得原來失去對方是那樣痛苦的一回事;才曉得原來一生最快樂最難忘的時光便是跟對方一起的每分每秒;才曉得原來平日那樣理所當然地漂亮的景物會頓時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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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篇不是我親手作的.不過它本身好長.我把它修飾過.減少些.加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