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足球聯賽)
獎項:聯賽設冠亞季軍獎項,神射手獎及最佳體育精神獎。
賽制及安排:
1.
賽會編排全年比賽表。球隊每月按照賽程表約對賽球隊比賽。為防止比賽有粗暴行為;聯賽設立體育精神扣分制度。
2.
參加隊伍以主客雙循環制度進行。賽會每月負責編排比賽場地與球隊比賽,雙方支付所有該場球証及場租等費用。
3.
比賽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八點或九點半在九龍灣公園舉行或摩仕公園3號場;賽會會編排每一球隊每月一次在星期六或星期曰晚上舉行。
4. 比賽上下半場各為三十五分鐘,不設越位制度。
5. 除賽會規定之各項守則外球賽依照最新國際球例進行。
6. 換人;如要換人要待死球時才可換上下半場比賽期間每隊有兩次換人權。
半場休息可再換人。全場最多可換十人;曾換出者可以再換入。
7. 勝出得三分賽和一分;負零分。同分以得失球及對賽成績較優計算。
8. 開賽前主場領隊負責把球証費交給球証。
9. 如已安排賽事而球隊臨時不能派隊比賽當作棄權處理。
10. 如客隊預知某段時間不方便比賽請預早兩星期通知主隊負責人。
11.
避免球隊因安排比賽場地及時間出現誤會或爭拗,主隊訂場前,應主動與客隊聯絡,
盡量互相遷就.
12. 網上已落實的賽事,除非得到雙方領隊及主席同意,否則不能作更改.
13.
網上資訊如出錯,主隊有責任通知賽會,否則,主隊負起一切責任.如客隊提供場地給主隊
使用,客隊將負起一切責任,但主隊必需通知賽會,客隊提供場地.
球隊要求及裝備:
1. 嚴禁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各領隊有責任止隊員任何斥喝;
不禮貌或暴力行為(不論何方有理)。
2.
球隊要在比賽前十五分鐘到達球場。球隊在比賽前五分鐘要填好出場表給球証,賽後球証負責把兩球隊出場表交回賽會。
3.
球員要穿帶護理(PAT)及穿長襪;不得穿銻釘鞋或短襪出賽。
4.
球隊服裝要畫一(球衣;球褲;球襪整體顏色要相同)。守門員除外。如出賽球員穿著雜色球褲;球襪,每樣罰款50。
5.
球隊必須申報最少兩套清楚號碼球衣及訂明那套球衣是主色,出賽是時主隊主色球衣有優先權。
(十一人足球聯賽)
獎項:聯賽設冠亞季軍獎項,神射手獎及最佳體育精神獎。
賽制及安排:
1.
賽會編排全年比賽表。球隊每月按照賽程表約對賽球隊比賽。為防止比賽有粗暴行為;聯賽設立體育精神扣分制度。
2.
參加隊伍以主客雙循環制度進行。賽會每月負責編排比賽,雙方支付所有該場球証費用及場租。
3. 比賽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六晚上;或在星期曰舉行。
(球賽安排在11人標準草地或妨草進行;人造草只開放界限街,樂富,寶翠及曾大屋.)
4. 比賽上下半場各為三十五分鐘。
5. 除賽會規定之各項守則外球賽依照最新國際球例進行。
6. 換人;如要換人要待死球時才可換上下半場比賽期間每隊有兩次換人權。
半場休息可再換人。全場最多可換十人;曾換出者可以再換入。
7. 勝出得三分賽和一分;負零分。同分以得失球及對賽成績較優計算。
8. 開賽前主場領隊負責把球証費交給球証。
9. 如已安排賽事而球隊臨時不能派隊比賽當作棄權處理。
10. 如客隊預知某段時間不方便比賽請預早兩星期通知主隊負責人。
11.
避免球隊因安排比賽場地及時間出現誤會或爭拗,主隊訂場前,應主動與客隊聯絡,
盡量互相遷就.
12. 網上已落實的賽事,除非得到雙方領隊及主席同意,否則不能作更改.
13.
網上資訊如出錯,主隊有責任通知賽會,否則,主隊負起一切責任.如客隊提供場地給主隊
使用,客隊將負起一切責任,但主隊必需通知賽會,客隊提供場地.
球隊要求及裝備:
1. 嚴禁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各領隊有責任止隊員任何斥喝;
不禮貌或暴力行為(不論何方有理)。
2.
球隊要在比賽前十五分鐘到達球場。球隊在比賽前五分鐘要填好出場表給球証,賽後球証負責把兩球隊出場表交回賽會。
3.
任何場地比賽(包括人造草)球員要穿帶護理(PAT)及穿長襪;不得穿銻釘鞋或短襪出賽。
如在人造草埸進行比賽,球員可穿著指定的人造草鞋或平底球鞋出賽,而草埸穿著的球鞋一律禁止使用.
4.
球隊服裝要畫一(球衣;球褲;球襪整體顏色要相同)。守門員除外。如出賽球員穿著雜色球褲;球襪,每樣罰款50。
5.
球隊必須申報最少兩套清楚號碼球衣及訂明那套球衣是主色,出賽是時主隊主色球衣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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