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海--
亞洲象棋聯合會於一九七九年底成立,在會章所揭示之任務,其中制訂一份統一規例,即為其重點之一。首屆裁判組力倡修訂之議,提綱絜領,策礪多方,其後本組同人亦懸此鵠的以赴,曾於八一年間草擬一份初稿,供給各會員團體作為參考研究,初稿包括賽規與判例兩環節,後者由於以往出現分歧,內涵較為複雜,故需蒐集較多圖例,以便對照研酌,並依據下述兩項原則:第一,為彌補棋壇上久已存在之判例分
歧,修訂之目漂,不尚存異,務須求同;第二,以往歧異之處,各自有其理論根據,所以調和以至抉擇之間,力求保持公平合理之準則。
在曾經聽取多個地區棋會之高見後,隨於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於澳門召集以修訂規例為專題之裁判會議,一連五天上下午接續集議檢討,全體委員全神貫注於議程之每一環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純粹藝術觀點,坦誠溝通,和諧激辨,其最令人鼓舞者為每一項討論過程,均經慎重深入研究,取得一致結論,成為象棋界集體活動史上空前豐收,其意義與影響均極為重大。
會議結束後,八二年十二月本書初版面世,經將近十年之實際推行,在亞洲以至美加各地,大部份棋賽均以本書規例作為依據,並未發生任何糾紛事件,但本組同人鑒於規則內有關限時與限步問題,棋盤棋子之規格,棋手應否自行紀錄,以及亞洲盃團體賽,城市名手邀請賽之比賽方式等,均應再行詳細磋商確定,遂於一九八九年六月五日,再在香港召集第二次裁判會議,一連三天分上下午進行,各地代表坦誠提出研究,一方面檢討以往推行情況,一方面更明確規定所討論之各項問題,新加坡及菲律賓代表分別提出擬定之團體賽及個人賽制度方式,各代表一致贊同,希望今後棋賽之制度及規則,將會更趨完善。且認為會員日益增加,此為最佳之比賽辦法。
棋藝之進步永無止境,彼此應保持勇攀高峰之志趣,不可局限自滿於現時之成就,此次頒佈之統一規例,固然可洗滌棋例分歧之恥憾,但並非已臻至善,在再採用施行經過一段期間之後,還須繼續不斷修訂,以期循序達到完備階段,梅橘苑內花蹊,仍待開發澆灌,願與高明同道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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