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的三小時 藤代冥砂(攝影師)
我很少拍男性,雖然不是刻意避開男性,
不過對一年裡拍了許多人的我而言,
這次和嵐的拍攝工作,給了我全新的感覺。
相對於東京的拍攝花了一天的時間,夏威夷可以拍攝的時間,
只有短短三小時。但是五個人拍三小時,我覺得已經足夠了。
就算只花三小時,要完成一本寫真集,也不是辦不到的事情,
除了因為我本身拍攝的速度快以外,
實際上,嵐的三小時相當於一般人的一天在進行著。
當我拿著相機,走進在海邊玩耍的他們之間,
隨著氣氛將鏡頭移過去的同時,我一定可以把誰拍進底片;
調整呼吸、稍稍等待一會兒,隨著數次快門的聲音,照片就能迅速完成。
如此簡單就能拍好照片,我想這是種幸福吧。
隨著PENTAX 67II低沈的快門聲,嘎嘎嘎嘎猛拍著。
我根本不用顧慮構圖、角度、曝光,這些繁瑣的東西,
只要嘎嘎嘎嘎地拍著,一張、一張,
將各式各樣不同風貌的嵐收進底片。
現在看著完成的夏威夷照片,我發現我自己不僅僅是在「看」著嵐,
甚至是「盯」著嵐在進行拍攝的工作,
可是他們也沒有因攝影師的拍攝,而顯出壓迫感來。
我總覺得,這是一種愉快而適當的距離感。
對於拿相機的人而言,無法經常變換自己的心情,
所以有時候,我覺得就算無法非常靠近被拍者,也是不錯。
或許是夏威夷多雲的天空,讓我在這樣的氣氛之下進行拍攝,
如果是晴天的話,也許又是另一種心情,
轉換成炎熱中進行拍攝,所有完成的照片也是不一樣的吧。
嵐的不同面,如同眼前沒有相機一般,在玩耍中持續展現出來。
我想,比起對著鏡頭表現什麼,能無視鏡頭而表現出什麼,
或許更加困難吧。感覺上,他們自己輕輕鬆鬆就達到這種感覺,
當然,他們也不是完全忘了相機的存在。
我想,這一定是所謂的才能和判斷力,他們懂得自己應該要做什麼。
拍攝的工作,結果不到預定的時間就結束了,
在剩餘的時間,他們玩起了躲避球。
假使原先真的只能提供短短的時間,
如果全力進行拍攝工作的話,我也覺得很足夠了。
其實我很少遇到這種情況,所以我自己也覺得很幸福,
讓我想說出這種滿載而歸的感受。
躲避球的比賽一直無法分出勝負,大概經過了三十分鐘的時間,
沙灘上畫出的球場線,消失在無數的足跡之下,
不久,最後的一個人也被球打中,比賽結束了。
我想起夏天到海邊玩耍,喉頭覺得好渴、好渴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