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隊長章(Captain)升任總隊長後,不配戴原副總隊長或隊長章。(布章/肩部) 副總隊長章(Deputy Captain)升任副總隊長後,不配戴原隊長章。(布章/右臂) 隊長章(Leader)(布章/右臂) |
初級章: 初、中、高章之設立目的為確認學校隊伍隊員的晉升資格,隊員必須考獲此專章並依據學校隊伍編 制向總監推薦見習隊員、為隊員、隊長、副總隊長及總隊長。 中級章: 籍著集中訓練隊員對步操的認識和技巧,增強整體的步操實力。考獲中級章的隊員依據學校隊伍的架構可具備晉升為隊長的資格(如隊內有隊長空缺),未考獲者,只能以暫委方式處理隊長職責(新辦隊伍),不能被正式委任為隊長及配戴階級徽章,而為期亦不可超過一學年度。 |
| 為基本資歷章之最高資格,目的是希望提高隊員在領導才能及管理技巧方面的知識,使考獲此章之隊員有足夠能力�邟U學校隊監推動隊務及帶領校內隊員執行交通安全之工作。隊員考獲此高級章後,亦必須完成總隊長訓練班課程及總隊長訓練班跟進營課程,才具有(請參考學校隊伍手冊第10頁之架構)被推薦晉升為副總隊長總隊長之資格。 |
基本步操訓練員專章: 提高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伍)資深隊員對施訓的興趣及技巧,考獲專章之訓練員將可協助警務處道路安全組訓導警官之前期基本步操訓練工作。而警務處道路安全課訓導警官負責則後期技術糾正及團隊實習工作。 救傷專章: 為提高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員的救傷技巧及護理常識,特設救傷專章,由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派出合資格的導師教授,考試合格者可憑蓋認印章証購買專章配戴於制服上。 步操皮鞋護理專章: 為提高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員對儀表及制服之重視,特設考章制度以確認投考之隊員對護理步操皮鞋能達至要求標準,考試合格者可憑印章証明購買專章配戴於制服上。 消防安全大使專章: 為提高香港交通安全隊學校隊員(青少年)的防火意識和推廣消防安全工作。通過考章制度確認隊員具備 "消防安全大使"身份並鼓勵其盡力傳遞防火意念予校友、家人、親戚及朋友等。 領袖展能專章: 使學員明白領袖的重要性及其責任。加深了解溝通及尊重別人在領袖範疇內所佔的比重及了解團隊精神之內容,合作的重要。 溜冰專章:興趣專章其中一項。其目的是鼓勵隊員參與課外活動訓練,以增加其任交通安全隊活動之趣味性。考獲証書者,可憑該証書到總會領取溜冰專章(2個)並配戴於制服上。 交通安全城助理先鋒專章: 灌輸道路安全常識予就讀中學的隊員使其認識交通安全的重要,除盡力以其所學的交通安全常識影響其家人、親戚及朋友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外,更規定隊員出席由警務處主辦的「交通安全城助理先鋒」計劃。隊員通過上述項目之訓練活動將有機會發揮其領導才能、管理及學習交通法例,正確使用道路。 |
年資章 |
服務滿一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綠帶。 服務滿二年,右衫袋上配戴二綠帶。 服務滿三年,右衫袋上配戴一黃帶。 服務滿四年,右衫袋上配戴一黃帶、一綠帶。 服務滿五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紅帶。 服務滿六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紅帶、一綠帶。 服務滿七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紅帶、二綠帶。 服務滿八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紅帶、一黃帶。 服務滿九年,右衫袋上配戴一紅帶、一黃帶,一綠帶。 服務滿十年,右衫袋上配戴二紅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