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建校二十週年校慶>>專題攝影比賽
目的:慶祝澳門大學建校二十週年,以攝影藝術的形式展示澳門大學經過二十年的努力耕耘所獲取的成就,並使
之成為歷史的見證。
參加辦法:
內容:凡以現在澳門大學的景色、設施、教學、學術研究、教職員、學生或校友活動等為題材之作品均可參加。
參賽資格:所有職業或業餘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
組別:不分組別,黑白及彩色均可。
規格:作品大小為20cmx25cm(8吋x10吋)必須用黑咭(10吋x12吋)裱。
作品轍量:每位參賽者作品不限。
作品識別:參賽者須於作品背面寫上編號、作品題名、作者姓名、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並須填交比賽參加表格。
截件日期: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
收件地點:澳門大學學生事務處(澳門大學行政樓A106室)
澳門攝影學會(澳門賈伯槳提督街36號地下"C"座)
公主攝影器材行(澳門殷皇子大馬路55-59號)
愛雪攝影公司(澳門清平直街5-11號)
時代攝影器材公司(澳門仁安里8號)
銀輝攝影器材行(水坑尾街351號)(台山巴波山大馬路364號)(三姿燈圓形地1E)
今日攝影沖印(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南慧閣)
東方紅攝影彩色沖印(祐漢新村第一街47號)(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多寶花園鼎寶閣35號)
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有關人士擔任。
結果公佈:得獎者將獲得專函通知。
獎項: 冠軍一名:獎杯乙座及獎金澳門幣伍千元正
亞軍一名:獎杯乙座及獎金澳門幣�滮d元正
季軍一名:獎杯乙座及獎金澳門幣貳千元正
優異獎二十名:各獎獎牌乙座,獎金伍佰元正
優秀學生攝影獎:為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本次比賽,特設此獎,最多可獎三名。得獎者可獲獎杯乙座及獎
金澳門幣壹千元正
附則: L 為鼓勵參賽者起見,冠、亞、季軍不得有相同作者;優異獎同一作者最多可獲兩個;
2.優秀學生攝影獎參賽者必須為全日制學生。
3參加作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之決定
4.參加作品如末符章程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獲獎或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以作者名義作出版用途而不需給予報酬。
6.所有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珍藏,作者並有責任借出底片用作放大展出。
7.主辦單位享有於任何情況、時間及方式下使用參賽作品之權利。
查詢: 澳門大學學生事務處,電話:3974822,傳真3974820,電子郵箱:sosc@umac.mo
*章程如末盡善之處,主辦單位有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