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風而逝......~
Last Updated: 16Aug2003
報章名稱:明報
報章日期: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四日
標題:沙螺洞生態威脅未除 種高球草地列農業用途 恐污染環境
閱後感想:
城規會落實把佔沙螺洞面積百分之三的土地作發展用途,
而餘下的土地則可作農業活動,而毋須向城規會申請。
可是,農業用途的範圍太廣泛了----養豬、興建溫室和種植高爾夫球場草皮等等。
既然沙螺洞被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為何法例仍會容許破壞附近的環境呢?
這個發展計劃已爭拗了二十年,為的只是在環境保護與經濟效益中取得平衡。
現在的計劃藍圖,表面上是能達到保護環境的效果。
但礙於法例的漏洞,
政府在此事上所給市民的印象卻是只懂得著重城市發展所帶來的利益,
而不肯花錢保護具生態價值的地方。
「合法」生態破壞是因為法例的漏洞而生的,
雖然現在已有多宗同類事件被傳媒揭發,但政府仍沒有改善。
沙螺洞的命運會是如何,且看政府會否堵塞其法例的漏洞。
要發展香港的旅遊業,興辦一個透全港富有生態價值的旅遊團也不錯
----能實踐「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的道理!
(Written in 14Oct2001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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