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保安同樂日

「新一代 齊守法」

攝影比賽 海報設計比賽 繪畫比賽

「新一代 齊守法」攝影比賽 章程

一、目的
向年青新一代宣傳及教育遵守法律,珍惜前途,切勿受誘惑而作出違法的行為。

二、內容

在澳門拍攝符合比賽主題的照片。

三、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為澳門居民。

四、規格

彩色或黑白照片,尺寸為 8 X 10 吋或8R,並用 10 X 12 吋黑卡紙裝裱,涉及徽號之作品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之徽號。

五、作品數量及攝影日期

數量不限。

六、作品識別

作品背面須寫上參賽者姓名及作品題目,連同參賽表格用封套封好。

七、收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作品須於2002年9月18日(星期三)前,在辦公時間內交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亦可交到澳門攝影學會或澳門沙龍影藝會。

八、甄選

由主辦機構邀請五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判進行甄選,結果於2002年10月11日在澳門保安部隊網址公佈。網址為 http://www.fsm.gov.mo

九、獎品

冠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五千元正
亞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三千元正
季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二千元正
優異獎二十名 紀念品、獎金澳門幣三百元正
入選獎五十名 紀念品、獎金澳門幣一百元正

冠軍、亞軍及季軍獎項於本年十二月七日在議事亭前地舉辦之「保安同樂日」中頒發,優異獎及入選獎由主辦機構另行通知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領取。得獎作品於本年十二月七日在議事亭前地公開展覽。

十、參賽須知

主辦機構不接受曾於保安同樂日比賽中獲獎之作品。
參賽作品所有權屬保安司所有,並保留作任何用途之權利而不另予報酬,包括在刊物或展覽上公開。
得獎作品將應用於保安同樂日之宣傳品中,例如海報、貼紙、年曆咭、臺曆、掛曆等等 。
得獎作品之底片須借予主辦機構,放大底片後交還作者,或由作者自行放大,費用由主辦機構負責。
冠、亞、季軍不能為同一作者。
如本章程有遺漏或疑問,由主辦機構作出決定。
籌委會主席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註: 如有興趣認識保安司轄下各機構,可參閱下列網址: http://www.fsm.gov.mo (澳門保安部隊網址,介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http://www.pj.gov.mo (司法警察局網址)
如有垂詢,歡迎致電7997466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新一代 齊守法」海報比賽 章程
一、目的
向年青新一代宣傳及教育遵守法律,珍惜前途,切勿受誘惑而作出違法的行為。

二、內容

必須符合比賽的主題。

三、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為澳門居民。

四、規格

尺寸為 20 X 30 英吋,並加相同尺寸之裝裱。

五、作品數量及攝影日期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遞交三幅作品。

六、作品識別

作品背面須寫上參賽者姓名及作品題目,與參賽表格一齊遞交。

七、收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作品須於2002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在辦公時間內交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八、甄選

由主辦機構邀請五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判進行甄選,結果於2002年10月31日在澳門保安部隊網址公佈。網址為 http://www.fsm.gov.mo

九、獎品

冠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五千元正
亞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二千五百元正
季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正
優異獎二名 紀念品、獎金澳門幣五百元正

冠軍、亞軍及季軍獎項於本年十二月七日在議事亭前地舉辦之「保安同樂日」中頒發,優異獎由主辦機構另行通知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領取。得獎作品於本年十二月七日在議事亭前地公開展覽。

十、參賽須知

參賽作品所有權屬保安司所有,並保留作任何用途之權利而不另予報酬,包括在刊物或展覽上公開。
得獎作品將應用於保安同樂日之宣傳品中,例如海報、貼紙、年曆咭、臺曆、掛曆等等,得獎者須協助主辦機構進行有關設計。
冠、亞、季軍不能為同一作者。
如本章程有遺漏或疑問,由主辦機構作出決定。
籌委會主席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註: 如有興趣認識保安司轄下各機構,可參閱下列網址: http://www.fsm.gov.mo (澳門保安部隊網址,介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http://www.pj.gov.mo (司法警察局網址)
如有垂詢,歡迎致電7997466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新一代 齊守法」繪畫比賽 章程
主辦單位:澳門保安司 協辦單位:澳門中華教育會

一、目的

向年青新一代宣傳及教育遵守法律,珍惜前途,切勿受誘惑而作出違法的行為。

二、內容

必須符合比賽的主題。

三、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是本澳的中學生。

四、規格

作品尺寸最小為四開畫紙。

五、作品數量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幅作品。

六、作品識別

作品背面須貼上作品資料表,與參賽表格一齊遞交。

七、收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作品須於2002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在辦公時間內交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亦可交到澳門中華教育會。

八、甄選

由主辦機構邀請五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判進行甄選,結果於2002年10月31日在澳門保安部隊網址公佈。網址為 http://www.fsm.gov.mo

九、獎品

冠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二千元正
亞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正
季軍 獎座、獎金澳門幣一千元正
第四名 獎座、獎金澳門幣八百元正
第五名 獎座、獎金澳門幣六百元正
第六名至第十名 獎座
優異獎若干名 紀念品

 

十、參賽須知

參賽作品所有權屬保安司所有,並保留作任何用途之權利而不另予報酬,包括在刊物或展覽上公開。
得獎作品將應用於保安同樂日之宣傳品中,例如海報、貼紙、年曆咭、臺曆、掛曆等等。
如本章程有遺漏或疑問,由主辦機構作出決定。
籌委會主席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註: 如有興趣認識保安司轄下各機構,可參閱下列網址: http://www.fsm.gov.mo (澳門保安部隊網址,介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http://www.pj.gov.mo (司法警察局網址)

如有垂詢,歡迎致電7997395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二○○二年保安同樂日「新一代 齊守法」攝影比賽參賽表格

 

姓名:
澳門居民証編號:
地址:
電話:
參賽作品總數:_______________ 張 照片

請附上澳門居民證副本
此表格可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