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
20年代初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需要一種公共交通工具服務市民。當時的淺水灣已有海灘,酒店等,但無公車可直達,市民不願前往遊玩。政府於是考慮設立民間巴士公司。當時有3間巴士公司,分別是九巴,中巴及啟德。
巴士的收費:
最初的巴士是單層的,至60年代才有雙層巴士。以前的
巴士在上車時是要買票的,而且閘門不是電動,所以車上除了司機外,還有一個拉閘員和一個售票員,出現雙層巴士後,上層就增設多個售票員。那時巴士的收費也分等級,頭等的近車頭,有椅墊,收費1毫5仙,二等的近車尾,只是木椅,收費一毫。當時的社會,一毫已能買3至4斤米,所以乘客不多。戰後的收費因應路線的長短各有不同,頭等由1毫至七毫
,二等由5仙至5毫。
早期的中巴
中巴以前行走九龍:
中巴是香港最早的巴士公司,最初是行走九龍的油麻地至深水步,與九巴相同,競爭十分激烈。直到1933年,兩間巴士公司取得專利權,中巴專利行走港島,所以中巴的標誌上有1933的字樣。在戰前,中巴只有七條路線,大都行走港島北部,只有6和7號到淺水灣和香港仔。
巴士趣事
分段收費:
由於同一班車上每個乘客搭的路線長短不同,劃一收費似乎不太公平,所以有分段收費的出現。中巴在1960年2月實施分段收費,在路線牌上寫明分段收費的價格,路程等資料。例如某段路程收費1毫,接近坐完時售票員會喊「一毫坐晒!」來提醒乘客,如果想繼續坐就要補票,否則被發現就要罰錢。但實行初期,有人投訴多付車費,或者「博懵」付短程車費而搭長程,引起售票員與乘客時有爭執。
阻客辦公;
舊時香港巴士是由人手售票的,有時繁忙時間太多人上車,售票員應接不暇,造成混亂,忙中有錯,與乘客產生很多問題。售票員與乘客爭執以致雙方動武也屢見不鮮。每當有爭執發生時,司機往往為了聲援同事,動不動就把巴士駛往附近的警署理論,與事件無關的乘客亦不准下車,令很多乘客不滿。
例如在1964年10月10日下午,一輛行走港島的巴士駛至英皇道一個車站時,一名女乘客與售票處發生激烈爭執,司機不理乘客反對將車駛往銅鑼灣警署報案,耽誤達25分鐘,其他乘客大為鼓噪:「依家阻客辦公呀你地!」當時輿論都批評這類事件,但巴士公司並未下令禁止。自從停止人手售票,便沒再出現這種情況。
資料來源:吳昊《香港老花鏡 之 生活舊貌》 及 鄭心墀《趣談今昔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