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簡介
主要職責
消防處為市民提供緊急服務,主要職責是:
滅火: 迅速處理火警召喚,並有效地執行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
救援服務: 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陸救援服務
防火: 向市民提供有關防火措施的意見,
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執行消防安全規定
緊急救護服務: 迅速處理救護召喚,
並提供快捷、有效和先進的緊急救護服務
職 位
消防處內的職位大致可分為兩類:
救護員及救護主任 , 消防員及消防隊長
救護員及救護主任的工作簡介
救護員: 為傷者提供救護及送院前急救服務
擔任其他救護工作,包括駕駛救護車
救護主任: 管理一間救護站, 為救護員提供訓練
督導及指示救護員執行救護工作
參與部門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工作
消防員: 擔任行動組或海務組的救火及拯救工作, 執行防火任務
消防隊長: 管理一間消防局, 提供訓練給消防員
監督及指揮消防員有效地執行救火 、拯救和防火工作
參與部門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策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