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特輯


 

內容

問責局長稱聽到市民聲音[12:35]

2003/07/02

 

 

 

部分問責局長稱,已聽到50萬上街市民的聲音。而律政司長梁愛詩說,沒收到消息會押後23條立法程序。

本港昨天爆發六四事件以來最大規模的遊行示威,反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和不滿政府施政失誤。

行政長官董建華今早分別與問責局長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對策,又約晤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和早餐派的李家祥,聽取他們的意見。曾鈺成認為,部分上街的人不充分了解23條立法內容,應多作解釋。他又形容現時的情況好似1997年回歸之前,市民對政府不信任。田北俊則認為,關注市民上街對多項問題表達不滿,假如對民意掌握不準確,將出現更大問題。

民主黨主席楊森要求政府擱置立法,直至普選行政長官。23條關注組成員、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說,政府不能再漠視市民意見。遊行主辦者之一的李卓人呼籲市民下周三立法會恢復二讀國安條例草案時,包圍立法會抗議。

董建華、政務司長曾蔭權、財政司長梁錦松今早與董建華會面之前,沒有回應記者有關七一遊行的提問。

房屋規劃及地政局長孫明揚說,數十萬市民用他們的方式表達了訊息,而訊息已很清楚,政府會正面回應。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長葉澍�i和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都說,政府已聽到市民的聲音。

另外,梁愛詩今早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說,政府一直有聽取市民意見,並納入修訂條文中。她指有很多上街的市民根本不明白立法內容,「例如有弱視人士以為日後不可批評政府,有人以為法例將抹殺港人的權利,但根本不是這回事。」

梁愛詩說,昨天的遊行反映港府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而立法工作是「完全政府的決定」,「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消息決定延遲立法」。

教育統籌局長李國章希望市民對政府要有信心。他又表示,立法是政府憲制上的責任,一定要立法。

警力不足 銅鑼灣大混亂

【 明 報 專 訊 】 50 萬 人 參 與 「 七 一 大 遊 行 」 遠 超 預 計 , 警 力 部 署 大 失 預 算 , 封 閉 作 遊 行 的 軒 尼 詩 道 西 行 線 遠 遠 超 出 負 荷 , 維 園 起 步 點 附 近 一 帶 街 道 在 遊 行 開 始 前 已 被 迫 爆 。 其 中 怡 和 街 人 潮 匯 集 點 成 了 樽 頸 位 置 , 人 潮 無 法 疏 導 , 全 區 交 通 陷 於 癱 瘓 , 加 上 警 力 明 顯 不 足 及 欠 缺 指 示 , 令 秩 序 一 度 混 亂 , 最 後 一 批 市 民 呆 等 5 小 時 才 能 起 步 , 一 度 鼓 譟 。 全 日 共 有 43 名 男 女 不 適 , 部 分 人 更 昏 倒 , 包 括 一 名 交 通 警 員 。

臉蛋反23 戴孝喻心死

【 明 報 專 訊 】 50 萬 人 以 腳 站 出 來 表 達 不 同 訴 求 , 也 用 腦 袋 設 計 出 各 式 抗 議 道 具 與 服 飾 , 除 了 寫 上 不 同 口 號 的 傳 統 紙 牌 、 海 報 與 襟 章 , 孩 子 也 成 為 「 畫 板 」 , 小 臉 蛋 上 寫 上 「 I love HK ( 我 愛 香 港 ) 」 及 「 反 23 條 」 ﹔ 男 子 漢 不 惜 醜 化 自 己 , 穿 上 黑 色 胸 圍 , 因 為 「 男 人 戴 bra ( 胸 圍 ) 核 突 , 23 條 更 核 突 」 … … 千 奇 百 怪 的 意 念 , 演 繹 不 一 樣 的 要 求 。

CNN頭條報道七一大遊行

外國傳媒關注

【 明 報 專 訊 】 香 港 「 七 一 大 遊 行 」 舉 世 矚 目 , 有 外 國 傳 媒 昨 日 整 天 緊 貼 報 道 大 遊 行 情 �G 。 「 萬 計 港 人 遊 行 」 的 新 聞 , 更 一 度 成 為 美 國 有 線 新 聞 網 絡 ( CNN ) 網 站 的 頭 條 。 報 道 指 「 七 一 遊 行 」 是 香 港 回 歸 以 來 最 大 規 模 的 一 次 , 遊 行 人 士 大 都 穿 上 黑 衣 , 並 對 《 基 本 法 》 23 條 立 法 「 感 到 既 憤 怒 , 又 憂 慮 」 。

溫訓示港官勿負港人期望

【 明 報 專 訊 】 國 務 院 總 理 溫 家 寶 昨 日 出 席 特 區 成 立 6 周 年 升 旗 儀 式 及 周 年 酒 會 , 並 與 一 眾 特 區 政 府 高 官 會 面 。 溫 總 理 訓 示 董 特 首 等 官 員 勿 辜 負 港 人 的 期 望 , 又 指 現 在 香 港 最 需 要 的 , 是 「 理 解 、 信 任 和 團 結 , 是 信 心 、 勇 氣 和 行 動 」 。

 


溫總挺港﹕凡利香港 中央都支持

【 明 報 專 訊 】 溫 家 寶 在 昨 天 的 講 話 中 稱 , 香 港 回 歸 祖 國 6 年 來 , 走 過 了 不 平 凡 的 歷 程 , 經 受 了 種 種 考 驗 。 回 歸 之 初 , 就 面 臨 金 融 危 機 的 衝 擊 , 今 年 以 來 又 遭 遇 SARS 肆 虐 的 挑 戰 。 他 說 ﹕ 「 以 董 建 華 先 生 為 首 的 特 區 政 府 團 結 廣 大 香 港 同 胞 , 沉 �� 應 對 , 共 赴 時 艱 , 保 持 了 香 港 的 穩 定 和 發 展 。 」

50萬人 反對23

【 明 報 專 訊 】 逾 50 萬 市 民 抱 持 不 同 訴 求 , 包 括 反 對 23 條 立 法 、 「 倒 董 建 華 」 、 反 對 政 府 施 政 等 , 昨 日 冒 �� 酷 熱 走 到 街 上 , 宣 示 他 們 的 不 滿 , 是 1989 年 6 月 4 日 「 大 遊 行 」 後 , 14 年 以 來 最 多 人 上 街 遊 行 的 一 天 。

頭頂烈日 口喊倒董

【 明 報 專 訊 】 超 過 50 萬 名 市 民 甘 冒 烈 日 高 溫 , 昨 日 在 回 歸 6 周 年 紀 念 日 走 上 街 頭 , 除 了 以 腳 表 明 反 對 《 基 本 法 》 23 條 立 法 外 , 不 少 人 還 不 時 高 呼 特 首 董 建 華 下 台 的 口 號 , 藉 此 宣 泄 對 特 區 政 府 6 年 來 施 政 的 不 滿 。 遊 行 人 數 是 「 八 九 民 運 」 百 萬 人 上 街 後 , 14 年 來 最 多 的 一 次 , 人 潮 要 6 個 半 小 時 後 即 晚 上 9 時 半 才 散 去 。

 


董發聲明指理解巿民訴求

【 明 報 專 訊 】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昨 晚 發 表 聲 明 , 表 示 「 十 分 關 注 」 很 多 市 民 參 與 遊 行 , 並 表 示 理 解 他 們 表 達 的 訴 求 , 不 過 他 強 調 , 「 國 家 安 全 條 例 草 案 的 制 訂 , 是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在 憲 制 上 的 責 任 , 正 如 其 他 地 區 國 民 一 樣 , 香 港 市 民 有 責 任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 。

政府遮打辦舞會 撞正七•九靜坐

【 明 報 專 訊 】 七 一 大 遊 行 主 辦 團 體 民 間 人 權 陣 線 呼 籲 市 民 於 下 周 三 ( 9 日 ) , 到 立 法 會 一 帶 靜 坐 反 對 23 條 立 法 , 惟 作 為 立 法 會 旁 邊 最 大 集 會 場 地 的 遮 打 花 園 , 由 6 月 30 日 至 本 月 11 日 期 間 12 天 , 已 被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及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租 用 來 舉 辦 名 為 「 舞 出 香 港 新 天 地 」 活 動 。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稱 , 考 慮 到 有 大 量 市 民 於 七 一 遊 行 , 他 們 會 重 新 研 究 當 日 的 活 動 安 排 , 作 出 應 變 措 施 , 確 保 參 與 活 動 者 的 安 全 。

外商領事讚港人和平上街

【 明 報 專 訊 】 自 由 黨 主 席 田 北 俊 曾 公 開 表 示 , 擔 心 太 多 人 參 加 「 七 一 遊 行 」 會 影 響 香 港 形 象 , 惟 外 國 駐 港 領 事 及 商 會 對 於 前 日 50 萬 人 上 街 沒 有 發 生 暴 力 事 件 , 反 而 對 港 人 刮 目 相 看 , 讚 揚 遊 行 人 士 表 現 克 制 、 和 平 , 以 及 感 到 「 鼓 舞 」 、 「 感 動 」 和 「 替 港 人 驕 傲 」 。 美 國 國 務 院 昨 日 更 即 時 公 開 呼 籲 港 府 , 不 應 匆 匆 就 23 條 立 法 。

民主派聯署促董擱置立法

李卓人籲「七•九」二讀日包圍立會

【 明 報 專 訊 】 面 對 逾 50 萬 人 「 上 街 」 抒 發 不 同 訴 求 , 立 法 會 內 22 名 民 主 派 議 員 昨 日 聯 署 致 函 特 首 董 建 華 , 要 求 他 立 即 擱 置 《 基 本 法 》 23 條 立 法 , 以 平 息 民 憤 。 他 們 提 出 , 政 府 應 即 時 與 社 會 人 士 對 話 , 檢 討 回 歸 6 年 來 的 缺 失 。 他 們 警 告 董 建 華 , 若 對 民 意 充 耳 不 聞 , 只 會 激 起 人 民 更 大 反 抗 , 導 致 全 港 市 民 要 求 他 下 台 。

《亞洲華爾街》﹕矛頭直指董

外國大篇幅報道 內地封口

【 明 報 專 訊 】 多 個 外 國 主 要 傳 媒 昨 日 均 以 大 篇 幅 報 道 香 港 「 七 一 遊 行 」 , 其 中 《 亞 洲 華 爾 街 日 報 》 、 《 國 際 先 驅 論 壇 報 》 、 新 加 坡 的 《 海 峽 時 報 》 及 《 聯 合 早 報 》 均 在 頭 版 當 眼 位 置 報 道 ﹔ 而 美 國 的 《 紐 約 時 報 》 及 《 華 盛 頓 郵 報 》 亦 在 網 站 就 遊 行 作 深 入 報 道 。 《 亞 洲 華 爾 街 日 報 》 及 《 華 盛 頓 郵 報 》 的 標 題 , 更 將 遊 行 矛 頭 直 指 特 首 董 建 華 。

陳水扁﹕23條立法如台灣戒嚴

【 明 報 專 訊 】 50 萬 港 人 走 上 街 頭 抗 議 港 府 23 條 立 法 , 引 起 台 灣 領 導 層 注 意 。 台 灣 總 統 陳 水 扁 昨 天 表 示 , 香 港 回 歸 中 國 只 6 年 就 完 全 變 了 , 昨 天 50 萬 港 人 走 上 街 頭 , 抗 議 港 府 將 依 《 基 本 法 》 23 條 制 定 《 國 家 安 全 條 例 》 , 一 旦 此 法 完 成 立 法 , 形 同 回 到 台 灣 早 期 的 戒 嚴 威 權 時 期 , 批 評 時 政 就 會 被 視 為 叛 國 罪 , 完 全 走 回 頭 路 。 台 灣 行 政 院 長 游 錫 �i 昨 則 指 大 遊 行 反 映 「 一 國 兩 制 」 完 全 不 可 行 。

 


7•1 遊行令我感動

【 明 報 專 訊 】 7 月 1 日 已 經 過 去 , 昨 天 是 7 月 2 日 , 今 天 是 7 月 3 日 , 但 是 仍 然 有 很 多 人 在 本 報 網 站 、 電 台 談 論 自 己 在 7 月 1 日 這 天 的 經 歷 。 雖 然 在 人 潮 中 緩 緩 蠕 動 時 , 只 能 看 見 環 圍 在 自 己 身 邊 發 生 的 小 小 故 事 , 甚 至 有 不 少 人 說 , 在 回 家 看 新 聞 時 , 才 知 道 遊 行 有 50 萬 人 參 與 。 然 而 , 他 們 在 浩 浩 蕩 蕩 遊 行 隊 伍 中 經 歷 的 小 小 故 事 , 卻 令 「 上 街 」 這 件 事 , 變 得 更 立 體 。

■ 溫 暖 的 冷 氣

人 物 ﹕ 劉 健 煌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 置 地

劉 健 煌 ﹕ 商 場 內 的 數 位 護 衛 員 主 動 把 大 門 開 啟 放 出 冷 氣 , 涼 風 吹 來 , 分 外 「 溫 暖 」 , 多 謝 他 們 的 關 懷 和 心 意 !

■ 高 度 自 律

人 物 ﹕ oh!treasure 及 港 大 同 學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 中 央 圖 書 館

oh!treasure ﹕ 我 們 由 中 央 圖 書 館 出 發 , 用 了 兩 小 時 還 未 走 出 銅 鑼 灣 , 沿 途 經 過 「 7.11 」 , 同 學 們 都 湧 去 買 飲 料 , 雖 然 有 很 多 飲 品 已 沽 清 , 但 我 們 都 自 律 地 互 相 呼 籲 不 要 買 玻 璃 樽 裝 飲 品 , 以 免 易 生 意 外 。 對 於 同 學 們 這 種 高 度 的 諒 解 和 自 律 , 我 感 到 非 常 欽 佩 。

■ 推 油 阿 姨

人 物 ﹕ 佼 佼 和 很 多 陌 生 人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 維 園

佼 佼 ﹕ 我 在 維 園 焗 到 暈 了 , 又 暈 又 嘔 , 好 像 經 歷 一 場 SARS , 但 人 情 味 卻 湧 出 來 。 有 很 多 人 幫 我 扇 風 , 還 有 一 個 阿 姨 幫 我 全 身 抹 汗 , 然 後 為 我 擦 了 全 身 藥 油 , 我 想 借 主 持 人 的 口 , 衷 心 多 謝 那 個 幫 我 全 身 推 油 的 阿 姨 , 以 及 多 謝 一 個 將 全 新 小 風 扇 送 給 我 的 哥 哥 。

■ 25 年 來 最 有 意 義 一 天

人 物 ﹕ 25 歲 的 學 生 和 幾 個 朋 友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 恆 隆 中 心

學 生 ﹕ 這 是 我 生 存 了 25 年 來 , 最 有 意 義 的 一 天 。 我 周 六 考 試 , 但 仍 然 上 街 , 目 的 是 要 對 得 住 自 己 。 我 跟 幾 個 朋 友 在 百 德 新 街 食 完 午 餐 後 出 發 , 全 餐 廳 的 人 都 是 穿 黑 衣 的 。 我 是 第 一 批 遊 行 的 人 , 在 皇 室 堡 塞 了 很 久 , 在 恆 隆 中 心 終 於 忍 不 住 , 跟 我 老 友 阿 哲 大 叫 了 3 句 , 「 過 馬 路 ﹗ 過 馬 路 ﹗ 過 馬 路 ﹗ 」 , 估 不 到 全 街 一 齊 和 應 , 不 出 3 分 鐘 , 警 方 把 關 了 近 一 小 時 的 閘 打 開 了 。

■ 重 要 任 務

人 物 ﹕ 女 孩 及 維 持 秩 序 、 大 汗 淋 漓 的 警 察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 遊 行 隊 伍 之 內

女 孩 問 ﹕ 需 要 清 水 解 喝 嗎 ﹖

警 察 ﹕ 你 們 的 任 務 更 重 要 , 你 們 留 �� ( 清 水 ) 吧 ﹗

■ 生 命 之 泉

人 物 ﹕ Donald

時 間 ﹕ 下 午 1 時 許

地 點 ﹕ 維 園 入 口

Donald ﹕ 維 園 入 口 好 迫 人 , 主 辦 單 位 派 水 給 人 , 香 港 人 原 來 不 是 那 麼 貪 心 , 拿 到 水 的 人 會 傳 給 後 面 的 人 , 又 優 先 給 老 人 家 和 小 朋 友 , 好 感 動 。

■ 7 旬 婆 婆 的 心 願

人 物 ﹕ 7 旬 鄭 婆 婆

時 間 ﹕ 下 午 1 時 至 9 時 半 , 走 畢 全 程

鄭 婆 婆 ﹕ 我 今 年 70 多 歲 了 ﹗ 由 下 午 1 時 已 在 維 園 等 候 , 但 不 敢 走 入 維 園 , 怕 被 焗 暈 , 反 而 拖 累 人 家 … … 於 是 我 只 得 在 對 面 街 的 酒 店 外 , 一 直 等 等 等 … … 到 6 點 半 才 可 起 步 , 一 直 走 到 9 點 半 才 到 達 政 府 總 部 。 我 希 望 董 先 生 聽 聽 民 意 , 我 們 這 些 小 市 民 真 的 過 得 很 苦 , 他 一 意 孤 行 , 只 聽 保 皇 黨 的 說 話 … …

( 以 上 七 一 小 故 事 摘 自 明 報 網 站 討 論 區 、 商 業 二 台 《 男 上 女 下 》 節 目 聽 眾 傳 真 、 商 業 一 台 《 風 波 裡 的 茶 杯 》 及 港 台 《 千 禧 年 代 》 節 目 烽 煙 聽 眾 )

 

 


23條或讓步

抽禁制組織條文 加公眾利益抗辯

【 明 報 專 訊 】 「 七 一 」 逾 50 萬 人 上 街 , 不 滿 政 府 的 民 怨 �} 天 ,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昨 晨 急 召 一 眾 主 要 官 員 、 立 法 會 主 要 黨 派 領 袖 開 會 , 尋 求 令 市 民 「 紓 紓 怨 氣 」 的 措 施 。 據 了 解 , 政 府 深 知 在 群 情 洶 湧 下 , 「 不 能 不 做 點 事 」 , 研 究 方 案 包 括 就 《 國 安 條 例 》 一 些 被 視 為 不 能 退 半 分 的 條 文 讓 步 , 如 抽 起 取 締 「 禁 制 組 織 」 機 制 、 加 入 以 「 公 眾 利 益 抗 辯 」 等 條 文 。

特 首 葉 太 拒 答 對 遊 行 看 法

在 遊 行 中 被 「 千 夫 所 指 」 的 董 建 華 , 昨 晨 返 回 政 府 總 部 時 以 一 句 「 早 晨 」 迴 避 記 者 所 有 提 問 ﹔ 傍 晚 他 出 席 加 拿 大 國 慶 酒 會 及 晚 上 9 時 離 開 政 府 總 部 時 , 被 追 問 「 會 否 下 台 」 及 對 七 一 遊 行 看 法 時 , 他 仍 沒 說 片 言 隻 語 。 保 安 局 長 葉 劉 淑 儀 在 出 席 一 個 酒 會 時 , 亦 沒 有 回 應 記 者 的 提 問 。

50 萬 人 上 街 高 層 「 大 跌 眼 鏡 」

最 終 有 逾 50 萬 人 以 行 動 表 達 對 政 府 不 滿 , 據 知 也 令 政 府 高 層 「 大 跌 眼 鏡 」 , 陣 腳 大 亂 , 並 指 絕 不 能 輕 視 事 件 , 因 此 董 建 華 昨 日 一 清 早 便 召 集 主 要 官 員 、 身 兼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的 自 由 黨 及 民 建 聯 主 席 田 北 俊 、 曾 鈺 成 , 及 立 法 會 「 早 餐 派 」 召 集 人 李 家 祥 會 面 , 討 論 「 七 一 大 遊 行 」 問 題 , 以 及 尋 求 拆 市 民 「 怨 氣 炸 彈 」 的 好 方 法 , 並 希 望 可 盡 快 推 出 。

意見

∼涼粉∼

 

美國代表民主???

n 年前可能係...
e
家似霸權多 d, 白人主意色彩太濃厚喇~

2003/6/28 上午 11:38:00


天氣

 

清楚23條,先講23條

其實講咁多都冇用,想去既人一定去,唔想去既講極都冇用,不過我想你地清知道23條係講咩
請上http://www.basiclaw23.gov.hk/呢個係政府講23條國家安全法既網你地睇左先之後再去
http://www.article23.org.hk/chinese/main.htm
同
http://www.againstarticle23.org/cn/index.php
睇睇佢地對23條有問題地方既睇解,就係香港有言論自由,你同我都可以係度發表意見。謝謝!!

2003/6/28 上午 11:38:00


●影

 

=.=|||

話美國仲死=.=|||
究竟打仗恐怖定立法恐怖呢?
之前成個世界反佢佢都唔理=.=|||
人地反佢打仗佢都唔理=.=||
咁佢反人地立法又邊有說服力可言啵=.=|||
而且...美國通常都係係有目的(對佢本身有利or有害)咁干預他國.......
算啦...都係唔講啦=.=|||

2003/6/28 上午 11:35:00


乜水呀

 

\ _ /

我都好反對23條立法~

2003/6/28 上午 11:35:00


∼涼粉∼

 

影

同意你講法~
可惜 23 條的確係模糊左 d

就算香港政府幾無能都唔應該起 7 月 1 月攪事... 揀第二日嘛~!
真係嫌 sars 令旅遊業仲未夠傷咩~~~
難得起回歸日會多 d 遊客, 竟然特登要遊行令旅客對香港有壞印象...
自己整柿自己經濟, 惡性循環既後果應該係政府定參加遊行班人付責呀~?

2003/6/28 上午 11:33:00


天氣

 

反23條

如果可以比一條咁唔清晰既條例立法,到時大家仲可以有言論自由咩??到時仲可以投訴香港政府咩??你地有冇去過大陸,就係因為咁,D小市民一聽到官呢個字就提心吊膽,你地都想香港係咁咩??
仲有就係呢條23條冇話點樣做先係有罪,仲可以接受中國既政府直接提出有罪動機,你可以信嗎??

 

 

妍妍^_^Sungirl

 

反對23評論文章

曉荷:第22條軍規與第23條立法
9
月24日,香港政府堅決地推出了「23條立法諮詢」,讓習慣于民主自由的香港市民在「煽動顛覆」和「煽動分裂」之前一時不知所措。這個諮詢好象沒有選擇的餘地,政府表明「23條」勢在必立,只不過是礙于民主的習慣「諮詢」市民一下罷了。
這讓我想起了美國的一篇黑色幽默小說《第二十二條軍規》,內容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一個飛行大隊駐紮在地中海的一個島上。大隊指揮官卡思卡特上校一心想當將軍,一次次任意增加部下的轟炸飛行任務,意欲用部下的生命來換取自己的升遷。食堂管理員邁洛,貌似“忠厚老實”,以伙食採購爲名,辦起了一個私人的跨國公司。用大批飛機走私,甚至還雇用敵人的飛機爲公司運輸,向敵人承包保衛橋梁等等,後來居然成爲國際知名人物。

主人公是這個飛行大隊所屬的轟炸手。他滿懷拯救正義的熱忱投入戰爭,立下戰功,被提升爲上尉。然而他在目睹了那種種虛妄、荒誕、瘋狂、殘酷的現象後,領悟到自己是受騙了。他看到同伴們一批批死去,希望活著回家。他想裝病在醫院�堳袡L餘下的戰爭歲月。根據第二十二條軍規,瘋子才能獲准免於飛行,但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同時又規定,凡能意識到危險而提出免飛申請的,屬頭腦清醒者,應繼續執行飛行任務。第二十二條軍規還規定,飛行員飛滿上級規定的次數就能回國,但必須絕對服從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國。因此上級可以不斷給飛行員增加飛行次數,而不得違抗。最後,主人公終於明白了,第二十二條軍規原來是個騙局,只能無條件服從。最後主人公選擇了逃跑作爲躲避。

在香港已經有足夠適用法律的情況下,還要針對一個不存在可能趨勢的假想問題「煽動顛覆」和「煽動分裂」定立一條嚴格的法律,而且香港政府一上來就有勢在必立的姿態和決心,堅拒先以「白皮諮詢書」調取民意的民間要求。這種急促和草率表明在這些受「問責制 保護官員背後的壓力,這些壓力並非來自市民,而是操控他們生死的中央政府。籌劃這些立法的官員也象小說中飛行大隊的官員一樣各有不可告人之目的。

所以目前香港「23條立法」的最終解釋是-----如果你不從事「煽動顛覆」和「煽動分裂」活動,23條立法不會限定你的自由,就不應該反對;但是你反對23條立法,你就是在反對國家立法,就是有從事「煽動顛覆」和「煽動分裂」的嫌疑。

22
條軍規與23條立法出奇的相似,但我們不能像小說主人公一樣逃跑,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要一起站出來反對這一條不合律的立法。

2003/6/28 下午 09:04:00


妍妍^_^Sungirl

 

反對23評論文章

王丹:港府無恥
十二月二十四日,香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進行的咨詢正式結束。結束當天,港府發言人公然宣稱對二十三條的反對意見只是少數,撒下了彌天大謊。
眾所周知,自從二十三條問題引起公眾關注之後,香港各界,以及世界各地華人的反對聲浪一直居高不下,且有愈演愈烈之勢。至十二月十四日六萬人上街,反對制定二十三條立法,民意已經十分清楚。親共團體雖然也拼湊了一個號稱有四萬人參加的支持集會,但事實上只有二萬人不到,而且有明顯的組織動員痕跡。相比之下,反對立法的大遊行原先估計只有五千人,後來加入的五萬五千人都是出於自願,主動進入遊行隊伍的。若論民意,反對的陣營不僅聲勢遠遠超過支持者,而且其誠意與代表性更強。在海外各地的華人社區,各香港社團都舉辦了反對二十三條的活動,持支持立場的寥若晨星。所有這些情況,媒體都有詳實報導,全球關心香港命運的人也都了然於心。然而港府居然罔顧事實,睜著眼睛說瞎話。

政府行為若此,已到了無恥的地步。問題是,港府為什麼如此無恥?這種無恥給我們什麼啟示?我想,港府的背後是中央政府,在並無重大叛國、顛覆罪行發生的現況下,港府如此賣力地推銷二十三條,無非是做給中央政府看。對港府來說,民意遠不如上意,因此只要上意堅持,他們就可以完全置民意於不顧。這種無恥,其實正是港人強烈質疑二十三條之處。

本來,特別行政區就國家安全立法,並無法理上的不當之處;問題在於港府的立法動機。它們到底是想立法以保護港人利益,還是為迎合中央政府,壓縮香港原有的自由法治。港府一再宣稱他們的動機是前者,但他們的所作所為卻一再暴露了他們的真實用心在於後者。今天有這麼廣泛的民意質疑二十三條,他們卻公然硬說大部分民意是支持,這裡哪還有一點自由與法治的精神?這樣的一個政府,誰敢保證他不會利用二十三條鎮壓異己,剝奪人民的自由?

港府總是抱怨市民不信任他們的好意,是無謂的擔憂,但卻不知道,正是他們自己的無恥招致了越來越多的反對,正是他們的自己的言行,進一步使反對者認識到必須激烈地抗拒二十三條立法,否則以惡政府再加上一個惡法,香港真的會徹底沉淪。



2003/6/28 下午 09:03:00


妍妍^_^Sungirl

 

反對23評論文章

張偉國: 23條可能是啟發“港獨”的溫床
在中南海當權者眼裡,台灣獨立似乎是最大的心病,被視為“大逆不道”,也被有些人看作其維繫統治的最大威脅之一,不管是鄧小平、江澤民,還是他們的御用秀才們,只要談到兩岸問題他們就會陷入僵化的極左思維之中,難以自拔──沒有任何回旋的餘地,並揚言不論誰坐在中南海的位置上,都會作同樣的選擇。這會兒中共當權者仿佛把民族主義、或所為的"民意"玩得象真的一樣。

其實這是一個並不存在的假問題,中共執政以後在承認舊政權與蘇俄的不平等條約方面,包括江澤民任內與俄羅斯簽訂的邊界協議,已經使中國喪失的領土面積難以計數,遠非台灣所能比擬,至今還沒有見到國人採取有效的方法加以制止,更不要說以此來挑戰江澤民或中共的統治;就是民間有所謂的對日索賠活動、保釣運動,當局也不是說鎮壓就鎮壓了嗎?共產黨從來就是煽動和利用"民意"的大玩家,從來就沒有遵從民意這一說。

從台灣發展的近現代歷史來看,所謂台獨有兩個大的源頭:一個直接來自共產黨,民族獨立是共產黨奉行的意識形態的題中之義,青年毛澤東曾主張過中國的各省實行獨立,以反對當時的專制統治,比如他所在的湖南就可以成立湖南共和國;早在日本統治時期,謝雪紅領導的台灣共產黨就有明確的台獨目標,紅中共在奪取全國政權之前,台灣共產黨直接策動台獨暴動,曾經是他們反對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的一個重要策略。台獨的另一個源頭是在蔣介石政府喪失大陸政權退守台灣以後,在台灣內部通過自由中國運動、黨外運動、美麗島事件等一系列事件發育起來的,在這個意義上台獨又可以講是台灣民主運動的一個代名詞,現在主張台獨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執政黨之稱為台灣民主進步黨應是一個佐證。

從台獨產生的源頭來觀察,說共產黨是"台獨"的始作俑者,並不為過,而且在二千年台灣總統大選時,中共的文攻武嚇也在客觀上幫助民進黨登上執政大位,起了相當某種“關鍵”的作用。台獨發展成中共的心頭之患,其實也是中共在自食其果。然而,專制集權的本質決定了中南海當權者無法客觀地汲取歷史教訓,自以為是、獨斷專行的決策方式,又決定了它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犯那種根本性的錯誤。眼下,它在香港強行推銷23條立法,就徹底暴露了這種專制本質和決策機制自身無法克服的弊端。

信"一國兩制"為真的香港人民,在現有體制的框架中,已經充分的表達了反對23條的立場,但是成效有限,且不足以阻擋挾北京自重的董建華當局一意孤行的步伐。日前,中共黨史權威司馬璐先生非常尖銳地指出:香港要擺脫中共的控制和影響,大膽的說,就是應該獨立。新加坡離開馬來西亞獨立,走自己的路,不是過得很好嗎?年過八十的司馬璐先生,在目前仍然健在的老一代中共黨史專家中,是首屈一指的權威,他當年在延安曾任抗大圖書館館長,與中共第一代元老有很深的淵源,並且是江澤民養父江上青的戰友;50年代以後曾經在香港有過一段生活經歷。所以他的這番言論,發人深省。當香港人民被逼到無路可走的時候,"台獨"就成為前車之鑑;莫非只有香港獨立,才能真正保障"港人治港"。

不過,我在這裡要指出的是,如果哪一天香港真的獨立了,而且這種獨立在中共或國人眼裡也是一種奇恥大辱的話,那麼董建華強行推銷23條,可能就是"港獨"的溫床;到那個時候,主張或支持23條立法的人士、組織,就難逃"港獨"禍首的歷史罪責了。莫非董建華懷有貳心,想要當未來香港獨立的“國父”不成?

2003/6/28 下午 09:03:00


妍妍^_^Sungirl

 

《基本法》第廿三條的由來

  中國與英國在1984年簽訂《聯合聲明》後,北京立即便致力創造一個恢復在港行使主權的法律框架。1985年6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了一個由59人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草委會),開始草擬的工作。草委會有36位內地成員及23位香港成員。草委會在1988年4月發表了《基本法》的第一稿,並因此而成立「《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諮委會),以收集香港社會的意見。當時草擬的條文(在第一稿中的廿二條)跟現時的廿三條有顯著的分別:

「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立法禁止任何破壞國家統一或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

  諮詢期間得到廣泛的迴響,諮委會共收到超過73,000份意見。傳媒朋友、法律界、政治評論員、立法局議員及很多諮委會成員猛烈批評條文字眼太含糊、範圍太廣,並會為香港帶來類似「反革命罪」的法律,剝奪港人的權利和自由。更重要的是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條文包含一些與普通法不一致的概念,而普通法卻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採納的法律。收到的意見包括刪除「顛覆」這個在普通法中是不存在的字眼,而在很多司法管轄區都濫用顛覆的概念,也有意見要求對條例中列明需要立法的罪行作更清晰的界定。

  這些關注點在1989年2月發表的《基本法》第二稿中只有部份得到接納。雖然在第二稿中刪除了「顛覆」這個字眼,但修訂後的廿三條仍然廣受關注。修訂後的條文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第二稿加上「自行立法」的字眼,令特區可在其認為有需要的時候才進行立法。然而,在諮委會收到的意見中,對草案訂明的罪行未有清晰的界定仍然深表憂慮。但1989年中國不幸發生了六四天安門事件,令到草委會及諮委會的工作都停頓下來。草委會的工作在數月後恢復,諮委會亦歸納了的各界意見並總結如下:

"
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行為及竊取國家機密" 並無任何定義,十分容易被濫用。誰人有權解釋上述概念?發表言論、刊物及藝術創作的自由會否被禁制?

"
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行為及竊取國家機密" 的概念過於籠統,況且,自由民主和共產專制國家對這些概念的解釋有很大差別。此條款的解釋權又在中國人大常委手中,故須對 "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行為及竊取國家機密" 的概念具體規範或沿用現行的法例。否則,此條款將大大侵犯言論和新聞自由。

  雖然收到了這些意見,鑑於北京政府在六四事件後認為需要加強對香港的控制,草委會反其道而行訂立了一份更為保守的《基本法》最後稿,將顛覆罪重新引入,更加上有關政治性組織的條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正如草擬《基本法》其他條文一樣,草委會忽視公眾對廿三條的意見的主因在於中央政府因六四事件而起的警覺,令他們的態度轉趨從嚴。香港當時大力支持北京的民主運動,香港人不單口頭上支持,而且更籌款並在六四前夕將款項及補給品運送給在北京的學生。鎮壓過後,香港社會對北京使用武力的批評,更加深了北京對香港成為所謂「顛覆基地」的恐懼。因此,廿三條的範圍擴大了,在起草階段對廿三條的批評亦被忽視。上述嚴苛條文順利獲得通過,《基本法》亦在一九九○年四月四日正式頒布。

2003/6/28 下午 08:56:00

 

妍妍^_^Sungirl

 

反對廿三 還政於民 「七一大遊行」

日期:2003年7月1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3時

地點: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政府總部


如果二十萬人上街都不足以令到政府回心轉意,
董先生,你要我們有多少人上街你才會聽呢?

2003/6/28 下午 08:54:00


妍妍^_^Sungirl

 

反對廿三 還政於民

反對廿三 還政於民

2003/6/28 下午 08:52:00


 

 

 

 

2003/6/28 下午 08:47:00


zero.chun

 

對23條的見解

我個人贊成23條既立法,因為呢一個條例係基本法上面一早已經明文規定左,而宜比起現有既法例,23條的確已經比較寬鬆,我個人相信大部份這次遊行的人,並不是反對立法,而是指政府對23條的條例咨詢方面有問題,這我相信的確是有問題的,但是我想問一下,大家在政府交出藍紙草案的時候做過那些事呢?我不是追究,而是反思,每每我們要求政府這政府那的時候,我們又做了甚麼?我想問大家有那一位真的完全反對23條呢?如果有,那你便去遊行吧,這是香港給你的自由,如果對不是反對23條的,而是不滿政府的政策或官員,而不介意被歸納入反23條,那也去遊行吧,我個人與及家人並不會出席遊行,因為我個人是支持保障國家安全的.
p.s.
天氣,你的文章有一點的錯誤,入屋調查經已修定為需要副警務署長級的警務人員才可簽發.請修改.
p.p.s.
我希望大家以持平的態度去對其他人的留言,畢竟香港是言論自由的地方,大家都有權去發表一些合法的言論(不包括毀謗及恐嚇),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對方,這�堿O小小的溫馨的一刻館,謝謝
再p.s.這純粹是個人意見,如對本人意見有疑問,可到本人留言板查詢,謝謝
最後,涼粉~好耐冇見啦,Hello~

2003/6/28 下午 08:44:00


幻菁

 

???

點解七月九係香港既死期啊??

2003/6/28 下午 08:28:00


anglekelly

 

get it?

七月一日反董反惡法大遊行
親愛的朋友:

這是一封很嚴肅的連鎖信,請認真對待!

若你不認同此標題,請不要往下看,並立即刪除此郵件!

若今天已過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請不要往下看,並立即刪除此郵件!

切記 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前刪除此郵件!

我反對廿三條立法,主要因為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不尊重我的意見,不顧輿論而自行立法,並堅持以藍紙草案進行立法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民選成份太低,投票結果不能確保大多數市民的利益,推動政策的官員的嘴臉令我感到極度不安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草案中對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定義過於含糊,極可能成為日後之政治批鬥工具,我不願意冒險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的誠信破產,我不願意跟沒有誠信的人打交道,我要求董建華下台,主要因為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經過多年管治,由人人有工做,到今天失業率高企不下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多年管治,由財政充裕,到今天財赤嚴峻.疫症連年.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多年管治,我看不到香港的明天.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多年管治,多次辱罵代表我的議員.等於污辱了我

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多年管治,讓我在大陸同胞前感到羞恥,抬不起頭來,自信全失

人活著是需要有尊嚴,誰要把她拿走,便要說:『不』

日期 : 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

地點 : 維多利亞公園

時間 : 下午三點正

目標人數: 十萬人肯定有,

有沒有五十萬人便要視乎你.

有些事情是要自己去爭回來的,不要找籍口,不要怕麻煩,再不爭取以後可能無機會

只要一個小時便足夠,到時見!

 

........仲講緊

 

 

唉!真正認識23條而為23條上街遊行既人即管去啦,不過點解要揀回歸日去抗議呢?攪今次遊行既黨派組織背後既真正動機係唔係為左反對23條立法咁單純呢?去遊行果班中產係為左要喧洩對經濟,對特區政府既不滿還是真心為反23條呢?如果依家仲係金融風暴之前既香港,人人有書讀,人人有工開,經濟穩定既話,佢地會炒樓炒股票,諗移民定係去遊行講政治呢?有人話23條立法擔心會社會分化,不過呢d未發生既事無人會知,但係23條未立法已經攪到人心惶惶,議論紛紛,依家我地算唔算係分化呢?
民主社會?只係大家夢想中既烏托邦,一小撮追求完美既人會不斷去追求,但係無飯食既話,民主又如何?有政府統治既地方邊會有真正民主?如果政制立憲由人民表決,而唔係由政府立法,一個咁既社會會唔會更加四分五裂呢?人民發表對政策既不滿等於關心社會,呢d係應該,應有既權利!
一個健全既政府需要有一個安定繁榮既社會去支持,每日香港經濟問題剩係中央委派既特區政府既問題?我地父母果輩面對既社會問題更多,但係人人用血汗辛勞建設經濟,我地先可以見到一個繁榮既香港!80年代股災點解撐得過?係佢地團結一致攪好經濟既結果!到我地呢代完全本末倒置,只係一心投機搵快錢移民,有幾多人承接上一代繼續建設呢?90年代金融風暴打散晒成個香港經濟我地需唔需要負上責任?我地不斷埋怨政府無能既同時,係咪需要檢討下自己?
每個人都希望再見到繁榮既香港,我諗每個香港人都會同意攪好香港經濟係首要既目標,香港人團結d向住呢個方向走,唔好再分化係咪更好呢?
7.1反23條大遊行既正確名稱或者改成7.1反特區政府暨反23條倒董大遊行會貼切d!
我心目中既民主好簡單,有一個民選政府已經夠喇,民主政府只係過份完美既夢想(若然人類係無慾無求就可能會實現得到)!
pls:以上只係講俾d諗住反政府,倒董既人聽!

 

 

...

 

 

董建華所領導的官無能.相信無人會反對。
23條立法是必然,但由於23條內容過於敏感及涉及的範圍很廣。如果不聽從民意而強硬立法,所影響的永遠是市民以及下一代。
事實放於眼前,一句鬧人是騙子,就被驅趕出立法會。姓葉的一句話人「無禮貌」就回避不答。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立法局。
保皇黨當道,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受束縛,再加上23條的灰色法律,更是連法律界人士也看不過眼。
難道真的要「有幾多上街示威,政府先聽市民意見。」

 

 

騎牆派!預左俾人鬧

 

 

極之抗拒基本法23條,反對23條立法!但係反對之餘又會諗上街遊行示威既目的,真係了解23條內容而上街遊行既人即管去,絕對贊成支持,若然係因為聽完民主黨對23條既喧染而上街遊行,咁真係要諗清楚會唔會做左人地既政治棋子都唔知囉!89民運時期由司徒華,李柱銘為首既民主黨,我絕對尊重支持,當時佢地係無私地為港人,國內同胞民主自由,隔左十幾年都仲記得司徒華o係馬場激動到暈低既情景,果刻眼前既司徒華就好似用身體阻擋坦克入景果個烈士一樣,感動到流眼淚,我果一代既人應該都記得當年民主黨為民運人士做左幾多實質而又有建設性既事!但係近年既民主黨?有破壞無建設,只係一班掛著民主旗號既滋事份子,好似某幾位聲大夾無準同埋長毛果班激進派更加不知所謂,擅動��眾,濫用暴力,唔係佢地係愚勇定係搏出位,鑊鑊新鮮鑊鑊甘,呢d係咪爭取民主自由所需要呢?當然只係一小撮人既愚行,但係其他民主黨成員做過d乜野?只識o係議會度高調炮轟特區傀儡政府,佢地為港人爭取過d乜?經常小事化大既目的係咪真正為港人謀褔利?又會唔會係為左提高民望,增取議局選票,增加同保皇黨抗衡既籌碼呢?部份成員傳媒俾踢爆以權謀私既臭史都費事多講,講完盞俾人鬧多幾句!當我刻意抹黑民主黨囉
呢個世界有幾多個甘地同曼德拉呢?
基本法23條係擺明破壞一國兩制既承諾架喇,但係入面唔俾社團��眾遊行示威呢條既真正目標所指係邊班人呢?大家諗下囉!
我會為一個無私既黨派,為港人盡最大既公民義務,但係要跟隨一班打著正義旗號既流民,我情願暫時做縮頭烏龜,睇清形勢好過,對23條反應最大係邊班人,係邊班人一直大加喧染擅動��眾?我就唔會做果班人既爛頭卒,唔係某d人仕既帶協,中央會唔會咁強硬23條立法呢?就算真係立左法又點?可以阻止到真正既正義之師上街遊行示威咩?大家都知89民運果班烈士係咩環境底下去天安門示威架喇,真正既正義係無野可以阻擋!
89百萬大遊行我都有份參與,此一時彼一時,依家我擺明騎牆架喇,預左會俾人吠!

 

 

美國政府都仲有良心

 

 

雖然美國o係度打伊拉克
但起碼唔會打壓人民發表意見
香港呢?

 

 

香港政府仲衰過美國政府

 

 

董建華連喬治布殊都不如

 

 

無能政府

 

 

你知唔知無能政府o係度做咩野嗎?
我擔心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返番去日佔時期咁咁亂
民建聯和自由黨話民主黨攪分化
其實佢地真係攪分化

 

 

 

 

 

23的問題~~

 

 

2.14 (隱藏叛國)

身為香港市民,自己奉守法便已足夠。倘若見他人犯法不舉報也屬違法,便是古代極度專制、不理性、及不人道的「連坐法」。葉太指「部分反對立法的人士不理性」,其「不理性」實由於不理性之立法建議!

4.15 - 4.18 (
煽動罪)

目前政府以有足夠的法例約束電影及刊物,如將有色情及暴力成份的電影及刊物定為三級。至於政治,本就可以持有不同的意見,如果香港法例�媕Y有「煽動」這麼一條罪名,無疑授予特區政府對香港言論「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無限權力。再說,翻開中國史上,那�埵雩U年的政權,那�埵酗ㄓ`的朝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撤換(或覆亡),也不過是遲早罷!正如當年某領袖要人民高呼其「萬歲」,現在不也就「睡」在棺材�媔隉H
第六章 「竊取國家機密」

有官員指「其實香港現時也有類似的法例……….」
既然已經存在保護政府機密的法例,何須再訂基本法第23條?

第八章 「調查權力」

如果香港警察好像大陸公安一樣,可以隨便入屋搜查,我寧願到大陸定居。至少,大陸政府對於我們這些「外賓」,有某程度上的優待。反而特區政府要對我們進行「家長式」的管制,試問香港怎能維持「競爭力」,吸引各式各樣的人才呢?

國家安全條例

有官員指「由於外國也有『國家安全條例』,香港也需要有。」雖然英國有「國家安全條例」,但在統治香港期間,並沒有將英國的「國家安全條例」引入香港。故此,現在中國統治香港,也不一定要在香港引入「國家安全條例」。

其實,香港地位特殊,最好保持政治中立,才能維持優秀的競爭條件。以往香港在港英政府領導下欣欣向榮,政治中立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如今,「一國兩制」也正好為香港締造了政治中立的優秀條件,為何棄而不用?香港回歸五年,香港人對祖國開始認同,也漸漸信任「一國兩制」。如果現在引入「惡法」,令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頓然失去信心,我以為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7 月1,反23

我7月1號會去遊行,你地去唔去??
其實呢次可能係香港最後一次遊行,同埋個意義好大
就係反對23條立法,因為係呢條法例係全完係未經深思熟慮而成立,
係D高官要向中國政府交代,而強行成立,完全冇為市民著想過,
試問香港同中國大陸最大分別就係我地可以發表自由言論,思想自由,仲記得6/4天安門事件嗎??
立法以後,你地以後睇既報紙,電視,電台有關政府報導會更改,冇人會再為市民出聲,政府就係最大!!中央就係最大!!
根據香港政府對基本法23條立法咨詢條例,比如:
1
, 條文規定在中國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換言之,大陸怎么做,香港就跟著做。
2
, 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与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3
, 23條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權力過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證据。
4
, 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听到的人有罪,知請不報者還有罪。
5
, 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數年,重者終生監禁。
記得SARS事件嗎??中國最初是怎樣處理的??如果香港政府一樣係咁處理會點??
我地在香港,起碼可以知道好多事實真相,可以有好多唔同意見,可以發表意見,
由年初梁錦松事件,23條立法,到近期處理SARS事件,香港政府已經係令到我地失晒信心,
官官相護,唔聽市民,議員,各界層既聲音,只係向中國政府交代,唔會向香港市民交代!!
香港政府一出已經藍紙草案,因為佢地驚出白紙草案要比人更改佢地既意見,佢地根本就唔比我地香港市民發表任何意見。
你地可能覺得去左都冇用,但係我地今次咁做係要比香港政府同全世界都知道,我地香港政府係幾咁漠視民意,我地香港市民有幾憤怒,要全世界都關注呢件事件。

七一大遊行一定要去

呼籲全key3人民參加七一大遊行

反打壓

攪分化唔係民主黨
而係民建聯和自由黨
民建聯和自由黨先至係是攪分化

基本法第23條立法

攪分化唔係民主黨
而係民建聯和自由黨
民建聯和自由黨才是攪分化

...........你呢d唔係叫哂命架!!

另一個最主原因係,人生不如意事不常八九!!
仲有....我總係覺得話人哂命果d人都係變態咁想人唔開心!!唉~~~(呢句野,得罪左好多好多人

Sign up to against Bill #23

Quote

Dear All,

Please sign to show your concern.

Sign to against the Legislation on Article 23 at: http://www.againstarticle23.org/join/index.php

Legislation on Article 23 of the Basic Law may jeopardize our freedom in speech and press. The spread of SARS evidenced how important of freedom in speech and press in a society, while you can see the difference of the two govt.(China and HK) respond to the press and public, you can't know the truth from the info from the China govt.

Don't say Article 23 will not affect you again. It can be something affecting your life.

Please action:
1. join the July 1 Protest and bring one friend with you
2. forward this email out
3. click the web and sign

Philosophia cultural centre

香港市民,7月1去運行

我7月1號會去遊行,你地去唔去呀~~~
其實呢次可能係香港最後一次遊行,同埋個意義好大
就係反對23條立法,因為係呢條法例係全完係未經深思熟慮而成立,
係D高官要向中國政府交代,而強行成立,完全冇為市民著想過,
試問香港同中國大陸最大分別就係我地可以發表自由言論,思想自由,仲記得6/4天安門事件嗎??
立法以後,你地以後睇既報紙,電視,電台有關政府報導會更改,冇人會再為市民出聲,政府就係最大!!中央就係最大!!
根據香港政府對基本法23條立法咨詢條例,比如:
1
, 條文規定在中國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換言之,大陸怎么做,香港就跟著做。
2
, 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与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3
, 23條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權力過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證据。
4
, 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听到的人有罪,知請不報者還有罪。
5
, 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數年,重者終生監禁。
記得SARS事件嗎??中國最初是怎樣處理的??如果香港政府一樣係咁處理會點??
我地在香港,起碼可以知道好多事實真相,可以有好多唔同意見,可以發表意見,
由年初梁錦松事件,23條立法,到近期處理SARS事件,香港政府已經係令到我地失晒信心,
官官相護,唔聽市民,議員,各界層既聲音,只係向中國政府交代,唔會向香港市民交代!!
香港政府一出已經藍紙草案,因為佢地驚出白紙草案要比人更改佢地既意見,佢地根本就唔比我地香港市民發表任何意見。

董建華所領導的官無能.相信無人會反對。
23條立法是必然,但由於23條內容過於敏感及涉及的範圍很廣。如果不聽從民意而強硬立法,所影響的永遠是市民以及下一代。
事實放於眼前,一句鬧人是騙子,就被驅趕出立法會。姓葉的一句話人「無禮貌」就回避不答。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立法局。
保皇黨當道,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受束縛,再加上23條的灰色法律,更是連法律界人士也看不過眼。
難道真的要「有幾多上街示威,政府先聽市民意見。」

........仲講緊

唉!真正認識23條而為23條上街遊行既人即管去啦,不過點解要揀回歸日去抗議呢?攪今次遊行既黨派組織背後既真正動機係唔係為左反對23條立法咁單純呢?去遊行果班中產係為左要喧洩對經濟,對特區政府既不滿還是真心為反23條呢?如果依家仲係金融風暴之前既香港,人人有書讀,人人有工開,經濟穩定既話,佢地會炒樓炒股票,諗移民定係去遊行講政治呢?有人話23條立法擔心會社會分化,不過呢d未發生既事無人會知,但係23條未立法已經攪到人心惶惶,議論紛紛,依家我地算唔算係分化呢?
民主社會?只係大家夢想中既烏托邦,一小撮追求完美既人會不斷去追求,但係無飯食既話,民主又如何?有政府統治既地方邊會有真正民主?如果政制立憲由人民表決,而唔係由政府立法,一個咁既社會會唔會更加四分五裂呢?人民發表對政策既不滿等於關心社會,呢d係應該,應有既權利!
一個健全既政府需要有一個安定繁榮既社會去支持,每日香港經濟問題剩係中央委派既特區政府既問題?我地父母果輩面對既社會問題更多,但係人人用血汗辛勞建設經濟,我地先可以見到一個繁榮既香港!80年代股災點解撐得過?係佢地團結一致攪好經濟既結果!到我地呢代完全本末倒置,只係一心投機搵快錢移民,有幾多人承接上一代繼續建設呢?90年代金融風暴打散晒成個香港經濟我地需唔需要負上責任?我地不斷埋怨政府無能既同時,係咪需要檢討下自己?
每個人都希望再見到繁榮既香港,我諗每個香港人都會同意攪好香港經濟係首要既目標,香港人團結d向住呢個方向走,唔好再分化係咪更好呢?
7.1反23條大遊行既正確名稱或者改成7.1反特區政府暨反23條倒董大遊行會貼切d!
我心目中既民主好簡單,有一個民選政府已經夠喇,民主政府只係過份完美既夢想(若然人類係無慾無求就可能會實現得到)!
pls:以上只係講俾d諗住反政府,倒董既人聽!

反

反政府似D......
你睇立法會會議都無計傾既,
董老伯仲發脾四連阿政務師劉女士都發脾四,
財政帥阿蟲o甘都5炒!你就知佢o地玩o野啦......
香港有財既都上大陸做生意,剩低我o地��到遊行絕食,唉......

kitazawa

各位: 你們受夠了嘛?

各位: 你們受夠了嘛? 失業(97年2.2%, 03年8.2%), 減薪, 八萬五, 胡仙案, 數碼港 (還有各式各樣的大隻講), 低價批地予長實, 人大釋法, 細價股, 短樁樓, 教育政策混亂, 偷步買車, 沙士(6/28: 累積死亡人數 298)...
董建華之惡行實在罄竹難書.
還有掃把頭的惡形惡相!

「七一大遊行」
反對23 還政於民
日期:2003年7月1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 3:00
地點:維園足球場集合
遊行至政府總部
抗議《基本法》第23條立法
請在icq, forum 及email forward, 謝

天氣

 

本人只想引用徐克導演的一段說話

導 演 徐 克 的 太 太 施 南 生 早 前 與 梅 艷 芳 、 吳 思 遠 代 表 電 影 界 與 特 首 董 建 華 會 面 , 對 特 區 政 府 放 寬 港 產 片 進 入 內 地 市 場 , 深 表 感 動 , 但 昨 日 施 南 生 與 丈 夫 徐 克 照 樣 上 街 遊 行 , 表 達 對 特 區 政 府 的 不 滿 。
施 南 生 與 徐 克 昨 日 均 穿 上 一 身 黑 衣 , 在 下 午 二 時 多 於 中 央 圖 書 館 外 加 入 法 律 界 遊 行 隊 伍 , 跟 隨 帶 頭 的 大 律 師 余 若 薇 及 湯 家 驊 等 人 。 施 南 生 說 : 「 特 區 政 府 支 持 電 影 , 亦 有 貢 獻 , 但 我 今 日 係 以 市 民 身 份 同 心 情 去 遊 行 , 理 性 咁 表 達 意 見 , 亦 想 政 府 聽 取 我 心 聲 。 」
徐 克 沒 有 疾 呼 口 號 或 高 舉 橫 額 , 只 靜 靜 地 跟 大 隊 , 他 向 記 者 說 : 「 我 今 日 有 三 個 原 因 , 第 一 , 政 府 處 理 香 港 事 務 、 如 何 提 升 香 港 、 解 決 問 題 、 回 應 意 見 處 理 手 法 好 有 問 題 , 例 如 抗 炎 同 23 條 立 法 咁 , 23 條 點 解 要 咁 倉 卒 立 法 ? 政 府 態 度 令 人 好 懷 疑 同 擔 心 。 第 二 , 我 上 街 係 要 對 下 一 代 有 個 交 代 。 第 三 , 23 條 內 好 多 條 文 好 嚴 厲 , 嚴 厲 到 香 港 市 民 係 需 要 時 間 去 理 解 , 點 解 唔 畀 多 時 間 ? 」
徐 克 表 示 自 己 一 直 與 法 律 界 接 觸 , 了 解 及 分 析 23 條 的 漏 洞 , 故 選 擇 與 法 律 界 同 行 。 徐 克 最 後 表 示 , 慶 幸 香 港 市 民 勇 於 上 街 , 他 說 : 「 遊 行 令 到 外 國 人 對 香 港 人 、 對 中 國 有 信 心 , 因 為 我 市 民 都 係 勇 於 出 街 表 達 意 見 。 」

jay123

 

討論廿三條立法。

籲市民下周三當立法會討論廿三條立法時,包圍立法會,以示抗議。

zero.chun

 

曾鈺成建議作重大讓步

行政會議成員曾鈺成(相關網站)對記者說,建議在國安法條文草案中加入把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並剔除取締組織條文。(節錄自yahoo! news)
大家覺得咁改,你地接唔接受到呢?

makibao

 

我係反廿三

唔係倒董,而家香港邊個做呀頭都死,因為一個班主任幾本事,佢都要睇校長同校董做人,香港回歸後就一早料到有呢個亂七八糟既場面,因為校長同校董本身唔掂,點會搞得好間學校,我唸你地明呢個道理?

makibao

 

反廿三其實內�堶齯謓u係反呢條法例

而係怕佢日後隨意增加多條控制香港人既法例,基本法講明香港回歸後,同大陸會係一國兩制,而家佢地慢慢侵佔及修改我地回歸前既法例,你地會唔經唔覺習慣左改變,佢地就會越黎越變本加厲,相信你地都聽過凍水煮田雞呢個理論,我地就好似田雞咁,唔經唔覺之下比人煮熟,到左十幾廿年後,你地仲可以夠膽講回歸前後無分別咩? 你可以話大不了唔好留係香港,講就易,邊個唔知良禽擇木而棲呢個道理? 有錢有本事你荒d人唔走? 而家就係大部份香港人無本事離開,但無本事唔代表要默默地接受現實,如果香港回歸前就有呢條法例,我地就無野好講,正如你入讀學校之前佢定左校規,咁你就一定要遵守,只不過,而家係中國政府慢慢侵蝕我地既權利,唔通要啞忍?

滋事份子

 

立場

我係"倒董"但對"23條"冇意見!
我唔去遊行就係唔想俾民主黨及其走狗列入埋"反23"既人仕!
不過呢度原來呢度都有走狗架?


滋事份子

 

^^WinnieBo ~~小心你既言行!

我點睇妳都唔覺得妳有資格受"23條"立法影響喎、妳係民主黨既咩?定係人反妳又反?

【【今日咁多人遊行,反"23"~】】……咪作大遊行既五十萬人全部係"反23"啦!葉劉淑儀一早將呢句打散啦!

今次遊行係唔只反廿三,而係涉及sars、負資產、失業、鄭大班事件......

所以妳當五十萬人全部係"反23"、妳就夠資格入民主黨做美國走狗啦!

 

滋事份子

 

 

支持冰果留言

 

 

我懷疑去遊行既人當中有幾多成真係知道發生咩事, 點解個個都話反對廿三條? 係咪人地話反佢又話反呢? 我覺得廿三條立法冇咩唔好, 點解唔認真諗下立法有咩好處, 點解要一窩蜂去反對呢? 如果怕立法之後影響香港既自由的話, 九七年七月一號回歸時應該預左, 而家反對有咩好處? 驚共產黨的話就唔好留響香港!

 


日落藍

 

7 . 1 有感而發

今日我有上街.壯觀既人海令人反思.令人動容,
人群中有扶老攜幼,失明傷殘,但最多既係我地同一脫既年輕人,過住俾人印象政治冷感對身邊事物不聞不問,只顧消費享樂既年輕人,今日終於為我地所愛護,所珍惜既自由而走上街頭,振臂高呼,捍衛所有.的確令人感動.欣慰.
同時,今日亦係回歸記念日,正當班狗官係度大排延席,用勞苦階層大眾既辛苦血汗稅收去嬉笑玩樂,"歡度"回歸之際,我亦深深為呢班俾人誤導,受佢地d小欣小慰物質引誘而陪佢地做馬翭戲既民眾婉惜,今日,並唔係一個值得高興既日子,我上街之時.心情其實沈重之極,因為此情此刻,不正是 6.4 的縮影嗎??同樣為自由上街,同樣為不同訢求而萬眾一心,不同的只是香港沒有振壓.沒有流血!但.不就正正是因為今日的香港有民主.有自由嗎??難道終有一日,要歷史重演在我們這遍民明之地,大家才流著眼淚.流著熱血去對抗嗎......

 

Lace

 

 

7.1 遊行!

 

 

上一次1989年 6.4遊行之後,
2003
年7月1日係我第二次上街遊行.
香港係我出生成長預期會在此終老的地方, 我喜歡這個地方, 愛惜它, 我遵守香港的法律, 珍惜和共享香港的和平與自由.
政府負責管理這地, 策劃及執行其上的政策. 政府長官及主要官員不民主不民選繼續留任, 他們一而再犯上破壞誠信的錯失而無問責監督, 對正在表達民意的民選議員態度惡劣, 對民意充耳不聞, 23條法例不理民意不顧反對聲音粗暴急進地堅持要於7月9日立定.
我支持上街遊行, 一起告訴政府市民的確不滿, 看看有多少人和我一樣. 實地觀察和親身參與使我學了不少, 感受不少.
天氣酷熱太陽十分猛烈, 我和周圍的人都汗流浹背, 等和行的時間十分難熬, 絕對不是一件湊熱鬧及嬉戲會做的事, 但幾十萬人依然平靜地禮讓地守份地前行. 還有很多扶老攜幼的, 我親眼目睹香港人為愛惜香港, 想政府改善一下而辛苦流汗. 場面令人感動.
心情後記:
1
咁曬法, 我要做番好多次美白面膜先補得番啦>__<
2
我見返好多舊同事^^重見到"大學教授"和"hiphop途人甲"
3
好累

 

 

2003/7/2 上午 01:17:00

 

 

A_Nice_Man

 

 

時事評論員 吳志森﹕上街 為了孩子的明天

 

 

親愛的女兒﹕

自你們出生以來,讓你們在廣闊的空間�媢�騁,思想毫無禁忌地奔放,無拘無束地學習、成長,自由自在地思考、創作,我每天在努力,保護你們,是我最大的責任。

爸爸盡力過,反對他們禁制書架可以放什麼書、看什麼書才不算犯法。他們總算把這荒謬的條文拿掉了,但仍有不少危險的規條擺在那�堙C

將來你們寫什麼、談什麼、讀什麼、創作什麼、主張什麼,也要小心翼翼,以避過坐牢的危機。脆弱的翅膀,墜滿了重甸甸的鉛塊,稚嫩的小腦瓜,充斥��大大小小的禁區,太沉重了,在這樣的環境下,你們還能展翅高飛嗎﹖

爸爸很沮喪,很累。爸爸太渺小,如何努力,也敵不過手握權力的人。你們問我,為什麼那位老繃緊��臉罵人的葉劉姨姨說,無論多少人上街反對,政府也不會改變﹖你們又問,為什麼得分比不及格還要低的董伯伯,整天還坐在那�堙A要人相信他﹖你們年紀還小,不懂政治的複雜險惡,我也想方設法防止成年人的醜陋世界污染你們純潔的心靈。你們的提問充滿智慧,我不懂回答,只能苦笑。

爸爸媽媽決定今天帶你們上街,不是期望政府會回心轉意,只是希望官員們會聽到10萬、20萬人的共同聲音,你們也是其中之一。將來,當你們的兒女質問﹕竟然容許政府通過這麼專制的法律,你們當時做過什麼﹖你們可以挺直腰板對他們說﹕能做的,已盡力做了,能說的,能寫的,也說了寫了,街也上過了,雖然改變不了什麼,但總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總算能對子孫有所交代。

爸爸

2003
年7月1日

 


A_Nice_Man

 

23條固然可怕 23條立法程序更加可怕 ~~

「胡仙事件」,「人大釋法事件」,「梁錦松購車事件」,「楊永強查楊永強事件」......政府嚴重破壞法治精神豈止三次???!!!!!!!!!!!

 

 

kitazawa

 

行街!

唔明D人點解要講話有D人可能係湊熱鬧既??大熱天時成三十幾度有商場冷氣唔嘆走上街同幾十萬人迫??

2003/7/1 下午 11:16:00


zero.chun

 

我講過七月九號之後先再講23

不過我要講一講,遊行人仕係大公報門外做既事係錯既,咁樣做只會另我覺得佢地接受唔到親中言論,有佢講冇人講?咁仲講乜野言論自由呀?

 

 

kitazawa

 

 

咁我想問下佢上任即講8萬5政策叫人放心買樓,到依家因信佢一句說話而買再變負資產無力再供既人咁邊��負責,佢係好既會唔會講一句名言呀?(((((我無再講即係唔存在喇))))))

2003/7/1 下午 11:13:00


☆CC☆

 

100萬人......

有幾多人係趁熱鬧,有幾多人真係明白今次遊行目的,又有幾多人只不過放假無野做出去睇下??我諗真係知道既人只不過估少數
雖然自己都係香港長大,不過都係要講一句.....香港人真係,唉....


~熊貓~

 

咁你又知董建華一定比其他人差?

哩d野大家都唔知架嘛!
既然所以事都發生左,
就只有去面對!唔好成日怨邊個做得唔好,
邊個又做得唔o岩!

 

 

~熊貓~

 

係啦~~好彩係董健華咋~~

如果俾第二個做特首,
哩個香港死得仲快呀!
做人好多時都要樂觀面對架啦!

 

DS

 

 

.

 

 

我以前個老細係社會運動老行專,佢話佢好擔心今次行動,因為用七一同八九六四比,今次個性質好唔同:六四百多萬人上街,係出於對北京學生的支持同希望中國能有民主改革,係一種正面既盼望;而今次佢估計十萬人都只係遊行人士數目既「基數」,而但係今次唔同既地方,係出來既人全部都係來宣洩,將不滿既情緒帶出來,係一種負面既情緒,同六四完全不同。而且不滿既人已經唔只係反廿三,而係涉及sars、負資產、失業、鄭大班事件......基本上已經係一個冇清晰目標既反政府行動。佢話最擔心係個行動無法令有唔同不滿既人宣洩,反而行動其間係會令參加者情緒高漲,而如果最後參加者冇「正途」發洩,就會有可能出現問題。佢估計可能係會o向遊行完結後,如果參加者o既情緒仍然無法平服,加上有人攪事,警察介入,就會出現暴動。

 

^^WinnieBo

 

比"某人"睇~~小心你既言行!

我覺得反唔反23係好個人囉~~
你支持你咪支持立法囉?
如果我唔知"23"係咩既,我唔會post呢段野上黎大板??
今日咁多人遊行,反"23"~咁你係咪逐個逐黎罵,叫佢地支持立法先?

2003/7/1 下午 10:45:00


無賴

 

....

其實明顯係有人借23條黎煽動群眾反政府,倒董!真係可以倒董又如何?之後只係另一個董建華上場姐!董建華離場真係可以改善經濟?呢d只係大眾一廂情願既諗法!

 

 

冰果

 

跟風

我懷疑去遊行既人當中有幾多成真係知道發生咩事, 點解個個都話反對廿三條? 係咪人地話反佢又話反呢? 我覺得廿三條立法冇咩唔好, 點解唔認真諗下立法有咩好處, 點解要一窩蜂去反對呢? 如果怕立法之後影響香港既自由的話, 九七年七月一號回歸時應該預左, 而家反對有咩好處? 驚共產黨的話就唔好留響香港!

2003/7/1 下午 10:20:00


~熊貓~

 

犀利喇

今日遊行超過一百萬人~~~~~~~~~~~~~~~~犀利喇~~~~~~~~哈哈哈

 

 

風之鷹

 

 

犀利喇

 

 

今日遊行超過五十萬人~~~~~~~~~~~~~~~~犀利喇~~~~~~~~哈哈哈

 

 

zero.chun

 

聯峽國

我覺得有d人(唔係全部)係完全接受唔到23條~咁點改都冇用,同佢地講幾多理由都冇用,好采你唔係^^

 

聯峽國

 

立法

沒了人心,立法自然有好多人唔接受,沒了公信力,只會有更多人唔接受;
相反,有了人心,立法自然好多人接受,但是有些人怕犯下這條例則堅決反對。

2003/7/2 下午 10:27:00


無賴

 

.....

使唔使��埋單車鍊,水喉通去包圍立法局?

2003/7/2 下午 10:26:00


zero.chun

 

聯峽國

我唔反對你既論點,而家睇唔到而家既政界有咁既量度去接受23

2003/7/2 下午 10:26:00


聯峽國

 

23

23條只須合情合理,不剝奪人權自由就行。
英、美、澳洲這些民主國家也立了。
不過當時要用數年時間。
香港現在唔係時候立的原因只不過是現時經濟不景,沒有人心,怎樣立法嗎?振興了經濟再立23條,不但可以保障國家安全,而且仲得到唔少人支持。
昨日有去的人也因這樣而支持立法,你說不是更好嗎?

2003/7/2 下午 10:24:00


zero.chun

 

河河

我想問下23條點解唔可以立?

2003/7/2 下午 10:17:00


無賴

 

*咪..。

和平抗議一定支持

2003/7/2 下午 10:17:00


*咪..。

 

請支持!!!!!!

香港人的絲帶行動

為了我們的人權和自由, 請支持以下的自發性行動!

絲帶行動:
由現在至7月9日, 按閣下的意願,
把下列顏色的絲帶綁在身上/背包/手提袋, 以行動代替聲音.

黃色: 反對國安法23條立法
紅色: 對香港政府過去6年的施政, 表示憤怒/不滿
藍色: 支持董建華下台

(
公平一點...綠色: 挺董,支持現任局長, 支持23條立法)

(
請轉寄發至你所認識的香港人, 使更多人知道此行動.
我希望在街上能見到大家的聲音.)

2003/7/2 下午 10:16:00


無賴

 

....

唉∼政府肯讓步最多只係短時間內平息民憤,今次群眾勝利會唔會帶黎後遺症未可料!

2003/7/2 下午 10:14:00


河河

 

總之.....

廿三條唔可以立法!!就算改左都唔會改得完善!!
何況懵生根本唔聽市民o既心聲!!
一味o係度拖字訣!!

七月九號如果要再上街~~~邊個去?!!

2003/7/2 下午 10:12:00

 

聯峽國

 

 

只希望

 

 

政府先振興經濟,得到天下人心後再立法也未遲。
人地國家要用10年時間,香港怎可能用半年時間完成立23條。
香港真係勁。

 

A_Nice_Man

 

7月9日,你站在立法會外,聽到通過23條,你會點做 ?

我 們 曾 經 挺 身 而 出 ,
我 們 曾 經 堅 決 反 對 。
我 們 不 是 旁 觀 者 ,
我 們 成 了 歷 史 的 一 部 份。

2003/7/2 下午 10:36:00


zero.chun

 

聯峽國

如果全部官員同政客都好似你咁諗`當然好啦,只係當金政界唔係保皇就係((反對))黨,我見唔到有幾多個真真正正議事論事囉,所以政府係確保票源既情況下急急腳想過左23條囉(唉破左介講23添),因為明年政府睇唔到夠票呀

 

天氣

 

 

希望

 

 

國家安全法一定要立,但希望比多d時間去考慮下,比多d有意見既議員發表提問,正確解釋回答好佢地既問題,唔係問東答西,又話人冇禮貌咁過骨,香港其實好好,我地可以睇到佢地係立法會既事,希望政府可以好正面回答問題,解釋清楚,令我地對立法由反對轉向讚成,如果政府肯做肯交代清楚,我諗對大家都好,會好快咁令國家安全法和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