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簡介



主要職責

消防處為市民提供緊急服務,主要職責是:

滅火: 迅速處理火警召喚,並有效地執行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

救援服務: 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陸救援服務

防火: 向市民提供有關防火措施的意見,

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執行消防安全規定

緊急救護服務: 迅速處理救護召喚,

並提供快捷、有效和先進的緊急救護服務

職 位

消防處內的職位大致可分為兩類:

救護員及救護主任 , 消防員及消防隊長

救護員及救護主任的工作簡介

救護員: 為傷者提供救護及送院前急救服務

擔任其他救護工作,包括駕駛救護車

救護主任: 管理一間救護站, 為救護員提供訓練

督導及指示救護員執行救護工作

參與部門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工作

消防員: 擔任行動組或海務組的救火及拯救工作, 執行防火任務

消防隊長: 管理一間消防局, 提供訓練給消防員

監督及指揮消防員有效地執行救火 、拯救和防火工作

參與部門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策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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