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見證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

作為一個基督徙的我,一定要好好將我的信仰分享給你們知,等你們也可以得到這個恩典啊!

不知不覺信了主已經十一年啦!當年信主是因著身邊有一位好老師為我們這班中五會考生開小組。當中第一次發覺自己是那麼軟弱無能,面對香港教育制的煎熬,完全可以說是感到無奈。不過,老師說:『會考不是決定一個的好與壞,神看人是看內心,無論你有多壞只要相信祂,便可得救且得永生。』就是這樣,我便於一個大型佈道會中決志相信了主了!往後的日子中,或許不是風平浪靜,但總有這個世上唯一的神看顧。

因著性格過於自我及太喜歡依靠自己了。在十一年的信主生活中,相信近三年才可算是生命最大的成長。因為經歷人生中的起跌,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的痛,令我在神中幀學習順服及依靠。神好像當日對著浪子的父親一樣,不但不介意我離開,而且更將我以往的一初過犯除去。所以,真正的得救是在這幾個年頭。因為這幾年中,我真真正正拋開一切,追求祂、依靠祂。或許,些時候,靈性都會起起跌跌,但每次神都會用祂的手,牽著我的手跨過一切難關,從新起步。

聖經中說到: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壹書五章十一至十二節

不知道,這個恩典你願意接受嗎?不知道,你會不會希望得著永生呢!

這就是中五時候的我了!這亦是當年小組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