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織業
三國時絲織業以蜀郡為最盛,而蜀錦尤為名產,蜀漢之亡,府庫所藏有錦、綺、彩、絹、各二十萬匹,可謂殊足驚人。《蜀志.後主傳》注引王隱《蜀記》。
《後漢書.方術.左慈傳》曰:操恐其近即所取,因曰:「吾前遣人到蜀買錦,可過敕使者增市二端。」
《吳志.吳主傳》注引《吳歷》曰:蜀致馬二百匹,錦千端,及方物。 《蜀志.先主傳》注引《典略》曰:備遣軍謀掾韓冉賚書吊,并貢錦布。
而據左思《 蜀郡賦》有云:「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籯金所過。」足見成都絲織業之盛。
北部自曹操創征綿絹為戶調,絲織業之發達,自在意中,惟織絡之事,多不能與蠶桑分離,實農業之附業,未能若成都之百室離房機杼相和也。又北部絲織品之著名者,不過縑、總、綃、繐、羅、紈、綺、縠之屬,雖間亦織諸色錦,恐究不及蜀錦之 《三國志》載魏文帝詔有云:「夫珍玩必中國,夏則縑、總、綃、繐,其白如雪,冬則羅、丸、綺、縠,衣疊鮮文。」 《三國志》何晏《九州論》有云:「清河縑總,房子好絺。」 《魏志.東夷傳.倭人》曰:詔書報倭女王曰:「……今以絳地交龍錦五匹、絳縐粟罽十張、蒨絳五十匹、紺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直,又特賜汝紺地句文錦三匹、細班華罽五張、白絹五十匹、……」棉地交龍錦、紺地句文錦之屬,當皆魏人所織。 曹丕深詆蜀錦之劣,蓋由不得據有蜀土,購致蜀錦維艱,故漫語以解嘲耳。 《三國志》載魏文帝詔曰:「前後每得蜀錦,殊不相似,比適可訝,而鮮卑尚復不愛也。自吾所織如意虎頭連璧錦,亦有金薄,蜀薄來至洛邑,皆下惡,是為下工之物皆有虛名。」
吳之絲織業最不發達,魏文帝曹丕嗤江東之衣布服葛。
《三國志》載魏文帝詔有云:「夫珍玩必中國,……未聞衣布服葛也。」
而華竅疏請獎民織績,按《吳志.華覈傳》載覈疏有云:「今吏士之家,少無子女,多者三四,少者一二。通令戶有一女,十萬家則十萬人。人織績一歲一束,則十萬束矣。使四疆之內,同心戮力,數年之間,布帛必積。恣民五色,惟所服用,但禁綺繡無益之飾,……此救乏之上務,富國之本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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