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up! Email  轉寄郵件嚇到你 小額訴訟告死他  


轉寄郵件嚇到你 小額訴訟告死他
記者王大中/台北報導
 
不知是否有被網路上轉寄的恐怖圖檔嚇壞的經驗?如果網友因為收到恐怖檔案,導致精神、健康的損害,可採取「小額訴訟」的方式,請求十萬元以下的賠償。只要將E-mail
列印出來,並附上醫院收據等證明,不用請律師、也不用寫狀子,開庭一次就可結案,「正義不再遲來」。

近日網路上再度興起轉寄嚇人檔案的風潮,一封請人「注視藍色部分三十到四十秒,自然會看到」的信件,嚇壞了不少膽小的網友。檔案是一張破舊古宅的圖片,但是每個40秒左右,就會有女鬼圖樣快速竄出,專心注視的網友很容易嚇一跳。
 
由於過去曾經傳出女學生因看到轉寄而來的女鬼圖後,導致過度驚嚇緊急送醫的新聞,因此各大媒體的報導上,也曾搬出許多對於這種惡作劇信件的法律問題,勸導網友勿轉寄,但畢竟訴訟程序況日費時,因此多數人並不會打官司表達抗議,使得法律威嚇力量大減。

事實上,部分法律行動並不需要耗費太多時間與勞力,就可獲得適當的賠償。法界人建議,若是網友真的因轉寄郵件受害,可採取「小額訴訟」的方式,不需寫狀子、更不必請律師,堪稱是爭取賠償的最快方法。

律師簡榮宗表示,依民法侵權行為責任的規定,製作及轉寄此種郵件的人,如果導致收信者精神、健康之損害,例如受驚嚇而情緒失控,要負賠償責任。他說,這類案件由於在刑事方面較難舉證,因此不妨透過民事方面請求。

簡榮宗表示,目前各地方法院都有「小額訴訟」制度,請求賠償金額在十萬元以下者,只要把該封E-mail印出來,並附上醫院收據等證明,直接到地方法院填表格,不用請律
師、也不用寫狀子,開庭一次就可結案,受害者可快速獲得民事賠償。

單純轉寄郵件的行為,可能付出的代價卻是十萬以下的賠償,對於喜好轉寄的網友來說,不可不慎。簡榮宗認為,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要避免這種郵件繼續流傳,也要避免網友白白付出無謂的賠償,應該多選擇「刪除鍵」,而非「轉寄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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