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推介

引言
書是我最好的朋友,在乘車時,在深宵時,在苦悶時,在困倦時...
無時無刻,伴隨我不是她跟他,原來只有它。

打開書靡,一頁頁微黃, 散發著油墨的芳香。
此刻人與書的交流開始,一個個的方塊字,一段段的文章,在腦海中化成影像與你歷盡世間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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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評

 5.《孫逸仙倫敦蒙難真相》
 4.《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3.《大清留美幼童記》
 2.《麵包樹上的女人》
 1.《雍正皇朝之大義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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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孫逸仙倫敦蒙難真相》

作者:黃宇和

出版社:聯經

2004.09.04

封面: 孫逸仙倫敦蒙難真相
讀歷史其中一個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夠荒謬、夠「騎呢」,有時比時下的八卦週刊更富娛樂性、更精彩。 就如今次所講的"國父倫敦蒙難記"。

話說於 1895 年,咱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廣州起義失敗,敗走日本,最後輾轉到了美國,再在 1896 年下旬到了英國倫敦。 國父到倫敦,本有意在此逗留一段長時間,所以就在抵步第二日就在倫敦租樓作長期居住,兼每天前住探望他在香港讀書時的老師康德黎(Cantlies, James)。 在 1896 年10月11日,孫先生卻突然在倫敦街頭失蹤了! 本來這件事沒有引起人的注意,包括康德黎在內。 但幾天後的一個下午有一神秘人投信致康德黎家,是孫的親筆信,說他被擄在大清國的大使館中,大清國想把他偷運回國,清算他在廣州起義的叛逆之罪!

康德黎收信後大驚,為了營救孫先生,他四方奔走,到過蘇格蘭警方、私家偵探、報館、甚至清國使館,但結果也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沒有相信他。 之後,從使館再傳出孫先生的信函,康德黎鍥而不捨的繼續走訪倫敦各有關部門,終於挑起倫敦報界的關注,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標題:「綁架」「身陷倫敦」「中國公使綁架事件」「清使的非常行動」等等出現在報紙上,在媒體的炒作下,孫先生竟一夜成名,成為一宗轟動國際的綁架案的主角。

十二日後,1896年10月23日,在英國內政部的介入與國際壓力下,孫先生終於被釋放,從容不迫的從使館(的後門)走出來。 其後,孫先生把自己被擄囚的經歷用英文寫成《倫敦蒙難記》,加上在上海、香港、日本同盟會的會員推波助瀾,塑造了孫中山的抗清英雄的形象,令他本來由一敗走他鄉的革命失敗者,一躍成為革命的精神領導。 倫敦蒙難記成為他命運中一大轉折,否極泰來。

這就是故事之大概。 問題在於在連串支持者的「造神運動」下,孫先生也知道倫敦被擄記將是他的翻身作,清國使館也想極力淡化事件,所以在描述該事件時,三方也不免加鹽加醋,加上自己的「創意」,各取所需的各自表述一番。 因此,這蒙難記就留下很多未解之謎,迷惑了很多後來欲求真相的學者與讀者。

就舉最簡單的一事,這非法禁錮事件的關鍵,究竟孫中山先生是如何進入清國使館? 他被釋後曾對記者說,他是當街被使館中人,一左一右強行「夾入」使館。 但吊詭是事隔多年後,他又對身邊的人說,他在倫敦時每天也喬裝他人,深入虎穴的到使館內宣傳他的革命大計!是他自己走入使館給人抓住啊! 這又和清使在禁錮事件事敗後,不停的向倫敦政府和傳媒辯稱「孫逸仙是自投清國使館!」的理由同出一 轍。

書中也提到當時的倫敦清國使館內的情況。 當年的駐英大使,到達英國後不久就抱恙,終日要臥床休息,所以在任毫無建樹,加上回華在即,眼見朝廷重犯整日在倫敦街頭遊來遊去,他是絕對有誘因去捉孫先生回中國去邀功。

有趣是當時的清國使館請了一位英國人,他就是馬格里爵士(Sir Halliday Macartney),他是代表清國的二等參贊,是使館中的二號人物。 在使館被記者、警方與英國內政部圍攻期間,他就是唯一向外為清廷解釋,開導的人。 他當然知道清使館這回大膽行動是有違國際法,事件一旦敗露,清廷一定會被受國際譴責;另一方面自己又有非常重的家庭負擔,他有八個兒女,清廷這份厚祿實在放棄不得。 結果成了「夾心人」,既要配合大使的荒唐舉動,又要想辦法將事故的影響降到最底,甚至想過在偷運孫中山回國的途中把他救出來。 「好仔兩頭瞞」,他想當一個緩衝的角色,但在一個接一個的謊話下,最終只有窘迫加尷尬,不知該如何作收場。

作者黃宇和是寫近代中英關係的專家,為了揭開"倫敦蒙難"的真相,作者親訪英倫,搜集了很多鮮為人知的史料,如一份私家偵探的記錄。 原來早在孫先生從美國乘船到英國,他一踏足英國的一刻,清廷已經派了一位私家偵探貼身跟蹤孫先生的一舉一動,匯報大使館! 有趣是該份記錄時常也在星期日早上失去跟蹤目標,寫著「倫敦大霧,目標不見影蹤」,幾次作者翻查當日的英國報紙,天氣報告一欄說「倫敦天氣晴朗」,於是推測是偵探星期日遲了出動,才讓孫先生溜掉。 清廷又是冤大頭。

看著書,跟著作者在對照不同的史料,一步一步的把"倫敦蒙難"的真相推演出來,好像在看偵探小說一樣的吸引。 看完書後,除了了解"蒙難記",更何以看到當年倫敦報業的發達,記者徑走四出的找資料做訪問,英國政府的高度分工,各部門的權責分明,圍繞孫先生的造神運動,及孫先生在倫敦居住九個多月對他的影響。

最後一提,我認為書最有趣是有關馬格里的「好仔兩頭瞞」,我為他的窘感到無奈。 另,孫先生在囚期間曾幾度傳書出來,就是透過一個在清使館的英國僕人,第一次孫先生求他,他不肯首,後來孫先生用二十英磅賄賂他,才有第一次的傳信。 孫先生知道傳信成功後興奮無比,二話不說就對門童說「你再給我傳信,我出去後給你二千磅!」,是何等豪氣,他「孫大砲」的性格可見一斑。 但出來後,他為了籌這二千磅「賄款」可就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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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作者:Jules Verne

出版社:Penguin Classics

2004.06.19

《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的作者是法國人 Jules Verne,他是十九世紀末的科幻作家,也拍過電影的作品有《地心探險記 Journey to the Centre of the Earth (1869)》、《海底二萬里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 the Sea (1869)》,《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最初是在報紙連載,後於1873年結集出版,《80》一書無疑是他的作品中最受歡迎,流傳最廣。

書的故事很簡單,只有主線一條,主角三位,加花瓶女角一位。 故事的主人翁是Phileas Fogg,一位木納,講信用,每事要求計劃、準繩的英國紳士。 他的僕人叫Jean Passeportout,是一位法國人,先前他做過馬戲團,消防員...... 體健身強,唯有做事有點衝動,他來英國是因為想跟隨一位英國紳士,過點平淡安逸生活,於是當了Mr. Fogg 的管家。

有一天 Phileas Fogg 如常上他的高尚會所 The Reform Club 和其他紳士、商人 、銀行家下下棋,及月旦政經大事。 一份報紙引述連接土耳其與印度及橫通美州大陸的鐵路灌貫通,列出一個行程表,說理論上現在只需八十日就可環遊世界。 The Reform Club 中的人對這報導十分感興趣,一些說報紙在胡扯,但 Phileas Fogg 卻十分贊同。 於是其中一個人便提出,既然如此 Mr. Fogg 你說可以,何不親身走一回証明它是可行? 最多旅費我付又如何。 Phileas Fogg 聽後,說了一句,好! 我願意親身証明八十日環遊世界是可行,兼加上二萬英鎊和這位先生作賭注!

於是 Phileas Fogg 與 Jean Passeportout 就踏上八十日環遊世界的征途。

就在他倆離開的同一日早上,Bank of England 被賊人行劫,被人掠走二萬英鎊。 蘇格蘭場警方下令全力緝凶,在其中一幅的併圖裡有人認出疑匪竟像 Phileas Fogg,於是蘇格蘭場便派出駐埃及的偵探 Fix 跟蹤及留意他倆,一有機會便把他們逮捕。 所謂的機會便是 Fogg Passeportout 二人身在大英帝國的土地上及 Fix 手上有蘇格蘭場發出的拘捕令。

Fix 的出現令故事加入新元素,Fogg Passeportout 二人無時無刻也在趕路;但每逢身在帝國土地時,Fix 總是千方百計阻撓他們的去路,等他的蘇格蘭場拘捕令,親手逮捕他們。

其後主僕二人離開了旅程中最後一個英國屬土,香港,但 Fix 卻並未放棄,轉為幫助他們快些回到英國。 結果就在他們於旅程第七十九日,首次再踏足英國本土時,Fix 就將 Mr. Fogg 拘捕。 故事就在一張一弛,追逐時間中展開。

故事有什麼看頭? 故事好看的地方就是讓你認識到可謂 "Honourable Gentleman",故事裡是沒有歹角,除了要把 Mrs. Aouda 火燒的一伙人,書中的人都是 "fight for honourable" 的,包括偵探 Fix 。 講法律、重信任、跟秩序、有禮貌、有尊重、光明正大,綜合這些書中有一個term 叫 "Englishman",書中的人也以"Be an Englishman" 為目標,以維持著這種風骨而自傲。

當然 "Be an Englishman" 背後是一個如日方中的大英帝國,日不落國的光華也可以故事中看到。 如偵探 Fix 朝思暮想的蘇格蘭場拘捕令,就一直沿著亞洲的海岸線,一個個殖民地轉出去,印度到新加坡到香港,無處不是(英)皇土。

政治上就如上述,那經濟上又如何? 由倫敦出發 Mr. Fogg 就只帶著一個袋,裝滿英鎊。 Passeportout 在故事裡其中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沿途幫 Mr. Fogg 買東買西,如底衫褲之類,但從來沒有聽過他要對兌當地貨幣,一張張花差差的英鎊,就如今天的 American Express ,一咭旁身,世界通行。

試看看書中的 Englishman 是如何自傲吧。 如在 Chapter 5 中,在 The Reform Club 支持 Mr. Fogg 的人說:
"If the thing is feasible, the first to do it ought to be an Englishman."

形容 Mrs. Aouda:
She had received a thoroughly English education in that city, and, from her manners and intelligence, would be thought an European.

在美國,Passeportout 被印第安人虜走:
"I will come back to America to find him," said Phileas Fogg calmly. "It would not be right for an Englishman to permit himself to be treated in that way, without retaliating."

故事發生橫跨歐亞美洲,作者在當中加插了很多妙筆,很有趣。 如在美國的火車上,Passeportout 巧遇一個"摩門教"(Mormon)的教徒,傳了他一課摩門教。 誰不知 Passeportout 也如今天的人一樣只關心一件事,就是摩門教徒是否可以娶多個老婆? 摩門教徒的答案也妙,他說只有一個。 Passeportout 追問為何? 他答,一個也夠煩了!

再說,從書中也可看到十九世紀工業革命成功後,資本主義社會是如何在世界各處開天闢地。 那時代的人開始熱衷追求速度、科技,與時間要爭分奪秒,Mr. Fogg 每到一處也有新接的鐵路,新款客輪行走更快更直接的航道。 美國城鎮的新創建,一切看來也是朝氣勃勃。 人與科技主宰世界運行的概念很明顯,對照今天每事也要談環保說永續發展,上世紀的人們肆意科技帶來的方便與快意,是我們這代想不到的一種快樂。

最後談談書的版本,我看的是「企鵝」版。 我要如「警訊」般告訴諸君,「企鵝」新印了一個用電影海報作封面的版本,無論如何千萬不要買新版,因為它缺少了一個精采的"作者簡介"與一篇精闢的"INTRODUCTION"。 加上電影改得很爛很爛,為了尊重作者 Jules Verne ,我們更應杯葛新版!

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好書
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爛貨

你也可以選擇看網上版, 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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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大清留美幼童記》

作者:錢鋼,胡勁草

出版社: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大清留美幼童記

2004.03.14

看歷史書其中一項趣味是想像,「假如它變成這樣發生,結果如會如何?」。 讀《大清留美幼童記》,就給我一個很好的想像空間。

我們對晚清的印象是落伍、腐朽、逢戰必敗...... 一大堆負面詞語就像清裝中拖著一條長長的辮子,剪不斷理還亂,糾纏不清。 同需鎖國多年的日本卻維新成功,至今仍是世界強國。 為什麼? 大家有相同的文化、經濟背景,為什麼一個就成功了,另一個就在改革的路上跌跌盪盪? 這是一個有關價值觀取態的問題。 要選擇「全盤西化」,還是自欺欺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這是一個重要的取捨。 當時中國全方位也面對西學的挑戰,派員出外留學便是其中一條必需走的改革之路,《大清留美幼童記》就是談站在這條起跑線上我們的大清國是如何曾經努力過,及(最重要的)參與留學的主人翁,清國幼童學子,他們在異鄉故事及為實踐中國富強的「中國夢」所付出過的努力。

看這本的最大原因是之前看過歷史博物館的<學海無涯 近代中國留學生展>,這書充分補充了展覽中有關清代留學生的部份。 書是用半故事半報告文學的手法而寫,文字淺白流暢,加上豐富的圖片和資料,讀者很容易便可以投入每個"幼童"的故事中。 試想想在近一百五十年前,一大群七八歲的小鬼,離鄉別井,到一個文化完全陌生的美國生活、學習,人生最重要的青春歲月就脫離了中國當年的昏昏攘攘,在自由的國度中成長。 他們都不負清廷所望,出國的大都成了劍橋、耶魯的畢業生! 更厲害的是他們是全全完全的溶入美國社會,和美國的寄養家庭、成居住的城鎮、同窗好友成為畢生的朋友,雖相隔一個太平洋書信問候仍然不絕。

當然這只是他們留學故事中的CHAPTER ONE,也是最甜美的一 PART。 隨後留學計劃在中國的守舊派的不停攻擊下停辦,留學美國的被全數召回中國,他們在混濁的中國官場被壓抑,雖身懷救國之學,卻不為重用。 但! 在被壓制的環境中,他們仍為中國仍付出最大的努力,不論在國防、外交、教育、政治......

書中有關清廷昏庸的部份當然看得人牙癢癢,但看到幼童每一個自強不息的勵志故事,足以為他們那一代的中國人而感自豪。 對! 是「那一代」。

延伸閱讀: 《明治維新》呂理州、《小說甲午戰爭》陳舜臣、《晚清七十年》唐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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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麵包樹上的女人》

作者:張小嫻

出版社:皇冠出版社(香港)有限公司

台灣版的封面

2004.02.29

看張小嫻是因為陶傑。 在陶傑的《風流花相》中有一篇編輯引言 ,其中一段為:

......竊以為,上世紀九十年代以降,在雜文專欄芸芸高手中,最拔尖最出色最有才情的非張小嫻和陶傑莫屬。 張小嫻的文字極富女人味......,二人又都很獨特很現代很香港。
陶和張二人被如此頌讚,也許尚有原因,就是他倆同屬"皇冠出版者"旗下。

在向朋友借閱之前我曾問她,這本書如何? 她說內容忘記了,書是易看,不消一個晚上就可看完,所以她已把《麵包樹》系列看了數遍,很抵睇云云。 答案真的有些奇怪。 再問下去,她說張的小說有時也可以捉到女性的思路與感覺,所以愛讀她的書。 原來如此。

《麵包樹上的女人》是一個三個女子成長的故事,由中學的排球隊開始,到畢業二十五六歲,分享與經歷年青的每個階段。 在這裡也很難說出這本書的內容大慨,愛情小說談的都是一些感覺,touching 往往是在一字一語一個標點間,所以談這本書可以從段落出發,就用point form 說說我的 interesting findings吧:

  • 小說的結構聰明的地方是隱藏了各主角的家庭,各人彷如野孩子。 讀書時喜歡拍拖的就可以拍個天昏地暗,日夜癲倒,有家不歸;畢業後喜歡的就可以同居,吵翻了又可以立即收拾細軟回娘家去也。 當然有ex-ordinary life 才可成就"偉大"的愛情故事,非一般放工回家,阿媽煲湯一定要飲的人可理解。
  • 十七八歲的女生對男性來說永遠也有一種誘惑。 看到老文康(花甲阿伯)搭上光蕙(中學排球隊隊長)的一段,在其他人眼中只是一個阿伯在找"著數";女角卻說這是一段沒有明天的真愛情,所以能為它犧牲、奉獻,讀到她從容就義般的走進老文康的酒店房間的一段時,真是想揪這條老淫蟲來痛宰。
  • 和《三個A級的女人》一樣,這本書也出現一個才子的角色,林文方,他是書中的男主角。 寫得一手好字好文章的才子,兩本書中的才子只們都把女角折騰得要命。 也許這就是張小嫻的才子情意結。
  • 女性眼中的理想男朋友是要事業有成,書中主角的男伴是醫生、商人、填詞人、大明星,其中一個女角說,她有一個追求者,本來很合適,放棄他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他住屯門! 她可不願意和他住在屯門,「他」只少也要住在跑馬地!
  • 女主角們都是事業有成,廿四五歲一個便是唱片公司區域經理,一個剛剛完成一單千多萬的買賣,一個已買樓搬進跑馬地,她為了一個有露台的單位,多付十多萬,這又何況? 怪不得人家說「香港女仔,皇帝女唔憂嫁」了。
  • 主角程韻給我的印象是很愛哭,很肆意,當大少姐嬲了,東西是可以亂摔亂掉,但,你也是要靜靜的守在一旁跟著安慰我。
  • 故事有一個設計,每一年的除夕倒數女主角程韻總會和她的男友在起,他可能是林文方,在海灘上聽著他唱出一首為她而寫的新詞;他也可能是與徐起飛,在蘭桂枋的人群中錯過跟著再遇上。 徘徊於林文方與徐起飛之間,她最後選擇了兩者都放棄,徐起飛是愛她,但他給不了她那種愛得天地動容的感動;她是愛林文方,但她怕這種愛得死去活來的揪心。
  • 一九九二年,她與徐起飛分手。 一九九二年除夕,林文方來電說想見她。 他倆在相擁中渡過一九九二年。 全書完。

一九九三年元旦,蘭桂枋發生人潮踐踏的慘劇。 若程韻跟了徐起飛,也許便沒有往下《麵包樹出走了》與《麵包樹流浪記》。

延伸閱讀: 本網日誌 21-02-04,何謂麵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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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雍正皇朝之大義覺迷》

作者:史景遷

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3.01.23

中國歷史的迷人之處,在我而言,是它那份荒誕與不羈,尤其清朝,它的歷史就把這份荒誕感發揮得淋灕盡致。

書名中的「大義覺迷」其實是雍正年間的官方刊物,其發行遍佈全國,是當年每省每縣每位貢生都需要閱讀的指定書籍。 史景遷這本【雍正皇朝之大義覺迷】就是記錄這書出版的前因,經過及後果。

事源雍正年間有人投書「川陝總督」岳鐘琪,信中說岳乃宋武穆王岳飛之後,好應秉乘祖先志向以驅逐胡虜、還我漢人河山為己任;更說現今雍正皇帝弒兄屠弟、謀父迫母、酗酒成性、縱情淫色,更例舉各地發生的天災異像,引証雍正所代表的滿清皇朝已是人神共憤,岳鐘琪乃名將之後是時候舉兵逐之云云。 岳收到此逆書後連夜上奏雍正,先是奏明如何處理逆書及審訊投書人的過程與所得;但最重要還是表明心跡,忠誠一片絕無異心。

雍正收到奏摺後隨即下令各心腹大員前往各地調查。 從投書人作起點一步步追查出幕後逆書的作者—曾靜。

自古已來謀反、叛逆、對聖上不敬都是死罪。 對付方法只有兩個,一是殺— 誅殺謀反者;二也是殺— 誅殺謀反者一家老少,誅其九族也。

出奇地這次我們的雍正皇帝對這位煽動他部下叛變、出言中傷他的曾靜卻來個冷處理反高潮。 他想到既然民間有這麼多對他的謠言、傳聞,這不是殺一兩個人可解決,何不用這次機會來次大自白、大澄清呢? 於是曾靜不單免死,更可以與雍正來個合著,寫出一本「大義覺迷」來。

這書是以一間一答的形式,曾靜提出對雍正的傳聞,雍正曉以大義道出箇中道理說明事實;即和書名一樣,雍正用「大義」令這逆賊曾靜「覺迷」。 書中獨及的凊官秘聞有雍正是否弒父奪位、竄改康熙遺旨傳位「十四子」改為傳位「于四子」等等…… 當然雍正對此一一否認,強調自己是大行正統,天命所歸。 成書後曾靜被遣回家鄉軟禁家中,在雍正掌政期間雖自由受損但卻衣食無憂,安享晚年。

「大義覺迷」出版後,雍正以為流言即可此,愚民即可被宣導,但書中揭露滿凊皇室權力鬥爭,及曾靜謀反叛逆之言論卻看得天下學子無不咄咄稱奇,目定口呆,更為讀書人所私下譏諷。

因此乾隆即,為求補救便將大義覺迷列為禁書,下令全國禁燬,只有少量私藏於民間。

至於【雍正皇朝之大義覺迷】的作者史景遷也是特別,他是美國耶魯大學教授,為一洋人也,名叫JONATHA D. SPENCE。 他下筆很少主觀語句,他把曾靜案的發展一件件的鋪排出來,從雍正的上喻,往來密旨申中分析出雍正的思路,行為動機。 清楚交代出凊代的皇室命令是如何一級一級的下達至地方,政府行政分工是如何等等…… 這種寫作手法如同帶讀者看案件重演一樣,實在有趣。

由一件謀反案發展至此可謂耐人尋味。 試想就算曾靜案發生於現今香港,跟據基本法二十三條,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煸動叛亂都是犯法,更枉謂二百多年前的專政皇朝? 曾靜不但不死,更能與雍正合著而暴名於天下,真令人匪夷所思,擲卷而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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