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商會學校通告(029/2001)

(參觀香港藝術中心)

敬啟者:

為了培養貴子女的藝術修養,本校擬帶領學生前往香港藝術中心,觀賞「畢卡索筆下的世界」裝置展覽及工作坊,費用全免。請細閱以下詳情,然後填妥回條,著學生把回條交給班主任。

班別

4A

活動日期

118(星期四)

集合時間

下午一時四十五分

集合地點

課室

回程時間

下午四時十分,文武廟解散

註:搭校車的學生需自行或家長接回家。

此致

貴家長

校長

謹啟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回條(參觀香港藝術中心)通告(029/2001)

本人已接獲貴校所派之通告,內容均已知悉,並 同意/不同意 敝子弟四年級___班學生______________前往參觀。

此致

新會商會學校校長

家長______________

二零零一年